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古代文學/ 左傳/ 文公十五年

【原文】
 
[經]
 
十有五年春〔1〕,季孫行父如晉。
 
三月,宋司馬華孫來盟〔2〕。
 
夏,曹伯來朝〔3〕。
 
齊人歸公孫敖之喪。
 
六月辛丑朔,日有食之。鼓,用牲於社。
 
單伯至自齊。
 
晉郤缺帥師伐蔡。戊申,入蔡。
 
秋,齊人侵我西鄙。
 
季孫行父如晉。
 
冬十有一月,諸侯盟於扈〔4〕。
 
十有二月,齊人來歸子叔姬。
 
齊侯侵我西鄙〔5〕,遂伐曹,入其郛。
 
【注釋】
 
〔1〕十有五年:公元前612年。
〔2〕華孫:名耦,華爲氏。
〔3〕曹伯:曹文公。
〔4〕扈:見文公七年注。
〔5〕齊侯:齊懿公。
 
 
【原文】
 
[傳]
 
十五年春,季文子如晉,爲單伯與子叔姬故也。
 
三月,宋華耦來盟,其官皆從之。書曰「宋司馬華孫」,貴之也〔1〕。公與之宴,辭曰:「君之先臣督〔2〕,得罪於宋殤公,名在諸侯之策〔3〕。臣承其祀,其敢辱君?請承命於亞旅〔4〕。」魯人以爲敏。
 
【注釋】
 
〔1〕貴之:諸侯大夫聘問一般稱名,今加以官職,故云貴之。
〔2〕督:華督,華耦曾祖,於桓公二年殺宋殤公。
〔3〕策:簡策。
〔4〕亞旅:杜注「上大夫」。
 
 
【原文】
 
夏,曹伯來朝,禮也。諸侯五年再相朝,以修王命,古之制也。
 
齊人或爲孟氏謀〔1〕,曰:「魯,爾親也。飾棺置諸堂阜〔2〕,魯必取之。」從之。卞人以告〔3〕。惠叔猶毀以爲請〔4〕,立於朝以待命。許之,取而殯之。齊人送之。書曰:「齊人歸公孫敖之喪。」爲孟氏〔5〕,且國故也〔6〕。葬視共仲〔7〕。
 
【注釋】
 
〔1〕孟氏:公孫敖爲慶父之子,孟氏。
〔2〕飾棺:古人於死人的棺木靈車依不同身份有不同裝飾,稱飾棺。堂阜:見莊公九年注。
〔3〕卞:杜註:「魯卞邑大夫。」時邑大夫例呼爲「人」。卞,見僖公十七年注。
〔4〕毀:哀毀。指居喪期間悲哀過甚使容顏損害。惠叔爲公孫敖之子,因公孫敖未葬,故時仍未行卒哭變服之禮,哀毀如初。
〔5〕爲孟氏:孟氏世爲魯卿。
〔6〕國故:孟氏是國之公族。
〔7〕共仲:即慶父。
 
 
【原文】
 
聲己不視〔1〕,帷堂而哭〔2〕。襄仲欲勿哭,惠伯曰:「喪,親之終也。雖不能始〔3〕,善終可也。史佚有言曰〔4〕:『兄弟致美〔5〕。』救乏、賀善、吊災、祭敬、喪哀,情雖不同,毋絕其愛,親之道也。子無失道,何怨於人?」襄仲說,帥兄弟以哭之。
 
【注釋】
 
〔1〕聲己:公孫敖次妻,惠伯之母。視:視其柩。
〔2〕帷堂:古人死,屍置堂中小斂,四周圍以帷幕,稱帷堂。這裡是說聲己在堂下哭,怨恨公孫敖,不欲見其屍,故在帷外哭。
〔3〕雖不能始:謂公孫敖搶襄仲妻事。
〔4〕史佚:見僖公十五年注。
〔5〕致美:各盡其美。
 
 
【原文】
 
他年,其二子來〔1〕,孟獻子愛之〔2〕,聞於國。或譖之曰:「將殺子。」獻子以告季文子。二子曰:「夫子以愛我聞,我以將殺子聞,不亦遠於禮乎?遠禮不如死。」一人門於句鼆〔3〕,一人門於戾丘,皆死。
 
