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12.山公舉阮咸①爲吏部郎,目曰:「清真寡慾,萬物不能移也。」
【注釋】
①阮咸(約222—278):字仲容,陳留尉氏(今河南開封南)人。魏晉時期名士。阮籍之侄,與阮籍並稱爲「大小阮」;又與嵇康、阮籍、山濤、向秀、劉伶、王戎並稱爲「竹林七賢」。精通音律,善彈琵琶,時號「妙達八音」,有「神解」之譽。「阮咸」這一樂器也是因其得名。
【翻譯】
山濤推薦阮咸出任吏部郎,評價阮咸說:「清心寡欲,萬事萬物都無法改變他的內心。」
【點評】
兩人都是「竹林七賢」的成員,私交不錯。山濤後來卻因爲推薦嵇康做官而被嵇康絕交了,所以說即使是好友,也是人各有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