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江南梅孝廉耦長,言其鄉孫公,爲德州宰,鞫一奇案。初,村人有爲子娶婦者,新人入門,戚里畢賀。飲至更餘,新郎出,見新婦炫裝,趨轉舍後。疑而尾之。宅後有長溪,小橋通之。見新婦渡橋徑去,益疑,呼之不應,遙以手招婿。婿急趁之,相去盈尺,而卒不可及。行數里,入村落。婦止,謂婿曰:「君家寂寞,我不慣住。請與郎暫居妾家數日,便同歸省。」言已,抽簪扣扉軋然,有女僮出應門。婦先入。不得已,從之。既入,則岳父母俱在堂上。謂婿曰:「我女少嬌慣,未嘗一刻離膝下,一旦去故里,心輒戚戚。今同郎來,甚慰繫念。居數日,當送兩人歸。」乃爲除室,牀褥備具,遂居之。
家中客見新郎久不至,共索之。室中惟新婦在,不知婿之所往。由此遐邇訪問,並無耗息。翁媼零涕,謂其必死。將半載,婦家悼女無偶,遂請於村人父,欲別醮女。村人父益悲,曰:「骸骨衣裳,無可驗證,何知吾兒遂爲異物?縱其奄喪,周歲而嫁,當亦未晚,胡爲如是急也!」婦父益銜之,訟於庭。孫公怪疑,無所措力,斷令待以三年,存案遣去。
村人子居女家,家人亦大相忻待。每與婦議歸,婦亦諾之,而因循不即行。積半年餘,中心徘徊,萬慮不安。欲獨歸,而婦固留之。一日,合家遑遽,似有急難。倉卒謂婿曰:「本擬三二日遣夫婦偕歸,不意儀裝未備,忽遘閔凶。不得已,即先送郎還。」於是送出門,旋踵急返,周旋言動,頗甚草草。方欲覓途行,回視院宇無存,但見高冢。大驚,尋路急歸。至家,歷言端末,因與投官陳訴。孫公拘婦父諭之,送女于歸,始合巹焉。
【翻譯】
江南舉人梅耦長,曾講過他的同鄉孫先生在德州做知府時,審理過的一件奇案。起先,一個村子裡有戶人家爲兒子娶媳婦,新媳婦接入家門後,村子裡的親戚鄰里都前來祝賀。當喝酒喝到一更過後,新郎從房裡走了出來,看見新媳婦穿著鮮艷光彩的衣服,快步地轉到房子後面去了。他對新媳婦起了疑心,就緊跟在她身後,追了過去。房子後面有條長長的小溪,一座小橋在溪上架通兩岸。新郎眼看著新媳婦從橋上直接走了過去,心中更加懷疑,他急忙喊叫新媳婦,可她不但不回答,反而在遠處打手勢招呼他過去。新郎急忙趕過去,兩個人前後相距只有一尺多遠,但到底追趕不上她。就這樣走了幾里路,他們走進了一座村莊。新媳婦這才停住了腳步,對新郎說:「你們家冷冷清清的,我住不慣。請你和我一起暫時在我家住上幾天,然後我們再一起回你家看望父母。」說完,她取下頭上的簪子,「嗒嗒」地扣打院門,有個小女童應聲出來開門。新媳婦自己先走進門去。新郎一見如此,只好也跟著她走了進去。一進房門,只見岳父、岳母都坐在堂上。他們對新郎說道:「我們的女兒從小嬌慣,一時一刻也沒離開過我們的身邊,一旦離開家,心裡就會悲傷難過。如今她同你一齊回來了,寬慰了我們的惦念之心。住上幾天,我們一定送你們兩人回你家去。」說完,就爲他們清掃房間,準備好了牀鋪和被褥。這樣,新郎便在這裡住了下來。
新郎家中的親朋賓客見新郎走出門去好長時間也沒回來,便一同去尋找他。新房裡面只有新媳婦一個人在,也不知道新郎去了哪裡。從此以後,新郎家中的人遠近尋訪,都毫無消息。公婆傷心地不斷流淚,以爲兒子一定是不在人世了。這樣過了將近半年的時間,媳婦家悲傷於女兒沒有配偶,就向新郎的父親請求,想把女兒改嫁出去。新郎的父親心中更加悲痛,說道:「我兒子的屍骨衣裳都沒有見到,無法驗證,怎麼知道我兒子就一定是死了呢?即使他真的是死了,周年以後再讓新媳婦改嫁,應該說也不算晚,你們爲什麼這樣著急呀!」女家的父親聽了這樣的答覆,心裡更加怨恨,於是就把此事告到了官府。孫先生聽了女家的控告,感到這個案子的情節十分離奇,一時卻無從下手解決,就判定讓女家等待三年,吩咐官府立案後,孫先生打發他們兩家回去了。
新郎住在新媳婦家裡,受到了她家人的熱情款待。新郎每次和新媳婦商量回家的時候,她也都答應了,卻總是拖延著不肯立即啓程。這樣一拖再拖,就住了半年多時間,新郎心裡猶豫徘徊,怎麼想都安不下心來。他準備自己一個人回家去,但新媳婦堅決要把他留下來。突然有一天,全家上上下下都慌慌亂亂的,好像有什麼緊急的危難要降臨似的。岳父急急忙忙地對新郎說道:「我們本想再過三兩天後送你們夫婦一起回家去,沒有料到還沒有爲你們準備好禮品行裝,忽然間家門就遭到了凶禍之事。不得已,即刻就先送你回去吧。」於是,岳父把他送出大門。剛剛送到門口,岳父就轉過身急忙回去了,臨別時的應酬舉動都是匆匆忙忙的。新郎正想尋找回家的路,回頭再一看,岳父家的宅院不見了,只看到有座高高的大墳。新郎大吃一驚,找到路便急忙回家。新郎到家後,詳細地說明了事情的前後經過,並與家人到官府稟報了事情的原委。孫先生把女家的父親召來,告訴了他新郎出走的原因,又勸說了一番。女家又把女兒送回到了新郎家,直到此時,這對夫婦才得以成婚。
【點評】
中國古代公案題材的文言小說從體制上自唐傳奇始分化爲兩類,一類受案牘文書的影響,比較簡短,偏重於案情的敘述,如唐張[族+鳥] 《朝野僉載》所載的公案;一類受史傳文學的影響,敘事較詳,偏重於人物命運和性格的揭示,如唐李公佐的《謝小娥傳》。《聊齋志異》的公案訴訟類小說從體制上也是這麼兩類。
《新郎》篇是民事訴訟公案。新郎在新婚之夜被所謂的新娘稀里糊塗地誘拐到所謂的岳父家居住,而真正的新娘卻在家中苦等。大半年後,新郎離去,發現所居的岳父家是大墳冢。
那個所謂新娘是鬼還是狐,爲什麼要採取這種方式騙婚?案件留下了許多迷惑之處,包括本案的主角新郎到底真是被欺騙、被誘拐還是自說自話、自導自演的婚外情都不得而知,但這也正是小說所要表現的「奇案」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