【注釋】
 
〔1〕其二子:穆伯在莒國所生二子。
〔2〕孟獻子:即仲孫蔑,魯大夫。
〔3〕門:守門。杜注云:「句鼆、戾丘,魯邑。有寇攻門,二子御之而死。」
 
 
【原文】
 
六月辛丑朔,日有食之,鼓,用牲於社,非禮也。日有食之,天子不舉,伐鼓於社,諸侯用幣於社,伐鼓於朝,以昭事神、訓民、事君〔1〕,示有等威〔2〕,古之道也。
 
【注釋】
 
〔1〕訓民:教訓人民。
〔2〕等威:威儀之等差。
 
 
【原文】
 
齊人許單伯請而赦之,使來致命。書曰「單伯至自齊」,貴之也。
 
新城之盟,蔡人不與。晉郤缺以上軍、下軍伐蔡,曰:「君弱〔1〕,不可以怠。」戊申,入蔡,以城下之盟而還。凡勝國〔2〕,曰「滅之」;獲大城焉〔3〕,曰「入之」。
 
【注釋】
 
〔1〕君弱:指晉靈公尚未成年。
〔2〕勝國:謂絕其社稷,有其土地。
〔3〕獲大城:攻入大城,但不取其地而回。
 
 
【原文】
 
秋,齊人侵我西鄙,故季文子告於晉。
 
冬十一月,晉侯、宋公、衛侯、蔡侯、陳侯、鄭伯、許男、曹伯盟於扈〔1〕,尋新城之盟,且謀伐齊也。齊人賂晉侯,故不克而還。於是有齊難〔2〕,是以公不會。書曰:「諸侯盟於扈。」無能爲故也。凡諸侯會,公不與,不書,諱君惡也。與而不書,後也。
 
【注釋】
 
〔1〕晉侯:晉靈公。宋公:宋昭公。衛侯:衛成公。蔡侯:蔡莊侯。陳侯:陳靈公。鄭伯:鄭穆公。許男:許昭公。曹伯:曹文公。
〔2〕有齊難:即下文齊國侵襲魯國事。
 
 
【原文】
 
齊人來歸子叔姬,王故也。
 
齊侯侵我西鄙,謂諸侯不能也。遂伐曹,入其郛,討其來朝也。季文子曰:「齊侯其不免乎!己則無禮〔1〕,而討於有禮者,曰:『女何故行禮!』禮以順天,天之道也。己則反天,而又以討人,難以免矣。《詩》曰:『胡不相畏,不畏於天〔2〕?』君子之不虐幼賤,畏於天也。在《周頌》曰:『畏天之威,於時保之〔3〕。』不畏於天,將何能保?以亂取國〔4〕,奉禮以守,猶懼不終,多行無禮,弗能在矣〔5〕!」
 
【注釋】
 
〔1〕無禮:指扣押天子使臣,攻打無罪之國。
〔2〕所引詩見《詩·小雅·雨無正》。
〔3〕所引詩見《詩·周頌·我將》。
〔4〕以亂取國:指齊懿公殺舍自立。
〔5〕在:即「終」,善終。
 
【翻譯】
 
[經]
 
十五年春,季孫行父去晉國。
 
三月,宋司馬華孫來我國結盟。
 
夏,曹文公來我國朝見。
 
齊國人送回公孫敖的靈柩。
 
六月辛丑朔,發生日食。擊鼓,用犧牲祭祀社神。
 
單伯從齊國來我國。
 
晉郤缺率領軍隊攻打蔡國。戊申,攻入蔡國。
 
秋,齊國人侵襲我國西部邊境。
 
季孫行父去晉國。
 
冬十一月,諸侯在扈地結盟。
 
十二月,齊國人把子叔姬送回我國。
 
齊懿公侵襲我國西部邊境,於是攻打曹國,進入曹都外城。
 
[傳]
 
十五年春,季文子去晉國,是爲了單伯與子叔姬被齊國拘禁的事。
 
三月,宋華耦來我國結盟,他的屬官都跟著他。《春秋》記載說「宋司馬華孫」,是表示尊重他。文公宴請他,他辭謝說:「國君的先臣華督,得罪了宋殤公,名字記載在諸侯的簡策上。臣子承繼他的祭祀,怎麼敢使君王蒙受恥辱?請讓我在亞旅那兒承受命令。」魯國人認爲他對答敏捷。
 
