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中華歷史/ 三國志/ 又以為:古之建官,所以濟育群生,統理民物也;故為之君長以司牧之。司牧之主,欲而專:,則官任定而上下安;專,則職業修而事不煩。夫事簡業修,上下相安而不治者,未之有也。先王建萬國,雖其詳未可得而究;然分疆

【原文】

又以爲:

古之建官,所以濟育羣生,統理民物也〔1〕;故爲之君長以司牧之〔2〕。司牧之主,欲一而專〔3〕:一,則官任定而上下安;專,則職業修而事不煩。夫事簡業修,上下相安而不治者,未之有也。先王建萬國〔4〕,雖其詳未可得而究;然分疆畫界,各守土境,則非重累羈絆之體也。下考殷、周五等之敘〔5〕,徒有小大貴賤之差〔6〕,亦無君官臣民而有二統互相牽制者也〔7〕。夫官統不一,則職業不修;職業不修,則事何得而簡?事之不簡,則民何得而靜?民之不靜,則邪惡並興,而奸僞滋長矣!先王達其如此,故專其職司而一其統業。

始自秦世,不師聖道;私以御職〔8〕,奸以待下〔9〕。懼宰官不之修〔10〕,立監牧以董之〔11〕;畏督監之容曲〔12〕,設司察以糾之;宰牧相累,監察相司;人懷異心,上下殊務〔13〕。漢承其緒,莫能匡改。

魏室之隆,日不暇及〔14〕。五等之典,雖難猝復〔15〕;可粗立儀准,以一治制〔16〕。今之長吏,皆君吏民;橫重以郡守〔17〕,累以刺史。若郡所攝〔18〕,唯在大較〔19〕;則與州同,無爲再重〔20〕。

宜省郡守,但任刺史。刺史職存,則監察不廢;郡吏萬數,還親農業,以省煩費〔21〕,豐財殖穀。一也。大縣之才〔22〕,皆堪郡守:是非之訟,每生意異〔23〕;順從則安,直己則爭〔24〕。夫和羹之美〔25〕,在於合異〔26〕;上下之益,在能相濟;順從乃安,此琴瑟一聲也〔27〕。盪而除之,則官省事簡。二也。又干郡之吏,職監諸縣〔28〕,營護黨親、鄉邑、舊故;如有不副〔29〕,而因公掣頓〔30〕:民之困弊,咎生於此。若皆併合,則亂原自塞。三也。今承衰弊,民人凋落〔31〕。賢才鮮少,任事者寡。郡縣良吏,往往非一〔32〕。郡受縣成〔33〕,其劇在下〔34〕;而吏之上選〔35〕,郡當先足〔36〕。此爲親民之吏〔37〕,專得底下〔38〕;吏者民命,而常頑鄙。今如並之,吏多選清良者造職〔39〕,大化宣流〔40〕,民物獲寧。四也。制使萬戶之縣,名之郡守;五千以上,名之都尉;千戶以下,令長如故;自長以上,考課遷用〔41〕;轉以能升〔42〕,所牧亦增〔43〕:此進才效功之敘也。若經制一定〔44〕,則官才有次,治功齊明〔45〕。五也。

若省郡守,縣皆徑達,事不壅隔,官無留滯;三代之風〔46〕,雖未可必〔47〕,簡一之化,庶幾可致。便民省費〔48〕,在於此矣!

【注釋】

〔1〕民物:民衆。

〔2〕司牧:治理。

〔3〕欲:應當。一:統一。

〔4〕先王:指殷周以前的君主。

〔5〕五等:即公、侯、伯、子、男五等封國制度。

〔6〕徒有:雖然有。

〔7〕統:行政系統。

〔8〕私以御職:從私利出發駕御臣僚。

〔9〕奸:使用奸詐手段。

〔10〕宰官:直接治理百姓的地方行政官員。不之修:爲官不認真不廉潔。

〔11〕董:監督。

〔12〕容曲:縱容和不正直。

〔13〕殊務:做事不一致。

〔14〕日不暇及:時間緊事情多而顧不上。

〔15〕猝復:一下子恢復。

〔16〕一治制:統一行政體制。

〔17〕橫重:無緣無故又重複設置。

〔18〕攝:管理。

〔19〕大較:大略。

〔20〕無爲:無須。

〔21〕煩費:繁雜的費用。

〔22〕大縣:指任大縣縣令的人。

〔23〕意異:意見不同。指大縣縣令與上一級的郡太守之間。

〔24〕直己:不屈從自己。

〔25〕和羹:加有各種佐料的肉湯。

〔26〕合異:融合不同的調味品。

〔27〕琴:古代一種撥弦樂器。七弦。平放彈奏。瑟:古代一種撥弦樂器。通常有二十五弦。平放彈奏。長沙馬王堆一號漢墓曾出土了瑟的實物。一聲:聲調一致。

〔28〕干郡:在郡政府效力。監:監督。郡政府有專門監督屬縣的官員,如像五部督郵之類。

〔29〕不副:不滿意。

〔30〕因公掣頓:借公事而牽製作梗。

〔31〕凋落:減少。

〔32〕非一:在選拔任用上不能一視同仁。

〔33〕郡受縣成:郡太守只是接受縣令、縣長辦好的公事。

〔34〕劇:繁重的工作。

〔35〕上選:上等人才。

〔36〕足:滿足。

〔37〕親民:直接治理人民。

〔38〕專得底下:只能得到下等人才。

〔39〕造職:到職任官。

〔40〕大化:清明政治對民衆產生的巨大感化。

〔41〕考課:對官員工作的考核檢查。

〔42〕轉:遷轉。任命新的官職。

〔43〕所牧亦增:所治理的人民數量也隨之增加。

〔44〕經制:行政制度。

〔45〕治功:政治的成效。

〔46〕三代:指夏、商、周。古代認爲這三個朝代政治最清明。

〔47〕未可必:未必能達到。

〔48〕省費:節省費用。

作者:陳壽(晉代)

陳壽(233年-297年),字承祚,巴西安漢(今四川南充)人。西晉史學家。曾任著作郎、治書侍御史等職。著有《三國志》,記述了三國時期的歷史,與《史記》《漢書》《後漢書》並稱為前四史,是研究三國歷史的重要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