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历史/ 三國志/ 周宣字孔和,乐安人也。为郡吏。太守杨沛梦人曰:“月日,曹公当至;必与君杖,饮以药酒。”使宣占之。是时黄巾贼起,宣对曰:“夫杖起弱者,药治人病;月日,贼必除灭。”至期,贼果破。后东平刘桢梦蛇生足,穴居门

【原文】

周宣字孔和,乐安人也。为郡吏。太守杨沛梦人曰〔1〕:“八月一日,曹公当至;必与君杖,饮以药酒。”使宣占之。是时黄巾贼起,宣对曰:“夫杖起弱者〔2〕,药治人病;八月一日,贼必除灭。”至期,贼果破。

后东平刘桢梦蛇生四足,穴居门中。使宣占之,宣曰:“此为国梦〔3〕,非君家之事也。当杀女子而作贼者。”顷之,女贼郑、姜,遂俱夷讨:以蛇女子之祥〔4〕,足非蛇之所宜故也。

文帝问宣曰:“吾梦殿屋两瓦堕地,化为双鸳鸯。此何谓也?”宣对曰:“后宫当有暴死者。”帝曰:“吾诈卿耳!”宣对曰:“夫梦者意耳〔5〕;苟以形言〔6〕,便占吉凶。”言未毕,而黄门令奏宫人相杀〔7〕。

无几,帝复问曰:“我昨夜梦青气,自地属天。”宣对曰:“天下当有贵女子冤死。”是时,帝已遣使赐甄后玺书〔8〕;闻宣言而悔之,遣人追使者不及。

帝复问曰:“吾梦磨钱文〔9〕,欲令灭而更愈明。此何谓邪?”宣怅然不对。帝重问之,宣对曰:“此自陛下家事。虽意欲尔,而太后不听,是以文欲灭而明耳。”时帝欲治弟植之罪;逼于太后,但加贬爵。

以宣为中郎〔10〕,属太史。尝有问宣曰:“吾昨夜梦见刍狗〔11〕。其占何也?”宣答曰:“君欲得美食耳〔12〕!”有顷,出行,果遇丰膳。

后又问宣曰:“昨夜复梦见刍狗。何也?”宣曰:“君欲堕车折脚。宜戒慎之!”顷之,果如宣言。

后又问宣:“昨夜复梦见刍狗。何也?”宣曰:“君家失火。当善护之!”俄遂火起。

语宣曰:“前后三时,皆不梦也〔13〕;聊试君耳,何以皆验邪?”宣对白:“此神灵动君使言〔14〕,故与真梦无异也。”又问宣曰:“三梦刍狗,而其占不同。何也?”宣曰:“刍狗者,祭神之物;故君始梦,当得余食也〔15〕。祭祀既讫,则刍狗为车所轹〔16〕;故中梦当堕车折脚也〔17〕。刍狗既车轹之后,必载以为樵;故后梦忧失火也。”

宣之叙梦,凡此类也,十中八九。世以比建平之相矣。其余效故不次列〔18〕。明帝末卒。

【注释】

〔1〕杨沛:传见本书卷十五《贾逵传》裴注引《魏略》。

〔2〕杖起弱者:拐杖帮助体弱的人站起来。

〔3〕国梦:与国事有关的梦。

〔4〕祥:征兆。

〔5〕梦者意耳:梦是心中的意念。

〔6〕苟以形言:如果具体说出(心中产生的意念)。

〔7〕黄门令:宦官名。管理皇宫内的小宦官和宫女。宫人:宫女。

〔8〕甄后(?—公元 221):传见本书卷五。玺书:指命令处死甄后的诏书。

〔9〕磨钱文:磨掉钱币上的文字。

〔10〕中郎:官名。郎官的一种。曹魏时属于闲职。

〔11〕刍狗:祭祀时用茅草扎成的狗。作为摆设,祭祀后就丢掉。

〔12〕欲:将要。

〔13〕不梦:并没有真做这样的梦。

〔14〕动:驱动。

〔15〕余食:祭祀后留下的供神食品。

〔16〕轹(lì):碾压。

〔17〕中梦:(三个梦的)中间那个梦。

〔18〕效故:有效验的事情。

作者:陳壽(晉代)

陳壽(233年-297年),字承祚,巴西安漢(今四川南充)人。西晉史學家。曾任著作郎、治書侍御史等職。著有《三國志》,記述了三國時期的歷史,與《史記》《漢書》《後漢書》並稱為前四史,是研究三國歷史的重要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