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古代文學/ 左傳/ 僖公七年

【原文】
 
[經]
 
七年春〔1〕,齊人伐鄭。
 
夏,小邾子來朝〔2〕。
 
鄭殺其大夫申侯。
 
秋七月,公會齊侯、宋公、陳世子款、鄭世子華〔3〕,盟於寧母〔4〕。
 
曹伯班卒。
 
公子友如齊。
 
冬,葬曹昭公。
 
【注釋】
 
〔1〕七年:公元前653年。
〔2〕小邾子:即郳犁來。詳莊公五年注。
〔3〕齊侯:齊桓公。宋公:宋桓公。
〔4〕寧母:魯地,在今山東魚台縣。
 
 
【原文】
 
[傳]
 
七年春,齊人伐鄭。孔叔言於鄭伯曰:「諺有之曰:『心則不競〔1〕,何憚於病〔2〕。』既不能強,又不能弱,所以斃也。國危矣,請下齊以救國〔3〕。」公曰:「吾知其所由來矣,姑少待我。」對曰:「朝不及夕,何以待君?」夏,鄭殺申侯以說於齊,且用陳轅濤塗之譖也。
 
【注釋】
 
〔1〕競:強,爭競。
〔2〕病:屈辱。
〔3〕下:屈服。
 
 
【原文】
 
初,申侯,申出也,有寵於楚文王。文王將死,與之璧,使行,曰:「唯我知女,女專利而不厭〔1〕,予取予求,不女疵瑕也〔2〕。後之人將求多於女,女必不免。我死,女必速行。無適小國,將不女容焉。」既葬,出奔鄭,又有寵於厲公。子文聞其死也〔3〕,曰:「古人有言曰:『知臣莫若君。』弗可改也已。」
 
【注釋】
 
〔1〕專利:一心謀利。
〔2〕疵瑕:用作動詞,指不怪罪。
〔3〕子文:即楚令尹鬥穀於菟。
 
 
【原文】
 
秋,盟於寧母,謀鄭故也。管仲言於齊侯曰:「臣聞之,招攜以禮〔1〕,懷遠以德,德禮不易〔2〕,無人不懷。」齊侯修禮於諸侯,諸侯官受方物〔3〕。
 
【注釋】
 
〔1〕攜:離。此指有二心的國家。
〔2〕不易:不違背。
〔3〕方物:土特產。
 
 
【原文】
 
鄭伯使大子華聽命於會。言於齊侯曰:「洩氏、孔氏、子人氏三族〔1〕,實違君命。君若去之以爲成〔2〕,我以鄭爲內臣〔3〕,君亦無所不利焉。」齊侯將許之。管仲曰:「君以禮與信屬諸侯〔4〕,而以奸終之〔5〕,無乃不可乎?子父不奸之謂禮,守命共時之謂信〔6〕。違此二者,奸莫大焉。」公曰:「諸侯有討於鄭,未捷。今苟有釁〔7〕,從之,不亦可乎?」對曰:「君若綏之以德〔8〕,加之以訓辭,而帥諸侯以討鄭,鄭將覆亡之不暇〔9〕,豈敢不懼?若總其罪人以臨之〔10〕,鄭有辭矣,何懼?且夫合諸侯以崇德也,會而列奸,何以示後嗣?夫諸侯之會,其德刑禮義,無國不記。記奸之位,君盟替矣〔11〕。作而不記,非盛德也。君其勿許,鄭必受盟。夫子華既爲大子而求介於大國〔12〕,以弱其國,亦必不免。鄭有叔詹、堵叔、師叔三良爲政〔13〕,未可間也。」齊侯辭焉。子華由是得罪於鄭。
 
【注釋】
 
〔1〕洩氏、孔氏、子人氏:三族爲鄭大族,和太子華不睦。
〔2〕去之:除掉他們。
〔3〕內臣:國內的臣屬。
〔4〕屬(zhǔ):會合。
〔5〕奸(gān):犯,擾亂。
〔6〕守命:忠實地遵照使命辦事。共時:重視時機。
〔7〕釁:嫌隙。此指鄭太子華不忠實於君父之命。
〔8〕綏:安撫。
〔9〕覆亡:救亡。
〔10〕總:統領。罪人:指太子華。其出賣鄭國,是鄭之罪人。
〔11〕替:廢。指喪失威信,盟約無效。
〔12〕介:憑藉。
〔13〕叔詹、堵叔、師叔:均爲鄭大夫。
 
