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經]
二十有七年春〔1〕,公會杞伯姬於洮〔2〕。
夏六月,公會齊侯、宋公、陳侯、鄭伯〔3〕,同盟於幽。
秋,公子友如陳,葬原仲〔4〕。
冬,杞伯姬來〔5〕。
莒慶來逆叔姬〔6〕。
杞伯來朝〔7〕。
公會齊侯於城濮〔8〕。
【注釋】
〔1〕二十有七年:公元前667年。
〔2〕洮:魯地,在今山東舊濮陽縣西南。
〔3〕齊侯:齊桓公。宋公:宋桓公。陳侯:陳宣公。鄭伯:鄭文公。
〔4〕原仲:陳大夫。
〔5〕來:女子歸寧,即回娘家。
〔6〕慶:莒大夫。
〔7〕杞伯:杞惠公。
〔8〕城濮:衛地,在今山東舊濮縣(今范陽)南。
【原文】
[傳]
二十七年春,公會杞伯姬於洮,非事也〔1〕。天子非展義不巡守〔2〕,諸侯非民事不舉,卿非君命不越竟〔3〕。
夏,同盟於幽,陳、鄭服也。
秋,公子友如陳,葬原仲,非禮也。原仲,季友之舊也。
冬,杞伯姬來,歸寧也。凡諸侯之女,歸寧曰來,出曰來歸〔4〕。夫人歸寧曰如某,出曰歸於某。
【注釋】
〔1〕非事:與民事無關。
〔2〕展義:宣揚德義。
〔3〕竟:同「境」。
〔4〕出:見棄於夫家。來歸:來而不再返回。
【原文】
晉侯將伐虢,士蒍曰:「不可。虢公驕,若驟得勝於我,必棄其民。無衆而後伐之,欲御我誰與〔1〕?夫禮樂慈愛,戰所畜也〔2〕。夫民讓事、樂和、愛親、哀喪而後可用也。虢弗畜也,亟戰將飢〔3〕。」
王使召伯廖賜齊侯命〔4〕,且請伐衛,以其立子頹也。
【注釋】
〔1〕與:從。
〔2〕畜:具備。
〔3〕飢:指沒有士氣。
〔4〕召伯廖:周惠王卿士。
【翻譯】
[經]
二十七年春,莊公與杞伯姬在洮地相會。
夏六月,莊公與齊桓公、宋桓公、陳宣公、鄭文公相會,一起在幽地結盟。
秋,公子友去陳國,參加原仲的葬禮。
冬,杞伯姬回娘家探親。
莒慶來我國迎娶叔姬。
杞惠公來我國朝見。
莊公與齊桓公在城濮相會。
[傳]
二十七年春,莊公與杞伯姬在洮地相會,與民事無關。天子不是爲宣揚德義不出外巡察,諸侯不是爲民事不出行,卿不是君王命令不出國。
夏,一起在幽地結盟,是由於陳國、鄭國順服。
秋,公子友去陳國,參加原仲的葬禮,這是不合乎禮的。原仲,是公子友的朋友。
冬,杞伯姬來,是說她回娘家。凡是諸侯的女兒,回娘家叫做「來」,被丈夫家休棄叫做「來歸」。本國國君夫人回娘家叫做「去某地」,被丈夫家休棄叫做「歸某地」。
晉獻公準備攻打虢國,士蒍說:「不行。虢公驕橫,如果一下子與我國交戰而得勝,必然會拋棄他的人民。他沒有人民扶持然後我們去攻打他,有誰會跟從他抵禦我們?禮樂慈愛,是戰爭所應當具備的條件。人民謙讓、和協、對親屬愛護、對死者哀悼,然後可以使用。這些虢國都不具備,屢次對外作戰,人民將會缺乏士氣。」
周惠王派遣召伯廖賜齊桓公寵命,並請求他攻打衛國,因爲衛國擁立子頹爲國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