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历史/ 三国志/ 月,令曰:“河北罹袁氏之难。其令无出今年租赋!”重豪强兼并之法,百姓喜悦。天子以公领冀州牧,公让还兖州。公之围邺也,谭略取甘陵、安平、勃海、河间。尚败,还中山。谭攻之,尚奔故安,遂并其众。公遗谭书,责

【原文】

九月,令曰:“河北罹袁氏之难〔1〕。其令无出今年租赋〔2〕!”重豪强兼并之法〔3〕,百姓喜悦。〔一〕天子以公领冀州牧,公让还兖州。

公之围邺也,谭略取甘陵、安平、勃海、河间〔4〕。尚败,还中山。谭攻之,尚奔故安〔5〕,遂并其众。

公遗谭书〔6〕,责以负约,与之绝婚。女还,然后进军。谭惧,拔平原〔7〕,走保南皮〔8〕。

十二月,公入平原〔9〕,略定诸县〔10〕。

【注释】

〔1〕罹:遭受。

〔2〕租:田租。这是土地税。赋:赋调。这是一种人头税。通常以户为单位,缴纳绢、布、绵等手工产品。又称户调。

〔3〕重:加重。

〔4〕甘陵:郡名。治所在今山东临清市东北。安平:王国名。治所在今河北冀州区。河间:王国名。治所在今河北献县东南。

〔5〕故安:县名。县治在今河北涞水县西南。

〔6〕遗(wèi):送给。

〔7〕拔平原:从平原城撤退。

〔8〕南皮:县名。县治在今河北南皮县东北。

〔9〕平原:这是郡名。治所在平原县。

〔10〕略定:攻取平定。

【裴注】

〔一〕《魏书》载公令曰:“‘有国有家者,不患寡而患不均,不患贫而患不安’。袁氏之治也,使豪强擅恣,亲戚兼并;下民贫弱,代出租赋;炫鬻家财,不足应命。审配宗族,至乃藏匿罪人,为逋逃主。欲望百姓亲附,甲兵强盛,岂可得邪!其收田租亩四升,户出绢二匹、绵二斤而已;他不得擅兴发!郡国守相明检察之,无令强民有所隐藏,而弱民兼赋也。”

作者:陈寿(晋代)

陈寿(233年-297年),字承祚,巴西安汉(今四川南充)人。西晋史学家。曾任著作郎、治书侍御史等职。著有《三国志》,记述了三国时期的历史,与《史记》《汉书》《后汉书》并称为前四史,是研究三国历史的重要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