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夫設官分職,高卑聯事 1。天子垂珠以聽 2,諸侯鳴玉以朝 3。敷奏以言 4,明試以功 5。故堯咨四岳 6,舜命八元 7,固辭再讓之請 8,「俞往欽哉」之授 9,並陳辭帝庭,匪假書翰 10。然則敷奏以言,即章表之義也;明試以功,即授爵之典也 11。至太甲既立 12,伊尹書誡 13,思庸歸亳 14,又作書以贊15。文翰獻替 16,事斯見矣。周監二代 17,文理彌盛 18。再拜稽首 19,對揚休命 20,承文受冊 21,敢當丕顯 22,雖言筆未分 23,而陳謝可見 24。降及七國 25,未變古式,言事於王,皆稱上書。秦初定製,改書曰奏。漢定禮儀,則有四品 26:一曰章,二曰奏,三曰表,四曰議。章以謝恩,奏以按劾 27,表以陳請,議以執異 28。章者,明也。《詩》雲「爲章於天」 29,謂文明也。其在文物 30,赤白曰章 31。表者,標也。《禮》有《表記》 32,謂德見於儀 33。其在器式 34,揆景曰表 35。章表之目,蓋取諸此也。
【注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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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卑:低。聯事:聯合處理政事。
2垂珠:即冕旒(liú),帝王禮帽上前後懸垂的珠串。聽:聽政。
3鳴玉:諸侯身上佩的玉,走動時相碰有聲。朝:朝見天子。
4敷:陳述。奏:進呈。
5明試:公開試行。功:功效。
6堯咨四岳:《尚書·堯典》:「帝曰:『咨!四岳,湯湯洪水方割,蕩蕩懷山襄陵,浩浩滔天。下民其咨,有能俾乂?』」又:「帝曰:『咨!四岳,朕在位七十載,汝能庸命,巽朕位?』」分別記載堯問四方諸侯之長,洪水滔天,人民嘆息,有誰能治理洪水,以及誰能順應天命,接替他的帝位。咨,原文中的咨是語氣詞,此作諮詢解。四岳,四方諸侯之長。
7舜命八元:《左傳·文公十八年》載:「高辛氏有才子八人,伯奮、仲堪、叔獻、季仲、伯虎、仲熊、叔豹、季狸,……天下之民謂之八元。……舜臣堯,……舉八元,使布五教於四方。」說舜爲堯之臣時,舉高辛氏的八個賢能的兒子施行教化。
8固辭再讓:《尚書·舜典》載,堯命舜即帝位,「舜讓於德,弗嗣」,是說舜要謙讓於有德之人,自己不肯即位。又,舜命禹作司空,「禹拜稽首,讓於稷、契暨皋陶」,是說舜要禹做司空,禹跪拜行稽首之禮,要讓給稷、契和皋陶。此外,舜任命垂、益、伯夷等人時,他們也都跪拜稽首,表示辭讓。見《舜典》。
9俞往欽哉:《尚書·堯典》載堯命鯀治水時說:「往!欽哉!」意爲「去吧!要謹慎!」《尚書·舜典》載舜命禹爲司空時說:「俞,汝往哉!」意爲:「好吧,還是你去做吧!」俞,表示肯定,同意。往,去。欽哉,要謹慎啊。
10匪:同「非」。假:借,憑藉。書翰:書信,文書。
11典:典禮,儀式。
12太甲:商王,商湯之孫。
13伊尹書誡:《尚書·伊訓序》:「成湯既沒,太甲元年,伊尹作《伊訓》。」伊尹,即伊摯,商湯之臣。《伊訓》是用來訓導太甲的。書誡,指作《伊訓》告誡太甲。
14思庸歸亳(bó):《尚書·太甲序》載:「太甲既立,不明,伊尹放諸桐。三年,復歸於亳,思庸。伊尹作《太甲》三篇。」庸,常,此指長久不變的正道。亳,地名,商都。
15作書以贊:指太甲悔過後,伊尹作《太甲》以讚美。
16文翰:指《伊訓》和《太甲》。獻替:獻可替否,即進可行之事,廢不可行之事。獻,進。替,廢,棄。
17周監二代:語出《論語·八佾》「周監於二代,鬱郁乎文哉!」監,借鑑。二代,夏、商二朝。
18文理:指禮儀文采。彌:更加。
19再拜:一拜而又拜,表示恭敬。稽首:行跪拜禮時頭至地。
20對:答。揚:稱揚。休:美。
21承:受,接受。文、冊:受封的策書。
22敢當:不敢當。丕顯:大明。丕,大。
23言:口頭上說。筆:寫下的書面文字。
24陳:陳述。謝:答謝。
25七國:指戰國。
26品:類。
27按劾(hé):按察彈劾。劾,揭發。
28執異:持不同意見。
29爲章於天:語出《詩經·大雅·棫(yù)朴》,原意是說銀河是天的文章。章,文章,文採光明的意思。
30文物:有文采的事物。
31赤白曰章:《周禮·考工記》:「畫繢(同「繪」)之事,青與赤謂之文,赤與白謂之章。」32 《禮》:指《禮記》。《表記》:《禮記》篇名。
33德見於儀:鄭玄《三禮目錄》:「名曰《表記》者,以其記君子之德見於儀表(《禮記正義》引)。」34 器式:用作標誌的器具。
35揆景:測日影。揆,度,測量。景,日影。表:測日影的計時器。
【翻譯】
設置官員區分職責,上下協同處理政事。天子戴著珠飾的皇冠聽政,諸侯佩著鳴響的玉飾上朝。朝臣口頭進言陳述,天子試行其言以求獲得功效。所以堯詢問四方諸侯之長,舜任命八位賢人,臣下向帝王堅決推辭、再三謙讓的請求,君主勉勵臣下敬慎從事的委任,這些都是在朝廷上當面陳說,並沒有寫成文字。但是,口頭進言陳述,就是章表的意義;使臣下試行其言以求獲得功效,就是授予官爵的儀式了。到太甲即位而昏庸無道,伊尹作《伊訓》來訓誡,太甲有了改邪歸正之心,回到亳京,伊尹又作《太甲》來讚美。用書面文章來進善去惡,從這件事中可以看到了。周朝以夏、商二朝爲借鑑,禮儀文采更加繁盛。有了一拜再拜、叩頭觸地的禮節,有了稱揚天子美命,謹受天子冊封,表示不敢當天子所賜巨大榮耀之類的敬辭、謙辭,雖然言語和文字尚未分清,但陳辭答謝之意清楚可見。到了戰國時代,古代的格式不變,向國王陳述事情,都稱爲上書。秦朝初年定立制度,改上書爲奏。漢朝確定禮儀制度,把上書分成四類:第一類稱章,第二類稱奏,第三類稱表,第四類稱議。章用於謝恩,奏用於監察彈劾,表用於陳述請求,議用於提出不同意見。章,是明的意思。《詩經·大雅·棫樸》說「爲章於天」,是指文採光明。就有文采的事物而言,赤白相錯就叫章。表,就是標明。《禮記》中有《表記》一篇,是說君子的德行體現於儀表。就用作標誌的器物而言,測量日影的計時器叫做表。章和表的名目,就是取之於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