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今之常言,有文有筆,以爲無韻者筆也,有韻者文也。夫文以足言,理兼《詩》、《書》 1,別目兩名 2,自近代耳 3。顏延年以爲 4:筆之爲體,言之文也;經典則言而非筆,傳記則筆而非言 5。請奪彼矛,還攻其盾矣 6。何者?《易》之《文言》 7,豈非言文?若筆果言文,不得雲經典非筆矣。將以立論,未見其論立也。予以爲:發口爲言,屬翰曰筆 8,常道曰經 9,述經曰傳。經傳之體,出言入筆 10,筆爲言使,可強可弱 11。六經以典奧爲不刊 12,非以言筆爲優劣也。
【注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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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詩》、《書》:《詩經》和《尚書》,前者爲韻文,後者爲無韻之文。
2別目兩名:分爲文和筆兩種名稱。目:名稱。
3近代:指晉宋。
4顏延年:晉宋間作家顏延之,字延年。以下引文已佚。
5傳記:指註解闡發經典的著作。
6「請奪」二句:語本《韓非子·難一》:「楚人有鬻(賣)盾與矛者,譽之曰:『吾盾之堅,物莫能陷也。』又譽其矛曰:『吾矛之利,於物無不陷也。』或曰:『以子之矛,陷子之盾,何如?』其人弗能應也。」此謂顏延之不能自圓其說。
7《文言》:《周易》「十翼」中的一篇,相傳「十翼」爲孔子闡述《易經》而作。
8屬翰:用筆寫出來。
9常:恆久不變。
10出言入筆:超出言的範圍,歸入筆的類別,即屬於筆而不屬於言。
11可強可弱:指文采可多可少。
12六經:指《易》、《書》、《詩》、《禮》、《樂》、《春秋》六部儒家經典,其中《樂》早已不存。不刊:不可刪改。
【翻譯】
今人常說,文章有文和筆兩種,認爲無韻的是筆,有韻的是文。文本來是用以補充和修飾語言的,按理應包括有韻的《詩經》和無韻的《尚書》在內,因有韻和無韻之不同而分文和筆兩種名稱,是從近代開始的。顏延之認爲:筆這種文體,是有文采的言;經典是言而不是筆,傳記是筆而不是言。讓我用他的矛,反過來攻他的盾吧。爲什麼這麼說呢?《周易》中的《文言》,難道不是有文采的言?假如筆果真是有文采的言,便不能說經典不是筆了。要用經典是言傳記是筆來立論,看不出這個論點能夠成立。我認爲:說出口的是言,寫下來的是筆,講述恆久不變之道的是經典,闡述經典的是傳。經傳的體裁,已不是言而是筆,筆將語言記錄下來,文采可多可少。六經因爲典正深奧而成爲不可刪改的著作,不是用言或筆來區分優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