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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

司马芝字子华,河内温人也。少为书生,避乱荆州。于鲁阳山遇贼,同行者皆弃老弱走,芝独坐守老母。贼至,以刃临芝;芝叩头曰:“母老,唯在诸君!”贼曰:“此孝子也!杀之不义。”遂得免害。以鹿车推载母,居南方十余年,躬耕守节。

太祖平荆州,以芝为菅长〔1〕。时天下草创,多不奉法。郡主簿刘节,旧族豪侠,宾客千余家;出为盗贼,入乱吏治。顷之,芝差节客王同等为兵〔2〕。掾史据白〔3〕:“节家前后未尝给徭〔4〕,若至时藏匿,必为留负〔5〕。”芝不听,与节书曰:“君为大宗〔6〕,加股肱郡〔7〕,而宾客每不与役;既众庶怨望,或流声上闻。今条同等为兵,幸时发遣。”兵已集郡,而节藏同等,因令督邮以军兴诡责县〔8〕。县掾史穷困〔9〕,乞代同行。芝乃驰檄济南〔10〕,具陈节罪。太守郝光素敬信芝,即以节代同行,青州号芝“以郡主簿为兵”。

迁广平令。征虏将军刘勋,贵宠骄豪,又芝故郡将;宾客子弟在界,数犯法。勋与芝书,不著姓名,而多所属托;芝不报其书,一皆如法。后勋以不轨诛,交关者皆获罪,而芝以见称。〔一〕

迁大理正〔11〕。有盗官练置都厕上者〔12〕,吏疑女工,收以付狱。芝曰:“夫刑罪之失,失在苛暴。今赃物先得而后讯其辞,若不胜掠〔13〕,或至诬服;诬服之情,不可以折狱〔14〕。且简而易从,大人之化也〔15〕;不失有罪〔16〕,庸世之治耳〔17〕。今宥所疑,以隆‘易从’之义,不亦可乎!”太祖从其议。

历甘陵、沛、阳平太守,所在有绩。

【注释】

〔1〕菅(jiān):县名。县治在今山东济南市章丘区西北。

〔2〕客:指当时豪强大族占有的私家人口。

〔3〕掾史:县政府的办事员。据白:根据情况禀报。

〔4〕给徭:承担徭役。这里指服兵役。

〔5〕留负:由于服兵役者滞留而造成的罪责。

〔6〕大宗:大族。

〔7〕股肱郡:在郡中担任辅佐官员。

〔8〕督邮:官名。全名是五部督邮。负责监察郡所辖各县。军兴:因战争需要而调集军队。责县:要求各县(召集服兵役者出发)。

〔9〕穷困:逼得没有办法。

〔10〕驰檄:派人骑马送公文。济南:郡名。治所在今山东济南市章丘区西。司马芝任职的菅县,属济南郡,所以他要派人向济南郡太守报告。

〔11〕大理正:官名。即廷尉正。

〔12〕官练:公家的绢。都厕:城中的公共厕所。

〔13〕不胜掠:经不起拷打。

〔14〕折狱:判决案件。

〔15〕大人:这里指圣明的君主。

〔16〕不失有罪:不让有罪者漏网。

〔17〕庸世:政治状况中等的世道。

【裴注】

〔一〕《魏略》曰:“勋字子台,琅邪人。中平末,为沛国建平长,与太祖有旧。后为庐江太守,为孙策所破,自归太祖;封列侯,遂从在散伍议中。勋兄为豫州刺史,病亡。兄子威,又代从政。勋自恃与太祖有宿,日骄慢,数犯法,又诽谤。为李申成所白,收治;并免威官。”

作者:陳壽(晉代)

陳壽(233年-297年),字承祚,巴西安漢(今四川南充)人。西晉史學家。曾任著作郎、治書侍御史等職。著有《三國志》,記述了三國時期的歷史,與《史記》《漢書》《後漢書》並稱為前四史,是研究三國歷史的重要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