 
【原文】
 
冬,鄭伯請盟於齊。
 
閏月〔1〕,惠王崩。襄王惡大叔帶之難〔2〕。懼不立,不發喪而告難於齊。
 
【注釋】
 
〔1〕閏月:閏十二月。
〔2〕惡:患,畏。襄王即王太子鄭,齊曾爲定其位而會於首止,時怕惠王寵子帶作難,故懼不立而向齊告急。
 
【翻譯】
 
[經]
 
七年春,齊國人攻打鄭國。
 
夏,小邾子來我國朝見。
 
鄭國殺死他們的大夫申侯。
 
秋七月,僖公與齊桓公、宋桓公、陳太子款、鄭太子華相會,在寧母結盟。
 
曹昭公班去世。
 
公子友去齊國。
 
冬,安葬曹昭公。
 
[傳]
 
七年春,齊國人攻打鄭國。孔叔對鄭文公說:「有這樣的諺語說:『心裡如果不爭強,又怕什麼屈辱?』既不能強,又不能弱,這才是導致死亡的原因。國家危險了,請對齊國表示屈服用以挽救國家。」鄭文公說:「我知道他們是爲了什麼來的了,姑且稍微等我一下。」孔叔回答說:「早晨保證不了晚上,怎麼等待君王呢?」夏,鄭國殺死申侯以取悅於齊國,同時也是聽信了陳轅濤塗的誣陷。
 
起初,申侯是申氏所生,受到楚文王的寵愛。楚文王臨死時,送給申侯玉璧,叫他離開,說:「只有我了解你,你一意聚財而不會滿足,從我這裡取,從我這裡求,我不怪罪你。以後的君王將會大量向你索取財物,你必定難以免罪。我死後,你一定要快些走。不要去小國,他們不會容納你的。」楚文王安葬後,申侯逃到鄭國,又得到鄭厲公的寵愛。子文聽到申侯死訊後,說:「古人有句話說:『了解臣子的沒有比得上君王。』這句話真是不變的真理啊。」
 
秋,在寧母結盟,是爲了商量對付鄭國的事。管仲對齊桓公說:「臣子聽說,招撫對自己懷有二心的國家用禮,使疏遠的國家歸心用德,不違背德和禮,沒有人會不歸附。」齊桓公便依禮對待諸侯,諸侯的官員接受了齊國送上的土特產。
 
鄭文公派遣太子華到盟會上聽取命令。太子華對齊桓公說:「洩氏、孔氏、子人氏三族,是違抗您命令的。您如果除掉他們,以此來與我國講和,我將把鄭國作爲您的臣屬,這對您也沒有什麼不利。」齊桓公準備答應他。管仲說:「君王用禮及信會合諸侯,而用邪惡作爲結束,恐怕不行吧?兒子對父親不違背叫作禮,忠實地執行命令重視時機叫作信,如果違背了這兩點,就沒有比這更邪惡的了。」齊桓公說:「諸侯對鄭國有所討伐,沒有獲勝。如今幸而有隙可乘,利用這個機會,不也是可以的嗎?」管仲回答說:「君王如果用德行來安撫他們,再對他們加以訓導,然後帶領諸侯去討伐鄭國,鄭國將會挽救危亡都來不及,怎敢不害怕?如果領著他們國家的罪人去攻打他們,鄭國有話可說了,他還怕什麼?再說會合諸侯是爲了崇尚德行,在會合諸侯時將奸邪之人列入,將拿什麼來教育後代?諸侯相會,他們的德行、刑罰、禮儀、道義,沒有一個國家不記錄。記載了讓奸邪之人列於君位,君王的盟約也就沒有威信而遭到廢棄了。事情作了而不記載,這就不符合崇高的道德。君王請不要答應太子華,鄭國必定會接受盟約。子華既然是太子卻請求依仗大國之力,用來削弱本國,他也一定不能免於禍患。鄭國有叔詹、堵叔、師叔三位賢人執政,還沒有空子可以鑽呢。」齊桓公於是拒絕了太子華的要求。子華因此而獲罪於鄭國。
 
冬,鄭文公派人到齊國請求訂立盟約。
 
閏十二月,周惠王去世。周襄王害怕太叔帶將造成禍害,擔心自己不能立爲國君,所以不發布喪事的消息而向齊國報告禍難。

作者:左丘明(春秋時期)

左丘明(約前502年-約前422年),春秋末期魯國史學家、文學家。與孔子同時代或稍晚,曾任魯國史官。相傳為《左傳》的作者,也有學者認為《左傳》可能是戰國時期的作品。左丘明不僅創作了《左傳》,還著有《國語》,是中國古代重要的史學家和文學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