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历史/ 三國志/ 年春月,公自淳于还邺。丁酉,令曰:“吾起义兵诛暴乱,于今年;所征必克,岂吾功哉?乃贤士大夫之力也!天下虽未悉定,吾当要与贤士大夫共定之;而专享其劳,吾何以安焉?其促定功行封。”于是大封功臣余人,皆为列

【原文】

十二年春二月〔1〕,公自淳于还邺。丁酉〔2〕,令曰:“吾起义兵诛暴乱,于今十九年;所征必克,岂吾功哉?乃贤士大夫之力也!天下虽未悉定,吾当要与贤士大夫共定之;而专享其劳〔3〕,吾何以安焉?其促定功行封〔4〕。”于是大封功臣二十余人,皆为列侯;其余各以次受封;及复死事之孤〔5〕:轻重各有差〔6〕。〔一〕

【注释】

〔1〕十二年:建安十二年(公元 207)。

〔2〕丁酉:旧历二月初五日。

〔3〕劳:功劳。

〔4〕促:赶快。

〔5〕复:免除徭役和租税。死事之孤:为国牺牲者的子女。

〔6〕差:等级,区别。

【裴注】

〔一〕《魏书》载公令曰:“昔赵奢、窦婴之为将也,受赐千金,一朝散之;故能济成大功,永世流声。吾读其文,未尝不慕其为人也。与诸将、士大夫共从戎事,幸赖贤人不爱其谋,群士不遗其力;是以夷险平乱,而吾得窃大赏,户邑三万。追思窦婴散金之义,今分所受租,与诸将、掾属及故戍于陈、蔡者;庶以畴答众劳,不擅大惠也!宜差死事之孤,以租谷及之。若年殷用足,租奉毕入,将大与众人,悉共享之。”

作者:陳壽(晉代)

陳壽(233年-297年),字承祚,巴西安漢(今四川南充)人。西晉史學家。曾任著作郎、治書侍御史等職。著有《三國志》,記述了三國時期的歷史,與《史記》《漢書》《後漢書》並稱為前四史,是研究三國歷史的重要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