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中華歷史/ 三國志/ 後早喪兄弟,以從兄表,繼永後,拜奉車都尉。後外親劉斐與他國為婚。後聞之,敕曰:「諸親戚嫁娶,自當與鄉里門戶匹敵者,不得因勢,強與他方人婚也。」後姊子孟武,還鄉里,求小妻。後止之,遂敕諸家曰:「今世婦女

【原文】

後早喪兄弟,以從兄表,繼永後,拜奉車都尉。後外親劉斐與他國爲婚〔1〕。後聞之,敕曰:「諸親戚嫁娶,自當與鄉里門戶匹敵者,不得因勢,強與他方人婚也。」後姊子孟武,還鄉里,求小妻。後止之,遂敕諸家曰:「今世婦女少,當配將士。不得因緣取以爲妾也〔2〕。宜各自慎,無爲罰首〔3〕!」〔一〕

五年〔4〕,帝東征,後留許昌永始台。時霖雨百餘日,城樓多壞,有司奏請移止。後曰:「昔楚昭王出遊〔5〕,貞姜留漸台〔6〕;江水至,使者迎而無符〔7〕,不去,卒沒。今帝在遠,吾幸未有是患;而便移止,奈何〔8〕?」羣臣莫敢復言。

六年〔9〕,帝東征吳,至廣陵;後留譙宮。時表留宿衛〔10〕,欲遏水取魚。後曰:「水當通運漕;又少材木,奴客不在目前〔11〕,當復私取官竹木作梁遏〔12〕。今奉車所不足者,豈魚乎!」

【注釋】

〔1〕外親:娘家的親戚。他國:指孫吳。孫吳在公元 217—222 年的數年間,曾做曹魏名義上的臣屬,保持來往。

〔2〕因緣:憑藉關係。

〔3〕罰首:首先受處罰的人。

〔4〕五年:黃初五年(公元 224 )。

〔5〕楚昭王(?—前 489):名珍。春秋時楚國國君。前 515—前 489 年在位。事見《史記》卷四十《楚世家》。

〔6〕貞姜:楚昭王的夫人。漸台:台名。在今湖北荊州市荊州區東南。貞姜留漸台的故事,見《列女傳》卷四。

〔7〕符:古代國君用來傳達命令或徵調兵將時使用的憑證。用金、銅、玉、竹、木等材料製造,雙方各保存一半。國君傳令時把自己保存的一半送往受令者,受令者將之與自己保存的一半對合無誤後,才執行傳來的命令。現今已有多種符的實物出土。

〔8〕奈何:爲什麼。

〔9〕六年:黃初六年(公元 225)。

〔10〕表:即郭表。

〔11〕奴客:奴隸和蔭客。魏晉時世家豪門可以占有一種依附性人口,稱爲蔭戶或客。客的戶籍附在主人名下,但是與奴婢相比還有人身自由。客要向主人提供無償勞動,承受沉重剝削。唯一的好處在於可以免除自由農民必須負擔的徭役。目前:跟前。郭后意思是郭表要捕魚,應當差遣他自己的奴客,而郭表的奴客在洛陽而不在跟前,勢必要動用朝廷的軍隊,這是不行的。

〔12〕官:公家。梁遏:堵截水流的堤壩。這句指再要用公家材料更不行。

【裴注】

〔一〕《魏書》曰:「後常敕戒表、武等曰:『漢氏椒房之家,少能自全者。皆由驕奢,可不慎乎!』」

作者:陳壽(晉代)

陳壽(233年-297年),字承祚,巴西安漢(今四川南充)人。西晉史學家。曾任著作郎、治書侍御史等職。著有《三國志》,記述了三國時期的歷史,與《史記》《漢書》《後漢書》並稱為前四史,是研究三國歷史的重要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