夏,曹文公來朝見,這是合乎禮的。諸侯隔五年再次互相朝見,以重溫周王的命令,這是古代的制度。
 
齊國有人爲孟氏謀劃,說:「魯國,是你的親屬。把公孫敖的棺木裝飾好放在堂阜,魯國一定會來搬取。」孟氏聽從了這一建議。卞邑的大夫把這事通報國內。惠叔仍然悲哀過度地求文公允許運回棺柩,站在朝廷上等候命令。文公同意了,取回棺木停葬。齊國派人護送。《春秋》記載說:「齊國人送回公孫敖的靈柩。」是爲了孟氏,也是爲了國家的緣故。依同安葬共仲的禮儀安葬公孫敖。
 
聲己不肯去看棺木,在堂下帷外哭泣。襄仲想不去哭喪,惠伯說:「喪事,是對待親人的終結。雖不能有一個好的開端,有一個好的結束也是可以的。史佚有句話說:『兄弟之間各自致力做到完美。』救濟貧乏、祝賀喜慶、慰問災禍、祭祀恭敬、喪事悲哀,感情雖然不同,都不要斷絕互相之間的愛,這是對待親人的道德。你只要沒有喪失道德,怨恨別人什麼呢?」襄仲覺得他說得不錯,帶領兄弟去哭喪。
 
過了些年,公孫敖在莒國生的兩個兒子來到魯國,孟獻子對他們很喜愛,國內的人都知道。有人誣陷二人,對孟獻子說:「這兩個人打算殺死你。」孟獻子把這事告訴了季文子。二人說:「他以愛我們聞名,我們卻以打算殺死他聞名,這不也是遠離了禮嗎?遠離禮還不如死。」一個在句鼆守門,一個在戾丘守門,都戰死了。
 
六月辛丑朔,發生日食,擊鼓,用犧牲祭祀社神,這是不合乎禮的。發生日食,天子爲之廢食撤樂,在社廟中擊鼓,諸侯用玉帛在社廟中祭祀,在朝廷上擊鼓,以表明敬奉神明、教訓人民、事奉君王,表示威儀的差別,這是古代的規矩。
 
齊國人同意了單伯要子叔姬回國的請求而赦免了他,派他來我國傳達這一命令。《春秋》記載說「單伯從齊國來我國」,是表示尊重他。
 
新城盟會,蔡國人沒有參加。晉郤缺率領上軍、下軍攻打蔡國,說:「國君幼小,不可以懈怠。」戊申,攻入蔡國,與蔡國訂立了城下之盟後撤兵。凡是占領了一個國家,稱爲「滅之」;攻入大城,稱爲「入之」。
 
秋,齊國人侵襲我國西部邊境,所以季文子去向晉國報告。
 
冬十一月,晉靈公、宋昭公、衛成公、蔡莊侯、陳靈公、鄭穆公、許昭公、曹文公在扈地結盟,重溫在新城盟會的舊好,並且商議攻打齊國。齊國人給晉靈公送禮,所以沒有戰勝就撤兵回國。這時候有齊國侵襲我國的禍難,所以文公沒有參加盟會。《春秋》記載說:「諸侯在扈地結盟。」這是因爲諸侯沒有什麼作爲的緣故。凡是諸侯相會,我國國君不參加就不記載,這是諱言國君過錯。參加了而不記載,是因爲遲到了。
 
齊國人把子叔姬送回我國,是因爲周匡王命令的緣故。
 
齊懿公侵襲我國西部邊境,是因爲他認爲諸侯無所作爲的緣故。並因此而攻打曹國,進入曹都外城,討伐曹文公來我國朝見的事。季文子說:「齊懿公恐怕不能免於禍難吧!自己行事無禮,而去討伐有禮的人,說:『你爲什麼要做有禮的事!』禮是用來順服上天的,表現的是上天的規律。自己違反上天行事,反而因此而討伐別人,他難免有禍難了。《詩》說:『爲何互相不畏懼,甚而不知畏上天?』君子不虐待幼小的與卑賤的人,就是因爲畏懼上天。在《周頌》中說:『畏懼上天的威力,所以能把福祿保。』不畏懼上天,能保得住什麼?通過動亂取得君位,按照禮義來保持它,還怕沒有好結果,多做不合乎禮義的事,就不能得到善終了!」

作者:左丘明(春秋時期)

左丘明(約前502年-約前422年),春秋末期魯國史學家、文學家。與孔子同時代或稍晚,曾任魯國史官。相傳爲《左傳》的作者,也有學者認爲《左傳》可能是戰國時期的作品。左丘明不僅創作了《左傳》,還著有《國語》,是中國古代重要的史學家和文學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