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历史/ 三國志/ 秋月,令曰:“丧乱以来,有年。后生者不见仁义礼让之风,吾甚伤之。其令郡国:各修文学;县满百户,置校官,选其乡之俊造而教学之。庶几先王之道不废,而有以益于天下。”月,公征刘表,军西平。公之去邺而南也,谭

【原文】

秋七月,令曰:“丧乱以来,十有五年。后生者不见仁义礼让之风,吾甚伤之。其令郡国:各修文学〔1〕;县满五百户,置校官〔2〕,选其乡之俊造而教学之〔3〕。庶几先王之道不废〔4〕,而有以益于天下。”八月,公征刘表,军西平〔5〕。公之去邺而南也,谭、尚争冀州。谭为尚所败,走保平原〔6〕。尚攻之急,谭遣辛毗乞降请救〔7〕。诸将皆疑,荀攸劝公许之;〔一〕公乃引军还。

冬十月,到黎阳,为子整与谭结婚〔8〕。〔二〕尚闻公北,乃释平原,还邺。东平吕旷、吕翔叛尚,屯阳平〔9〕;率其众降,封为列侯。〔三〕

【注释】

〔1 〕修:振兴。文学:此指文化教育,与现今的含义不同。

〔2〕校官:学校。

〔3〕俊造:指优秀人才。俊是俊士,造是造士,语出《礼记·王制》。

〔4〕庶几(jī):或许可以(使)。

〔5〕西平:县名。县治在今河南舞阳县东南。

〔6〕平原:县名。县治在今山东平原县南。

〔7〕辛毗:传见本书卷二十五。

〔8〕整:曹整(?—公元218)。传见本书卷二十。据本卷后面史文记载,当时曹整娶袁谭之女为妻。

〔9〕阳平:县名。县治在今山东莘(shēn)县南。

【裴注】

〔一〕《魏书》曰:“公云:‘我攻吕布,表不为寇;官渡之役,不救袁绍:此自守之贼也,宜为后图。谭、尚狡猾,当乘其乱。纵谭挟诈,不终束手;使我破尚,偏收其地,利自多矣。’乃许之。”

〔二〕臣松之按:绍死至此,过周五月耳。谭虽出后其伯,不为绍服三年;而于再期之内以行吉礼,悖矣!魏武或以权宜,与之约言;今云“结婚”,未必便以此年成礼。

〔三〕《魏书》曰:“谭之围解,阴以将军印绶假旷。旷受印,送之,公曰:‘我固知谭之有小计也:欲使我攻尚,得以其间略民聚众;尚之破,可得自强以乘我弊也。尚破我盛,何弊之乘乎?’”

作者:陳壽(晉代)

陳壽(233年-297年),字承祚,巴西安漢(今四川南充)人。西晉史學家。曾任著作郎、治書侍御史等職。著有《三國志》,記述了三國時期的歷史,與《史記》《漢書》《後漢書》並稱為前四史,是研究三國歷史的重要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