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10.劉公幹以失敬罹罪①。文帝問曰:「卿何以不謹於文憲②?」楨答曰:「臣誠庸短,亦由陛下網目不疏③。」
【注釋】
①劉公幹:劉楨(180—217),字公幹,東漢末年東平寧陽(今山東寧陽縣泗店鎮古城村)人,著名詩人,「建安七子」之一。曾隨侍曹操的兒子曹丕(後即位,爲魏文帝)。在一次宴會上,曹丕讓夫人甄氏出來拜客,座上客人多拜伏在地,獨獨劉楨平視,這就是失敬。後來曹操知道了,把他逮捕下獄,判罰做苦工。按:劉楨獲罪一事,發生在曹操當權時期,這裡說成曹丕即帝位後。罹:遭受。
②憲:法紀。
③網目:法網。按:這裡說「網目不疏」,實際是說執法過於嚴厲。
【翻譯】
劉楨因失敬而被判罪。魏文帝曹丕問他:「你爲什麼不注意法紀呢?」劉楨回答說:「臣確實平庸淺薄,也是因爲陛下您的法網不夠稀疏(執法太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