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周生者,淄邑之幕客。令公出,夫人徐有朝碧霞元君之願,以道遠故,將遣仆齎儀代往,使周爲祝文。周作駢詞,歷敘平生,頗涉狎謔。中有云:「栽般陽滿縣之花,偏憐斷袖;置夾谷彌山之草,惟愛餘桃。」此訴夫人所憤也,類此甚多。脫稿,示同幕凌生。凌以爲褻,戒勿用。弗聽,付仆而去。未幾,周生卒於署,既而仆亦死,徐夫人產後,亦病卒。人猶未之異也。周生子自都來迎父櫬,夜與凌生同宿,夢父戒之曰:「文字不可不慎也!我不聽凌君言,遂以褻詞,致干神怒,遽夭天年,又貽累徐夫人,且殃及焚文之仆。恐冥罰尤不免也!」醒而告凌,凌亦夢同,因述其文。周子爲之惕然。
 
異史氏曰:恣情縱筆,輒灑灑自快,此文客之常也。然婬嫚之詞,何敢以告神明哉!狂生無知,冥譴其所應爾。但使賢夫人及千里之仆,駢死而不知其罪,不亦與刑律中分首從者,反多憒憒耶?冤已!
 
【翻譯】
 
周生是淄川縣衙門裡的一個幕客。縣令因爲公事外出,他的夫人徐氏,一直就有朝見碧霞元君的心愿,因爲道路遠的緣故,打算派遣僕人帶著祭禮,替她前往還願,她請周生替她寫了一篇祝文。周生寫了一篇四六對偶的駢文,一一敘述了徐氏的平生,語言很輕佻諧謔。其中寫道:「栽般陽滿縣之花,偏憐斷袖;置夾谷彌山之草,惟愛餘桃。」這兩句表達了徐氏心中的憤恨,像這樣的句子還有很多。周生脫稿以後,就拿給同幕的凌生看。凌生認爲寫得太過輕浮,告誡他不要用這篇文章。但周生不聽勸告,把祝文交給僕人就離去了。不久,周生在衙門裡死了,接下來僕人也死了,而徐夫人生孩子以後,也病死了。旁人還沒有感到詫異。周生的兒子從京城趕來迎接父親的靈柩,晚上和凌生睡在一起,他聽父親告誡他說:「寫文章不可不謹慎啊!我不聽凌先生的勸告,便因爲用詞輕浮而冒犯了鬼神,讓鬼神發了怒,迅速短命早死,而且還連累了徐夫人,殃及了焚燒祝文的僕人。只恐怕在陰間受罰是不可能免除的!」周生的兒子醒來告訴凌生,凌生也做了同樣的夢,便把周生的那篇駢文說給他聽。周生的兒子聽了之後覺得心有餘悸。
 
異史氏說:放縱感情,任意抒寫,覺得洋洋灑灑的,很是得意,這是文人的常情。但是淫穢輕慢的詞句,怎麼敢用來敬告神明呢!狂生無知,受到陰間的懲罰是理所應當的。但是讓賢惠的徐夫人和奔波千里的僕人也一併不知犯了什麼罪過就死去,不是相較之刑律中還分首犯和從犯,讓人們更覺得有些昏聵了嗎?真是冤枉啊!
 
【點評】
 
本篇寫周生由於褻瀆神靈遭到懲罰。
 
表面上看,本篇好像是批評周生,他把祭神之文寫成「婬嫚之詞」,受到神的懲罰理所應當,也繞著脖子諷刺了縣官的喜好男色。但從另一個方面看,本篇未嘗不曲折反映了清初文字獄的恐怖。比如1663年發生的莊廷鑨私刻明史案,莊廷鑨被剖棺戮屍,家屬被殺。凡是爲書作序者、校刻者,甚至售書、買書者也都被殺。此次大獄,死七十餘人,充軍無數。1711年發生了戴名世案,因書中多記明代事實,觸犯忌諱,不僅戴名世全家被殺,而且爲此書出資、作序、發行的人都受到了牽連,此案死百人,流放者數百人。這些案件的發生都在《聊齋志異》創作之時,對於蒲松齡不可能不造成震動。篇中譴責所謂冥誅「使賢夫人及千里之仆,駢死而不知其罪,不亦與刑律中分首從者,反多憒憒耶?冤已!」蒲松齡憤慨於株連之廣,應該是話中有話,不但僅指所謂「冥譴」而已;告誡「恣情縱筆,輒灑灑自快,此文客之常也」,也絕不僅指讀書人寫祭神之文應該警惕自律,也泛指在所有文字上都應該小心在意,不要惹禍。

作者:蒲松齡(清代)

蒲松齡(1640年-1715年),字留仙,一字劍臣,別號柳泉居士,世稱聊齋先生,自稱異史氏,山東淄川(今山東淄博)人。清代文學家、小說家。出身書香門第,早年熱衷科舉,但屢試不第,直至七十一歲才成為歲貢生。曾長期在鄉間設館教學,生活貧困。著有《聊齋志異》《聊齋俚曲》等,其中《聊齋志異》是中國文言短篇小說的巔峯之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