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龍門謝中條者,佻達無行。三十餘喪妻,遺二子一女,晨夕啼號,縈累甚苦。謀聘繼室,低昂未就。暫僱傭媼撫子女。一日,翔步山途,忽一婦人出其後。待以窺覘,是好女子,年二十許。心悅之,戲曰:「娘子獨行,不畏怖耶?」婦走不對。又曰:「娘子纖步,山徑殊難。」婦仍不顧。謝四望無人,近身側,遽挲其腕,曳入幽谷,將以強合。婦怒呼曰:「何處強人,橫來相侵!」謝牽挽而行,更不休止。婦步履跌蹶,困窘無計,乃曰:「燕婉之求,乃若此耶?緩我,當相就耳。」謝從之。偕入靜壑,野合既已,遂相欣愛。婦問其里居姓氏,謝以實告。既亦問婦,婦言:「妾黎氏。不幸早寡,姑又殞歿,塊然一身,無所依倚,故常至母家耳。」謝曰:「我亦鰥也,能相從乎?」婦問:「君有子女無也?」謝曰:「實不相欺,若論枕席之事,交好者亦頗不乏。只是兒啼女哭,令人不耐。」婦躊躕曰:「此大難事!觀君衣服襪履款樣,亦只平平,我自謂能辦。但繼母難作,恐不勝誚讓也。」謝曰:「請毋疑阻。我自不言,人何干與?」婦亦微納,轉而慮曰:「肌膚已沾,有何不從?但有悍伯,每以我爲奇貨,恐不允諧,將復如何?」謝亦憂皇,請與逃竄。婦曰:「我亦思之爛熟。所慮家人一洩,兩非所便。」謝云:「此即細事。家中惟一孤媼,立便遣去。」婦喜,遂與同歸。先匿外舍,即入遣媼訖,掃榻迎婦,倍極歡好。婦便操作,兼爲兒女補綴,辛勤甚至。謝得婦,嬖愛異常,日惟閉門相對,更不通客。
月余,適以公事出,反關乃去。及歸,則中門嚴閉,扣之不應。排闔而入,渺無人跡。方至寢室,一巨狼沖門躍出,幾驚絕!入視子女皆無,鮮血殷地,惟三頭存焉。返身追狼,已不知所之矣。
異史氏曰:士則無行,報亦慘矣。再娶者,皆引狼入室耳,況將於野合逃竄中求賢婦哉!
【翻譯】
龍門的謝中條,輕薄放蕩,品行不端。他三十多歲喪妻,留下二男一女,早晚連哭帶叫的,拖累得苦不堪言。他想娶繼室,又高不成低不就,只得暫時僱個老媽子撫養子女。一天,謝中條在山路上緩緩行走,忽然有個婦人出現在他的身後。他略加等候,偷偷一瞧,是個漂亮女人,二十歲左右。他心生愛悅,調戲說:「娘子獨自趕路,不害怕嗎?」婦人只管走路,不作回答。他又說:「娘子這麼纖弱的腳步,山路實在難走。」婦人仍然沒看他一眼。謝中條見四周無人,走近婦人身旁,突然抓住她的手腕,拽進幽深的山谷,準備強行歡愛。婦人生氣地大喊:「哪裡來的強盜,竟來野蠻欺人!」謝中條連拉帶拽,繼續前行,仍不停步。婦人腳步跌跌撞撞,尷尬異常,無計可施,於是說:「要求恩愛,就這樣嗎?把我放開,我就依你。」謝中條按她說的去做。兩人一起走進寂靜的山谷,野合以後,便互相愛悅。婦人問謝中條的住處和姓名,謝中條如實相告。然後也問婦人同樣的問題,婦人說:「我姓黎。不幸早年死了丈夫,又死了婆婆,孓然一身,無依無靠,所以常回娘家。」謝中條說:「我也死了老婆,你能跟我過日子嗎?」婦人問:「你有沒有子女?」謝中條說:「實不相瞞,若說枕席之事,相好的也挺不少。只是兒哭女號,讓人受不了。」婦人猶豫地說:「這事最難辦!看你衣服鞋襪的款式,也只是一般,我自以爲都會做。但是繼母難當,恐怕受不了人們的指責。」謝中條說:「請不用顧慮重重。我本人不說什麼,別人怎麼幹預?」黎氏也有點兒同意,轉而擔心地說:「肌膚都讓你碰了,有什麼不依你的?但是我還有個蠻橫的大伯子,總是把我視爲奇貨可居,恐怕不會讓我們稱心如意,又將怎麼辦?」謝中條也憂慮不安,打算讓黎氏偷跑到自己家去。黎氏說:「我也想得爛熟了。只是擔心家人一旦洩露出去,對你我兩人都不利。」謝中條說:「這是小事一樁。家裡只有一個孤老媽子,我立即就打發她走。」黎氏顯得高興起來,便與謝中條一齊回家。黎氏先躲在外邊的房子裡,謝中條立即進屋把老媽子打發走後,便掃淨牀鋪,迎接黎氏,兩人加倍親熱。黎氏馬上操持家務,同時爲兒女縫縫補補,極爲辛勤。謝中條得到黎氏,寵愛異常,每天關起大門和黎氏廝守,再也不與外人交往。
一個多月後,謝中條恰巧因公事外出,便反鎖門後離去。等他回到家裡,卻見里外屋之間的門關得嚴嚴實實,去敲門也沒人答應。他破門而入,裡面沒有一人。他正要到臥室去,一隻大狼衝出門來,幾乎把他嚇死。他進屋一看,兒子女兒一個都沒了,卻見鮮血染紅了屋地,只有三個人頭還在。他回身去追大狼,大狼已不知去向。
異史氏說:讀書人行爲不端,所受報應也夠慘的。凡再娶的都是引狼入室,何況企圖在野合私奔中尋找賢惠的妻子呢!
【點評】
雖然寫男女鬼狐之間的性事,但結爲性伴或結爲婚姻,在《聊齋志異》中是有明顯區別的。結爲婚姻,意味著生子,意味著和家庭、家族都發生聯繫。結爲性伴,則僅爲男女之間的性聯繫。結爲性伴,在《聊齋志異》中分爲士大夫和山村牧豬奴所爲兩類。前者發生在書齋,是風流韻事,後者發生在「野田草露」,則低級下流,爲士大夫所不取。《聊齋志異》大部分寫的性事是士大夫趣味的。士大夫類性事可以轉爲婚姻,不妨礙嫁娶生子,但「野田草露」類性事,往往是不結果的花朵,女性多爲邪惡幻化,以悲劇結束。所以蒲松齡在「異史氏曰」中說不可能在「野合逃竄中求賢婦」。本篇和下篇《荷花三娘子》可爲註腳。
就「再娶者,皆引狼入室耳」而言,本篇帶有寓言性質。但這個判斷不僅不符合社會事實,也並不能代表蒲松齡在這個問題上的理智的全面的想法。比如在卷七的《細柳》篇,蒲松齡就塑造了一個賢惠明智的後母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