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中華歷史/ 三國志/ 年夏月,揚兵河上。擊紹倉亭軍,破之。紹歸,復收散卒,攻定諸叛郡縣。月,公還許。紹之未破也,使劉備略汝南;汝南賊共都等應之。遣蔡揚擊都,不利,為都所破。公南征備。備聞公自行,走奔劉表;都等皆散。年春正月

【原文】

六年夏四月〔1〕,揚兵河上〔2〕。擊紹倉亭軍〔3〕,破之。紹歸,復收散卒,攻定諸叛郡縣。

九月,公還許。紹之未破也,使劉備略汝南;汝南賊共都等應之〔4〕。遣蔡揚擊都,不利,爲都所破。公南征備。備聞公自行,走奔劉表;都等皆散。

七年春正月〔5〕,公軍譙。令曰:「吾起義兵,爲天下除暴亂。舊土人民〔6〕,死喪略盡〔7〕。國中終日行,不見所識〔8〕,使吾悽愴傷懷!其舉義兵以來〔9〕,將士絕無後者,求其親戚以後之〔10〕;授土田,官給耕牛;置學師以教之。爲存者立廟,使祀其先人。魂而有靈,吾百年之後何恨哉!」遂至浚儀〔11〕,治睢陽渠〔12〕;遣使以太牢祀橋玄〔13〕。〔一〕進軍官渡。

【注釋】

〔1〕六年:建安六年(公元 201)。

〔2〕揚兵:擴張兵勢。

〔3〕倉亭:津渡名。在今山東陽穀縣北。是古黃河重要渡口。「倉」又作「蒼」。

〔4〕共都:本書卷三十二《先主傳》作「龔都」。

〔5〕七年:建安七年(公元 202)。

〔6〕舊土:故鄉。

〔7〕略:全都。

〔8〕所識:所認得的人。

〔9〕其:助詞,用於指令性文告,表示在這之後的文字屬於具體的指令。

〔10〕後之:做他們的後嗣。

〔11〕浚儀:縣名。縣治在今河南開封市。

〔12〕睢(suī)陽渠:渠水名。在今河南商丘市南。

〔13〕太牢:古代祭祀,同時以牛、羊、豬三牲作爲祭品,稱爲太牢。有時只用牛一牲做祭品也稱太牢。

【裴注】

〔一〕《褒賞令》載公祀文曰:「故太尉橋公,誕敷明德,泛愛博容;國念明訓,士思令謨。靈幽體翳,邈哉晞矣!吾以幼年,逮升堂室;特以頑鄙之姿,爲大君子所納;增榮益觀,皆由獎助:猶仲尼稱不如顏淵,李生之厚嘆賈復。士死知己,懷此無忘。又承從容約誓之言:『殂逝之後,路有經由,不以斗酒只雞過相沃酹;車過三步,腹痛勿怪!』雖臨時戲笑之言,非至親之篤好,胡肯爲此辭乎?匪謂靈忿,能貽己疾;懷舊惟顧,念之悽愴!奉命東征,屯次鄉里;北望貴土,乃心陵墓。裁致薄奠,公其尚饗!」

作者:陳壽(晉代)

陳壽(233年-297年),字承祚,巴西安漢(今四川南充)人。西晉史學家。曾任著作郎、治書侍御史等職。著有《三國志》,記述了三國時期的歷史,與《史記》《漢書》《後漢書》並稱為前四史,是研究三國歷史的重要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