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魏周宣,字孔和,善占夢。或有問宣者:「吾夢芻狗①。」宣曰:「君當得美食。」未幾,復有夢芻狗,曰:「當墮車折腳。」尋而又雲夢芻狗,宣曰:「當有火災。」後皆如所言。其人曰:「吾實不夢,聊試君耳!三占不同,皆驗,何也?」宣曰:「意形於言,便占吉凶。且芻狗者,祭神之物,故君初言夢之,當得美食也。祭祀即畢,則爲所轢②,當墮車傷折。車轢之後,必載以樵,故云失火。」(出《魏志》)
【注釋】
①芻狗:祭祀時草扎的狗。
②轢(lì):車輪碾軋。
【翻譯】
魏國有個人叫周宣,字孔和,善於解夢。有人問周宣:「我夢見了芻狗。」周宣說:「你能吃到美食。」不一會兒,他又說夢見了芻狗。周宣說:「你要從車上摔下來,弄折腳。」過了會兒,他又說夢見了芻狗。周宣說:「你會遇上火災。」後來確實像周宣說的那樣。那人道:「我其實沒有做夢,就是想試試你。三次占卜的說法都不同,卻都應驗了,爲什麼?」周宣說:「人的意念是通過語言表現出來,所以能夠占卜吉凶。芻狗是用來祭神的,所以你第一次說夢見了它,是應得到美食。祭祀完畢,那芻狗也就被車輪碾軋,所以你會從車上摔下來弄折腳。車軋之後,它只能當柴燒,所以我說要失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