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冬十(一)月癸卯〔1〕,下令曰:「諸將征伐,士卒死亡者或未收斂。吾甚哀之。其告郡國:給槥櫝殯殮〔2〕,送致其家;官爲設祭。」〔一〕丙午〔3〕,行至曲蠡〔4〕。
【注釋】
〔1〕癸卯:舊曆初一日。
〔2〕槥(huì)櫝:小而薄的棺材。
〔3〕丙午:舊曆初四日。
〔4〕曲蠡:地名。在今河南許昌市南。當時屬潁川郡潁陰縣(治所在今河南許昌市),在許都西南不到 50 公里。
【裴注】
〔一〕槥,音衛。《漢書》高祖(八月)〔八年十一月〕令曰:「士卒從軍死,爲槥。」應劭曰:「槥,小棺也,今謂之櫝。」應璩《百一詩》曰:「槥車在道路,征夫不得休。」陸機《大墓賦》曰:「觀細木而悶遲,睹洪櫝而念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