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青州居民范小山,販筆爲業,行賈未歸。四月間,妻賀氏獨居,夜爲盜所殺。是夜微雨,泥中遺詩扇一柄,乃王晟之贈吳蜚卿者。晟,不知何人;吳,益都之素封,與范同里,平日頗有佻達之行,故里黨共信之。郡縣拘質,堅不伏,慘被械梏,誣以成案。駁解往復,歷十餘官,更無異議。吳亦自分必死,囑其妻罄竭所有,以濟煢獨。有向其門誦佛千者,給以絮袴,至萬者絮襖。於是乞丐如市,佛號聲聞十餘里。因而家驟貧,惟日貨田產,以給資斧。陰賂監者使市鴆。夜夢神人告之曰:「子勿死,曩日『外邊凶』,目下『裡邊吉』矣。」再睡,又言,以是不果死。
 
無何,周元亮先生分守是道,錄囚至吳,若有所思。因問:「吳某殺人,有何確據?」范以扇對。先生熟視扇,便問:「王晟何人?」並雲不知。又將爰書細閱一過,立命脫其死械,自監移之倉。范力爭之,怒曰:「爾欲妄殺一人便了卻耶?抑將得仇人而甘心耶?」衆疑先生私吳,俱莫敢言。先生標朱簽,立拘南郭某肆主人。主人懼,莫知所以。至則問曰:「肆壁有東莞李秀詩,何時題耶?」答云:「舊歲提學按臨,有日照二三秀才,飲醉留題,不知所居何里。」遂遣役至日照,坐拘李秀。數日,秀至。怒曰:「既作秀才,奈何謀殺人?」秀頓首錯愕,曰:「無之!」先生擲扇下,令其自視,曰:「明系爾作,何詭托王晟?」秀審視曰:「詩真某作,字實非某書。」曰:「既知汝詩,當即汝友。誰書者?」秀曰:「跡似沂州王佐。」乃遣役關拘王佐。佐至,呵之如秀狀。佐供:「此益都鐵商張成索某書者,雲晟其表兄也。」先生曰:「盜在此矣。」執成至,一訊遂伏。
 
先是,成窺賀美,欲挑之,恐不諧。念托於吳,必人所共信,故僞爲吳扇,執而往。諧則自認,不諧則嫁名於吳,而實不期至於殺也。逾垣入,逼婦。婦因獨居,常以刀自衛。既覺,捉成衣,操刀而起。成懼,奪其刀。婦力挽,令不得脫,且號。成益窘,遂殺之,委扇而去。三年冤獄,一朝而雪,無不誦神明者。吳始悟「裡邊吉」乃「周」字也。然終莫解其故。
 
後邑紳乘間請之,笑曰:「此最易知。細閱爰書,賀被殺在四月上旬,是夜陰雨,天氣猶寒,扇乃不急之物,豈有忙迫之時,反攜此以增累者,其嫁禍可知。向避雨南郭,見題壁詩與箑頭之作,口角相類,故妄度李生,果因是而得真盜。」聞者嘆服。
 
異史氏曰:天下事,入之深者,當其無,有有之用。詞賦文章,華國之具也,而先生以相天下士,稱孫陽焉。豈非入其中深乎?而不謂相士之道,移於折獄。《易》曰:「知幾其神。」先生有之矣。
 
【翻譯】
 
青州居民范小山,以販賣毛筆爲業,在外經商未歸。四月間,他的妻子賀氏獨居,夜間被強盜殺死。這夜曾下小雨,在泥水中遺留了一柄題著詩的扇子,是王晟贈給吳蜚卿的。王晟,不知是什麼人;吳蜚卿則是青州的一個富戶,和范小山同村,平日有輕佻放達的行爲,因此同村的人都認爲是他殺的人。官府把吳蜚卿抓來審問,他堅決不承認,被嚴刑拷打,才屈打成招定了案。後來又在縣裡、府里反覆審理,經過十幾位官員的手,再沒有異議。吳蜚卿自料必死無疑,就囑咐妻子用盡家中的一切財物,去救濟那些窮困孤寡之人。有到他家門口念一千遍「阿彌陀佛」的人,贈給棉褲一條,念一萬遍的,贈給棉襖一件。於是上門的乞丐成羣結隊,念佛的聲音十幾里外都能聽到。因而吳家驟然變窮,只有靠一點點兒出賣田產,維持日常生活。吳蜚卿暗中賄賂獄卒,讓他們買毒藥準備自殺。夜間忽然夢見神人對他說:「你不要死,往日『外邊凶』,眼下是『裡邊吉』了。」再睡,又夢見神人來說這句話,因此他就沒自殺。
 
