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經]
二年春〔1〕,王正月,城楚丘〔2〕。
夏五月辛巳,葬我小君哀姜〔3〕。
虞師、晉師滅下陽〔4〕。
秋九月,齊侯、宋公、江人、黃人盟於貫〔5〕。
冬十月,不雨。
楚人侵鄭。
【注釋】
〔1〕二年:公元前658年。
〔2〕楚丘:見閔公二年注。
〔3〕小君:即君夫人。諸侯之母禮葬後的尊稱。
〔4〕下陽:即夏陽,虢邑,在今山西平陸縣。
〔5〕齊侯:齊桓公。宋公:宋桓公。江:國名,嬴姓,地在今河南息縣西南。黃:見桓公八年注。貫:宋地,在今山東曹縣南。
【原文】
[傳]
二年春,諸侯城楚丘而封衛焉〔1〕。不書所會,後也。
【注釋】
〔1〕封:分封。古建諸侯,必分之土地,立疆界,聚土爲封以記之。所以建立國家稱封國。衛已亡,重新建立,所以稱封。
【原文】
晉荀息請以屈產之乘與垂棘之璧〔1〕,假道於虞以伐虢〔2〕。公曰〔3〕:「是吾寶也。」對曰:「若得道於虞,猶外府也〔4〕。」公曰:「宮之奇存焉〔5〕。」對曰:「宮之奇之爲人也,懦而不能強諫,且少長於君〔6〕,君暱之,雖諫,將不聽。」乃使荀息假道於虞,曰:「冀爲不道〔7〕,入自顛軨〔8〕,伐鄍三門〔9〕。冀之既病,則亦唯君故。今虢爲不道,保於逆旅〔10〕,以侵敝邑之南鄙。敢請假道以請罪於虢。」虞公許之,且請先伐虢。宮之奇諫,不聽,遂起師。夏,晉里克、荀息帥師會虞師伐虢〔11〕,滅下陽。先書虞,賄故也。
【注釋】
〔1〕荀息:又稱荀叔,晉大夫。屈產之乘:屈地所出的良馬。垂棘之璧:垂棘所出的玉璧。屈,晉地,見莊公二十八年注。垂棘,晉地,在今山西潞城縣。
〔2〕假:借。
〔3〕公:晉獻公。
〔4〕外府:外庫。
〔5〕宮之奇:虞大夫。
〔6〕少長於君:從小與君王一起長大。
〔7〕冀:國名,地在今山西河津縣。
〔8〕顛軨:虞地,即虞阪,在今山西平陸縣東北。
〔9〕鄍:虞邑,亦在平陸縣東北。
〔10〕保:堡壘,碉樓。逆旅:客舍。
〔11〕里克:見閔公二年注。
【原文】
秋,盟於貫,服江、黃也。
齊寺人貂始漏師於多魚〔1〕。
虢公敗戎於桑田〔2〕。晉卜偃曰:「虢必亡矣。亡下陽不懼,而又有功,是天奪之鑑,而益其疾也〔3〕。必易晉而不撫其民矣,不可以五稔〔4〕。」
冬,楚人伐鄭,鬥章囚鄭聃伯〔5〕。
【注釋】
〔1〕寺人:宦官而任宮中侍御者。各書寺人貂一作「豎貂」、「豎刁」。漏師:洩露軍隊中機密。多魚:地名,所在不詳。
〔2〕桑田:在今河南靈寶縣。
〔3〕疾:此指罪惡。
〔4〕稔:谷一年一熟爲一稔。
〔5〕鬥章:楚大夫。聃伯:鄭大夫。
【翻譯】
[經]
二年春,周曆正月,修築楚丘城牆。
夏五月辛巳,安葬先國君莊公夫人哀姜。
虞國軍隊、晉國軍隊滅亡下陽。
秋九月,齊桓公、宋桓公與江、黃二國國君在貫地結盟。
冬十月,沒有下雨。
楚國人入侵鄭國。
[傳]
二年春,諸侯修築楚丘的城牆,把衛國封在那裡。《春秋》沒有記載諸侯會見,是由於魯僖公遲到了。
晉荀息請求用屈地所出的良馬與垂棘所出的玉璧爲禮物,向虞國借道攻打虢國。晉獻公說:「這些是我國的寶物啊。」荀息說:「如果向虞國借到了路,這些寶物就像放在我們自己的外庫中一樣。」晉獻公說:「宮之奇在那兒。」荀息回答說:「宮之奇的爲人,懦弱而不能夠極力勸諫,再加上他從小與國君一起長大,國君對他過於親熱,即使勸諫,也不會聽。」晉獻公於是派荀息向虞國借路,說:「冀國殘暴無道,從顛軨入侵虞國,攻打鄍邑三面城門。我國伐冀使冀國受到損傷,這是爲了君王的緣故。如今虢國無道,在客舍築起碉堡,用來侵略我國的南部邊境。敢請貴國借條路用來向虢國問罪。」虞公同意了,並且要求讓自己先去攻打虢國。宮之奇勸諫,虞公不聽,於是發兵攻打虢國。夏,晉國的里克、荀息帶領軍隊會合虞軍攻打虢國,滅亡了下陽。《春秋》記載這事時把虞國放前面,是由於虞國接受了賄賂。
秋,在貫地結盟,是由於收服江、黃二國。
齊國的寺人貂開始在多魚洩露軍事機密。
虢公在桑田打敗戎人。晉卜偃說:「虢國必將滅亡。下陽被滅亡它不害怕,反而又建立軍功,這是上天奪去了它的鏡子,而加重它的罪惡。它必將輕視晉國而不安撫自己的人民,它過不了五年。」
冬,楚國人攻打鄭國,鬥章囚禁了鄭聃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