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16.王戎①云:「與嵇康②居二十年,未嘗見其喜慍之色。」
【注釋】
①王戎(234—305):字濬沖,琅琊臨沂(今山東臨沂白沙埠鎮諸葛村)人。西晉名士、官員,「竹林七賢」之一。
②嵇康(224—263):字叔夜,譙國銍縣(今安徽省濉溪縣)人。三國曹魏時著名思想家、音樂家、文學家。嵇康爲曹魏宗室的女婿,娶曹操曾孫女長樂亭主爲妻。官至中散大夫,世稱「嵇中散」。後隱居不仕,屢拒爲官。因得罪鍾會,遭其構陷,而被司馬昭處死,年僅三十九歲。
【翻譯】
王戎說:「我和嵇康相處二十年,從未看見他臉上有過喜悅或慍怒的表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