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趙城嫗,年七十餘,止一子,一日入山,爲虎所噬。嫗悲痛,幾不欲活,號啼而訴於宰。宰笑曰:「虎何可以官法制之乎?」嫗愈號咷不能制止。宰叱之,亦不畏懼。又憐其老,不忍加威怒,遂諾爲捉虎。嫗伏不去,必待勾牒出,乃肯行。宰無奈之,即問諸役,誰能往者。一隸名李能,醺醉,詣座下,自言:「能之。」持牒下,嫗始去。隸醒而悔之,猶謂宰之僞局,姑以解嫗擾耳,因亦不甚爲意,持牒報繳。宰怒曰:「固言能之,何容復悔?」隸窘甚,請牒拘獵戶,宰從之。隸集諸獵人,日夜伏山谷,冀得一虎,庶可塞責。月餘,受杖數百,冤苦罔控。遂詣東郭岳廟,跪而祝之,哭失聲。無何,一虎自外來。隸錯愕,恐被咥噬。虎入,殊不他顧,蹲立門中。隸祝曰:「如殺某子者爾也,其俯聽吾縛。」遂出縲索縶虎頸,虎帖耳受縛。牽達縣署,宰問虎曰:「某子,爾噬之耶?」虎頷之。宰曰:「殺人者死,古之定律。且嫗止一子,而爾殺之,彼殘年垂盡,何以生活?倘爾能爲若子也,我將赦之。」虎又頷之。乃釋縛令去。
 
媼方怨宰之不殺虎以償子也,遲旦啓扉,則有死鹿。嫗貨其肉革,用以資度。自是以爲常,時銜金帛擲庭中。嫗從此致豐裕,奉養過於其子,心竊德虎。虎來,時臥簷下,竟日不去,人畜相安,各無猜忌。數年,嫗死,虎來吼於堂中。嫗素所積,綽可營葬,族人共瘞之。墳壘方成,虎驟奔來,賓客盡逃。虎直赴冢前,嗥鳴雷動,移時始去。土人立義虎祠於東郊,至今猶存。
 
【翻譯】
 
趙城有位老太太,七十多歲,只有一個兒子,一天,兒子進山被虎吃掉了。老太太非常悲痛,幾乎不想活了,便連哭帶號地向縣官告狀。縣令笑著說:「老虎怎麼能用官法制裁呢?」老太太越發號啕大哭,沒人能把她止住。縣令加以呵斥,她也不怕。縣令又可憐她上了年紀,不忍心對她大發脾氣,便答應爲她捉虎。老太太伏地不起,一定要等捉虎的公文下達才肯離去。縣令無可奈何,便問各個差役,誰能前去捉虎。一個名叫李能的差役,喝得大醉,這時走到縣令座前說:「我能。」便領了公文退下,老太太這才離去。李能酒醒後就後悔了,但還以爲縣令只是擺擺樣子,姑且擺脫老太太的糾纏,所以也沒太在意,到期復命,把文書交回。縣令怒氣沖沖地說:「你本來說能捉虎,怎容翻悔?」李能非常爲難,請求行文召聚獵戶服役,縣令依言而行。李能把衆獵戶召集起來,日夜潛伏在山谷里,希望捉到一隻虎,或許便可交差。可是過了一個多月也沒捉到,挨了好幾百板子,冤苦無處可訴。李能便前往東郊山神廟,跪下禱告,痛哭失聲。一會兒,一隻虎從外面走進來。李能驚愕萬分,怕被吃掉。老虎走進廟來,根本不看別處,蹲在大門裡面。李能禱告說:「如果是你吃了老太太的兒子,就低下頭來讓我綁上。」便拿出繩索系住虎頸,虎則俯首帖耳地讓他綁。李能把虎牽到縣衙,縣令問虎說:「老太太的兒子是你吃的嗎?」虎點點頭。縣令說:「殺人應該處死,是自古就有的法律。而且老太太只有一個兒子,卻被你吃了,她殘年將盡,怎麼生活?假如你能當她的兒子,我就免你的罪。」虎又點點頭。於是鬆了綁,讓它走了。
 
老太太正怨縣令不殺虎給兒子償命,黎明開門時,門口卻有一隻死鹿。於是她賣掉鹿肉鹿皮,用來作爲維持生活的費用。從此,這便成爲慣例,有時虎還銜來錢財,丟到院子裡。老太太從此富裕起來,虎對她的奉養超過自己的兒子,所以她心裡暗中感激這隻虎。虎來時,經常趴在屋簷下,整天不走,人畜相安,互不猜忌。幾年後,老太太死了,虎來到堂前吼叫示哀。老太太平時的積蓄,用來料理喪葬之事綽綽有餘,族人便一起把她埋葬。墳剛堆好時,虎又驟然跑來,嚇得賓客一逃而光。虎直接來到墳前,發出如雷的哀號,過了一陣子才離去。本地人在東郊建了一座「義虎祠」,至今還在。
 
【點評】
 
這是一篇中國式的民間童話:吃了人的老虎,被罰補償自己的罪責,爲受害者的母親盡人子之責。由於老虎對於趙城嫗「生而能養,死且盡哀」,於是當地人給老虎立了「義虎祠」。
 
清代王漁洋讀完此篇,稱:「人云:王於一所記孝義之虎,予所記贛州良富里郭氏義虎,及此而三,何於菟之多賢哉!」不過,在今人看來,作爲童話,情節的荒誕可以一笑置之。老虎吃人,出於本性,無關道德。縣官的處置,可能是認爲如果殺掉老虎只是徒然爲趙城嫗報仇,無法解決趙城嫗的生活問題,不如讓老虎代其子盡孝更實惠些。但作者可能忽略了趙城嫗接受殺子兇手的孝養卻不近人情之至——難道「嫗悲痛,幾不欲活」不是因爲失去兒子,而是因爲失去供養的緣故嗎?故事中的老虎倒是「孝義」了,可趙城嫗在道德上被置於何地呢?

作者:蒲松齡(清代)

蒲松齡(1640年-1715年),字留仙,一字劍臣,別號柳泉居士,世稱聊齋先生,自稱異史氏,山東淄川(今山東淄博)人。清代文學家、小說家。出身書香門第,早年熱衷科舉,但屢試不第,直至七十一歲才成為歲貢生。曾長期在鄉間設館教學,生活貧困。著有《聊齋志異》《聊齋俚曲》等,其中《聊齋志異》是中國文言短篇小說的巔峯之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