首页/ 古代文学/ 楚辞/ 惜诵以致愍兮,发愤以抒情。所作忠而言之兮,指苍天以为正。令五帝以中兮,戒六神与向服。俾山川以备御兮,命咎繇使听直。

【原文】
 
惜诵以致愍兮[1],发愤以抒情[2]。
所作忠而言之兮[3],指苍天以为正[4]。
令五帝以中兮[5],戒六神与向服[6]。
俾山川以备御兮[7],命咎繇使听直[8]。
 
【注释】
 
[1]惜:通“藉”,即“借”。诵:通“讼”,诉讼。致:表达。愍(mǐn):忧伤、忧愁。
[2]发愤:发泄愤懑。抒:抒写性情。
[3]所作:当作“所非”,“假如不是”的意思。
[4]正:通“证”,证明。
[5]五帝:古代神话传说中的五位神祇。东方太皞,南方炎帝,西方少昊,北方颛顼,中央黄帝。(xī):即折、析,分判、明辨。中:刑书、律书、法律条文。
[6]六神:即六宗之神,古代神话传说中的六位神祇,其说法不一,据洪兴祖注引《孔丛子》谓六宗为四时、寒暑、日、月、星、水旱之神。向:对质。服:事理,事实。
[7]俾:使。山川:指名山大川之神。备御:陪侍,此谓陪审。
[8]咎繇(gāo yáo):即“皋陶”,相传是法律和监狱的创立者,曾被帝舜任命为掌管刑法的大臣。听直:听审诉讼,裁判曲直对错。
 
【翻译】
 
哀惜进谏表达忧伤,发泄心中的愤懑来抒写怨情。如果我说话不是出于忠诚啊,我愿上指苍天为我作证。让五方天神来公平裁决吧,让六宗神祇为我证明。请山川众神都来听证做陪审啊,命法官皋陶来判明是非曲直。

作者:屈原等(戰國時期)

屈原(約公元前340年-約公元前278年),名平,字原,又自名正則,字靈均,戰國時期楚國丹陽(今湖北秭歸)人。楚國政治家、詩人。曾任左徒、三閭大夫等職,主張改革政治,聯齊抗秦,後遭讒被流放。投汨羅江而死。是中國歷史上第一位偉大的愛國主義詩人,開創了楚辭這一文學體裁,對後世文學影響深遠。《楚辭》以屈原作品爲主,收錄了屈原、宋玉等人的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