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長山李公,大司寇之侄也。宅多妖異。嘗見廈有春凳,肉紅色,甚修潤。李以故無此物,近撫按之,隨手而曲,殆如肉耎。駭而卻走。旋迴視,則四足移動,漸入壁中。又見壁間倚白梃,潔澤修長。近扶之,膩然而倒,委蛇入壁,移時始沒。
康熙十七年,王生俊升設帳其家。日暮,燈火初張,生著履臥榻上。忽見小人,長三寸許,自外入,略一盤旋,即復去。少頃,荷二小凳來,設堂中,宛如小兒輩用粱秸心所制者。又頃之,二小人舁一棺入,僅長四寸許,停置凳上。安厝未已,一女子率廝婢數人來,率細小如前狀。女子衰衣,麻綆束腰際,布裹首,以袖掩口,嚶嚶而哭,聲類巨蠅。生睥睨良久,毛森立,如霜被於體。因大呼,遽走,顛牀下,搖戰莫能起。館中人聞聲畢集,堂中人物杳然矣。
【翻譯】
長山縣的李先生,是大司寇的侄子。他住的宅第常有妖異的事情出現。有一次他看見房間裡有一條長條形的板凳,凳子是肉紅色的,又光滑又潤潔。李先生因爲過去沒有這個東西,便上前去用手撫摸按捺,板凳隨著他的手變得彎彎曲曲,幾乎像肉一樣柔軟。他嚇了一跳,急忙離開了。不久再回頭一看,那板凳用四條腿移動,慢慢隱入到牆壁里去了。還有一次,李先生看見順牆靠著一根白色的棍棒,光潔潤滑,細長細長的。他走近一摸,那棒子就軟軟地倒了下去,像條蛇似的彎彎曲曲地鑽進了牆壁里,一會兒就不見了。
康熙十七年,有個叫王俊升的書生,在李家開設教館,教授學童。一天傍晚,剛剛點上燈,王生穿著鞋躺在牀上休息。忽然看到有個小人兒,三寸多高,從門外面走進來,在地上稍稍轉了一圈兒,就又走了出去。沒過多長時間,小人兒扛著兩張小板凳又來了,他把凳子擺放在屋子中間,凳子好像是小孩子們用高粱秸芯做成的玩意兒一樣。又過了一會兒,兩個小人兒擡進來一口四寸來長的棺材,停放在凳子上。還沒等安置穩當,就見一個女子帶著幾個粗使丫環走了進來,都短小得和前面來的小人兒一樣。那女子身穿喪服,腰間繫著麻繩,頭上裹著白布,用衣袖掩著嘴,「嚶嚶」地哭,聲音像是大蒼蠅在叫。王生偷看多時,不禁毛髮悚然,渾身冷得像結了嚴霜一樣。於是他大聲呼叫,急忙起身要跑,卻跌倒在牀下,全身不住顫抖,爬也爬不起來。教館裡的人聽見喊聲,全都跑了過來。而屋子裡的小人兒、棺材、凳子卻已經消失不見了。
【點評】
這是記述在同一個住宅里兩個人前後看見的兩件奇怪的事。一件怪事記述的是宅中主人看到兩個奇異的物體可以像動物一樣移動。另一件怪事記述的是教書先生在其宅中親見許多三寸長的小人在弔喪。怪異記敘的重心顯然是在後者。篇幅雖然短小,但小人的舉措行動宛然如見。這樣的素材在西方可以發展成「小人國」那樣的童話,可惜在當時的文化環境中,蒲松齡筆下的教師被嚇得「大呼,遽走,顛牀下,搖戰莫能起」。
馮鎮巒評論《聊齋志異》的體制時說:「聊齋短篇,文字不似大篇出色,然其敘事簡淨,用筆明雅,比諸游山者,才過一山,又問一山,當此之時,不無借徑於小橋曲岸,淺水平沙,然而前山未遠,魂魄方收,後山又來,耳目又費。雖不大爲著意,然政不至遂敗人意。又況其一橋,一岸,一水,一沙,並非一望荒屯絕徼之比。晚涼新浴,豆花棚下,搖蕉尾,說曲折,興復不淺也。」這個評論不僅適用於《宅妖》,也適用於幾乎《聊齋志異》中所有的短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