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經]
六年春〔1〕,王正月,王人子突救衛〔2〕。
夏六月,衛侯朔入於衛〔3〕。
秋,公至自伐衛。
螟。
冬,齊人來歸衛俘〔4〕。
【注釋】
〔1〕六年:公元前688年。
〔2〕王人:周朝的小官。
〔3〕衛侯朔:即衛惠公。桓公十六年逃亡到齊國。
〔4〕歸衛俘:諸傳皆雲「歸衛寶」,杜注以爲《經》有誤。俘,囚犯,俘虜。
【原文】
[傳]
六年春,王人救衛。夏,衛侯入,放公子黔牟於周,放寧跪於秦〔1〕,殺左公子洩、右公子職,乃即位。君子以二公子之立黔牟爲不度矣〔2〕。夫能固位者,必度於本末而後立衷焉〔3〕。不知其本,不謀;知本之不枝,弗強。《詩》云:「本枝百世〔4〕。」
冬,齊人來歸衛寶,文姜請之也。
【注釋】
〔1〕寧跪:衛大夫。
〔2〕不度:不度於本末。即考慮不周到。
〔3〕衷:中,中庸,指兼顧本末的主意。
〔4〕引句見《詩·大雅·文王》。
【原文】
楚文王伐申〔1〕,過鄧,鄧祁侯曰:「吾甥也〔2〕。」止而享之。騅甥、聃甥、養甥請殺楚子〔3〕,鄧侯弗許。三甥曰:「亡鄧國者,必此人也。若不早圖,後君噬齊〔4〕,其及圖之乎!圖之,此爲時矣。」鄧侯曰:「人將不食吾余〔5〕。」對曰:「若不從三臣,抑社稷實不血食〔6〕,而君焉取余?」弗從。還年〔7〕,楚子伐鄧。十六年,楚復伐鄧,滅之。
【注釋】
〔1〕申:申國,見隱公元年注。
〔2〕吾甥:楚武王夫人鄧曼爲鄧祁侯之姐妹,所以文王爲祁侯之甥。
〔3〕騅甥、聃甥、養甥:均鄧大夫,亦均爲鄧祁侯之甥。
〔4〕噬齊:同「噬臍」,人無法咬到自己肚臍,以喻後悔來不及。
〔5〕不食吾余:唾棄之意。
〔6〕血食:祭祀時必殺牲畜,稱血食。不血食,即神靈得不到祭祀。
〔7〕還年:伐申還之年。
【翻譯】
[經]
六年春,周曆正月,周朝小官子突救援衛國。
夏六月,衛惠公朔回到衛國。
秋,莊公從攻打衛國的戰役回國。
發生螟災。
冬,齊國人來我國歸還衛國的俘虜。
[傳]
六年春,周朝小官救援衛國。夏,衛侯回到國內,把公子黔牟放逐到周,把寧跪放逐到秦,殺死左公子洩、右公子職,然後即國君位。君子認爲二公子立黔牟爲君缺乏周到的考慮。凡對能鞏固自己地位的人,一定要周密地審視他各個方面,然後採取不偏不倚的適當主張。不了解他的根本,不考慮立他;知道他根本深厚但卻沒有枝葉輔助,也不勉強擁立。《詩》說:「本枝俱茂,百世昌盛。」
冬,齊國人來我國歸還衛國的寶器,是由於聽從文姜的請求。
楚文王征伐申國,路過鄧國,鄧祁侯說:「他是我的外甥。」挽留文王並設宴款待他。騅甥、聃甥、養甥請求殺死楚文王,鄧祁侯不同意。三甥說:「滅亡鄧國的,一定是這個人。如果不早些動手,君王以後要後悔就來不及了!現在下手還來得及!下手吧,現在正是時候了。」鄧侯說:「這樣做,人將唾棄我再也不參加我其餘的宴會了。」三甥回答說:「如果不聽從臣等三人的話,那麼社稷神靈就得不到祭祀,而君王哪裡還有祭祀剩餘的肉來供賓客呢?」鄧侯仍然不聽。楚文王從申國回來的那一年,攻打鄧國。莊公十六年,楚國再次攻打鄧國,滅亡了鄧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