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吳黃龍年中,吳都海鹽有陸東美,妻朱氏,亦有容止①。夫妻相重,寸步不相離,時人號爲比肩人。夫婦云:「皆比翼,恐不能佳也。」後妻卒,東美不食求死。家人哀之,乃合葬。未一歲,冢上生梓樹,同根二身,相抱而合成一樹。每有雙鴻,常宿於上。孫權聞之嗟嘆,封其里曰「比肩」,墓又曰「雙梓」。後子弘與妻張氏,雖無異,亦相愛慕。吳人又呼爲「小比肩」。(出《述異記》)
【注釋】
①容止:儀容舉止。
【翻譯】
吳國黃龍年間,都城海鹽有個叫陸東美的人。娶妻朱氏,儀容舉止很好。夫妻間互相敬重,寸步不離,當時的人們稱他們「比肩人」。夫妻二人都說:「比翼雙飛,恐怕不會有太好的結局。」後來妻子死去,陸東美也絕食而死。家裡人非常悲傷,就把他們合葬。不到一年,墳墓上長出一棵梓樹,同根雙干,相互擁抱,合成一棵樹。常常有一對鴻雁宿在樹上。孫權聽說後嘆息,封這個村莊叫「比肩」,他們的墓叫「雙梓」。後來其子陸弘和他的妻子張氏,雖無什麼奇特之處,也互相愛慕,吳人又稱他們爲「小比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