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六年夏四月〔1〕,揚兵河上〔2〕。擊紹倉亭軍〔3〕,破之。紹歸,復收散卒,攻定諸叛郡縣。
九月,公還許。紹之未破也,使劉備略汝南;汝南賊共都等應之〔4〕。遣蔡揚擊都,不利,爲都所破。公南征備。備聞公自行,走奔劉表;都等皆散。
七年春正月〔5〕,公軍譙。令曰:「吾起義兵,爲天下除暴亂。舊土人民〔6〕,死喪略盡〔7〕。國中終日行,不見所識〔8〕,使吾悽愴傷懷!其舉義兵以來〔9〕,將士絕無後者,求其親戚以後之〔10〕;授土田,官給耕牛;置學師以教之。爲存者立廟,使祀其先人。魂而有靈,吾百年之後何恨哉!」遂至浚儀〔11〕,治睢陽渠〔12〕;遣使以太牢祀橋玄〔13〕。〔一〕進軍官渡。
【注釋】
〔1〕六年:建安六年(公元 201)。
〔2〕揚兵:擴張兵勢。
〔3〕倉亭:津渡名。在今山東陽穀縣北。是古黃河重要渡口。「倉」又作「蒼」。
〔4〕共都:本書卷三十二《先主傳》作「龔都」。
〔5〕七年:建安七年(公元 202)。
〔6〕舊土:故鄉。
〔7〕略:全都。
〔8〕所識:所認得的人。
〔9〕其:助詞,用於指令性文告,表示在這之後的文字屬於具體的指令。
〔10〕後之:做他們的後嗣。
〔11〕浚儀:縣名。縣治在今河南開封市。
〔12〕睢(suī)陽渠:渠水名。在今河南商丘市南。
〔13〕太牢:古代祭祀,同時以牛、羊、豬三牲作爲祭品,稱爲太牢。有時只用牛一牲做祭品也稱太牢。
【裴注】
〔一〕《褒賞令》載公祀文曰:「故太尉橋公,誕敷明德,泛愛博容;國念明訓,士思令謨。靈幽體翳,邈哉晞矣!吾以幼年,逮升堂室;特以頑鄙之姿,爲大君子所納;增榮益觀,皆由獎助:猶仲尼稱不如顏淵,李生之厚嘆賈復。士死知己,懷此無忘。又承從容約誓之言:『殂逝之後,路有經由,不以斗酒只雞過相沃酹;車過三步,腹痛勿怪!』雖臨時戲笑之言,非至親之篤好,胡肯爲此辭乎?匪謂靈忿,能貽己疾;懷舊惟顧,念之悽愴!奉命東征,屯次鄉里;北望貴土,乃心陵墓。裁致薄奠,公其尚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