不久,周元亮先生出任青州海防道,審閱囚犯案卷看到吳蜚卿的名字時,若有所思。他因而問道:「吳某殺人,有何確鑿證據?」范小山說有扇子爲證。周先生仔細審視扇子,問道:「王晟是什麼人?」都說不知道。周先生又把案卷仔細看了一遍,立即下令解除吳蜚卿的死囚枷鎖,從死囚監轉到普通牢房。范小山竭力和周先生爭辯,周先生生氣地說:「你是想胡亂殺一個人就了事呢?還是找到真正的仇人才甘心呢?」衆人都懷疑周先生在袒護吳蜚卿,沒有人敢說話。周先生發出紅簽,立時命令拘押南門外開店的店主。店主很害怕,不知是爲什麼。店主來了以後,周先生問道:「你店內的牆上有東莞李秀的詩,是什麼時候題寫的?」店主回答說:「去年提學來視察,有日照的幾位秀才,喝醉酒題寫的,不知他們住在什麼村。」於是派遣差役到日照,去拘捕李秀。過了幾天,李秀到堂。周先生憤怒地問:「既然身爲秀才,爲什麼要殺人?」李秀十分驚愕,叩頭說:「我沒有殺人啊!」周先生把扇子扔到李秀面前,讓他自己看,並說:「明明是你寫的詩,爲什麼假託王晟?」李秀仔細看了看說:「詩確實是我作的,字卻不是我寫的。」周先生說:「既然知道你的詩,應當就是你的朋友。看看是誰的字?」李秀說:「從筆跡看,好像是沂州王佐寫的。」於是派衙役去發公函拘捕王佐。王佐到堂,周先生像呵斥李秀那樣訓斥他。王佐供認說:「這是益都鐵商張成求我寫的,說王晟是他的表兄。」周先生說:「殺人兇手就在這裡。」把張成抓來,一審問他就招認了。
 
此前,張成看到賀氏長得漂亮,想勾搭她,又恐怕不能成功。他就心想假如假裝成吳蜚卿,人們一定會相信,所以僞造了一把吳蜚卿的扇子,拿著去了。事情成功就說出自己的真實姓名,不成就嫁禍於吳蜚卿,但沒有想到會殺人。張成先跳牆進了范家,要逼迫賀氏成奸。賀氏因獨居,經常在身邊放一把刀用來自衛。她發覺有壞人,立即抓住張成的衣服,拿著刀跳起來。張成害怕了,就去奪刀。賀氏用力抓住張成不放,並且大聲喊叫。張成更加慌亂,就殺死賀氏,丟下扇子逃走了。三年的冤獄,一朝得到昭雪,沒有人不稱頌周先生神明。這時吳蜚卿才醒悟神人夢中說的「裡邊吉」就是「周」字。但他始終不明白周先生是如何破案的。
 
後來縣城的一位士紳找了一個機會向周先生請教,周先生笑著說:「這容易極了。我仔細看那些案件文書,賀氏被殺在四月上旬,當夜是陰雨天,天氣還很寒冷,扇子還用不著,豈有在慌亂急迫之時,反而帶著它增添累贅呢,以此看來必想嫁禍他人。前些時我在南門外避雨,見到那店鋪牆上的題詩和扇子上的詩口氣相似,所以大膽懷疑是李秀,果然一步步得到了真兇。」聽的人都感嘆佩服。
 
異史氏說:天下的事,深入鑽研的人,看似無用的東西就成了有用的東西。詞賦文章,本是用來歌舞昇平的,先生卻用來考察天下的讀書人,可稱爲相士的伯樂。難道這不是鑽研得很深嗎?而沒想到先生又把相士的方法用於斷案。《易經》曰:「知幾其神。」先生就達到這種程度了。
 
【點評】
 
本篇寫的是能吏周亮工以兇殺案現場遺留的一柄詩扇爲線索展開調查,最終昭雪冤案的故事。然而本案也有漏洞。扇子僅是現場留下的線索,青州原審官吏認定扇子上的署名者即持有者,持有者即殺人者,固然輕率,而周亮工認爲扇子的實際持有者即爲殺人者也有漏洞,因爲畢竟扇子不是殺人兇器,僅只是現場有價值的遺留物,在扇子和兇手之間的聯繫上,如果要構成證物的鏈條還有許多環節需要補充偵破,而偵破的手段往往在主審官認定有罪之後同樣只有「慘被械梏」了。

作者:蒲松齡(清代)

蒲松齡(1640年-1715年),字留仙,一字劍臣,別號柳泉居士,世稱聊齋先生,自稱異史氏,山東淄川(今山東淄博)人。清代文學家、小說家。出身書香門第,早年熱衷科舉,但屢試不第,直至七十一歲才成為歲貢生。曾長期在鄉間設館教學,生活貧困。著有《聊齋志異》《聊齋俚曲》等,其中《聊齋志異》是中國文言短篇小說的巔峯之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