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是時太祖始制新科〔1〕,下州郡,又收租稅綿絹。夔以郡初立,近以師旅之後〔2〕,不可猝繩以法〔3〕。乃上言曰:「自喪亂以來,民人失所;今雖小安,然服教日淺。所下新科,皆以明罰敕法,齊一大化也。所領六縣,疆域初定,加以饑饉;若一切齊以科禁〔4〕,恐或有不從教者。有不從教者不得不誅,則非觀民設教隨時之意也。先王辨九服之賦以殊遠近〔5〕,制三典之刑以平治亂〔6〕;愚以爲此郡宜依遠域新邦之典。其民間小事,使長吏臨時隨宜;上不背正法,下以順百姓之心。比及三年,民安其業;然後齊之以法,則無所不至矣。」太祖從其言。
征還,參丞相軍事。海賊郭祖寇暴樂安、濟南界,州郡苦之。太祖以夔前在長廣有威信,拜樂安太守。到官數月,諸城悉平。入爲丞相東曹掾。夔言於太祖曰:「自軍興以來,制度草創,用人未詳其本;是以各引其類,時忘道德。夔聞以賢制爵〔7〕,則民慎德;以庸制祿〔8〕,則民興功。以爲自今所用,必先核之鄉閭,使長幼順敘,無相逾越。顯忠直之賞,明公實之報〔9〕,則賢、不肖之分,居然別矣〔10〕。又可修保舉故不以實之令〔11〕,使有司別受其負〔12〕。在朝之臣,時受教與曹並選者〔13〕,各任其責。上以觀朝臣之節,下以塞爭競之源;以督羣下,以率萬民。如是則天下幸甚!」太祖稱善。魏國既建,拜尚書僕射。〔一〕
文帝爲太子,以涼茂爲太傅,夔爲少傅〔14〕。特命二傅與尚書、東曹,並選太子、諸侯官屬。茂卒,以夔代茂。每月朔,太傅入見太子,太子正法服而禮焉〔15〕;他日無會儀。夔遷太僕,太子欲與辭,宿戒供〔16〕;夔無往意,乃與書請之;夔以國有常制,遂不往:其履正如此。然於節儉之世,最爲豪汰〔17〕。
文帝踐阼,封成陽亭侯,邑三百戶。疾病,屢乞遜位。詔報曰:「蓋禮賢親舊〔18〕,帝王之常務也。以親則君有輔弼之勛焉,以賢則君有醇固之茂焉〔19〕。夫有陰德者必有陽報〔20〕,今君疾雖未瘳,神明聽之矣〔21〕。君其即安,以順朕意。」薨,諡曰靖侯。
子曾嗣。咸熙中爲司徒〔22〕。〔二〕
【注釋】
〔1〕新科:新法律。
〔2〕師旅之後:戰亂之後。
〔3〕猝:猛然。
〔4〕一切:一下子。這是當時習語。
〔5〕辨九服之賦:區別九種遠近不同地區的貢賦等級。《周禮·職方氏》記載古代地區分劃情況,京都所在的中心區域叫做王畿。王畿之外由近到遠分爲九等,即侯服、甸服、男服、采服、衛服、蠻服、夷服、鎮服和藩服。
〔6〕三典:即輕典、中典和重典。《周禮·大司寇》說:「刑新國用輕典,刑平國用中典,刑亂國用重典。」
〔7〕以賢制爵:按照賢德的高低授予官爵。
〔8〕以庸制祿:按照功勞的大小發給俸祿。
〔9〕公實:奉公踏實。
〔10〕居然:自然而然。這是當時習語。
〔11〕修:制定。故不以實:有意弄虛作假。
〔12〕負:失職的責任。
〔13〕受教:受到曹操的指示。與曹並選:與主管人事的丞相府東曹共同選擇任命某些官員。當時負責選任官員的機構有二:一是尚書台下面的吏曹,二是丞相府下面的東曹,而以後者爲主。對於某些官員的選任,有時還請有關的上級主官參加。
〔14〕少傅:即太子少傅。輔導太子的副導師。
〔15〕正法服:整整齊齊穿上正式的禮服。
〔16〕宿戒供:頭天晚上就開始吩咐準備酒菜。
〔17〕豪汰:生活豪華奢侈。
〔18〕親舊:親近老部下。
〔19〕醇固:純潔堅定。
〔20〕陰德:暗中積累的德行。陽報:公開的回報。
〔21〕神明聽之:神已經聽到我的祝福。意思是將會保佑您康復。
〔22〕咸熙:魏廢帝曹奐的年號。
【裴注】
〔一〕《魏書》曰:「時丁儀兄弟方進寵,儀與夔不合。尚書傅巽謂夔曰:『儀不相好已甚。子友毛玠,玠等,儀已害之矣。子宜少下之!』夔曰:『爲不義,適足害其身,焉能害人?且懷奸佞之心,立於明朝,其得久乎!』夔終不屈志,儀後果以凶僞,敗。」
〔二〕干寶《晉紀》曰:「曾,字穎考。正元中,爲司隸校尉。時毌丘儉孫女,適劉氏,以孕系廷尉。女母荀,爲武衛將軍荀顗所表,活;既免,辭詣廷尉,乞爲官婢以贖女命。曾使主簿程咸爲議,議曰:『大魏承秦、漢之弊,未及革制。所以追戮已出之女,誠欲殄醜類之族也。若已產育,則成他家之母;於防則不足懲奸亂之源,於情則傷孝子之思。男不御罪於他族,而女獨嬰戮於二門;非所以哀矜女弱,均法制之大分也。臣以爲:在室之女,可從父母之刑;既醮之婦,使從夫家之戮。』朝廷從之,乃定律令。」
《晉諸公贊》曰:「曾以高雅稱,加性純孝,位至太宰,封朗陵縣公。年八十餘薨,諡曰元公。子邵嗣。邵字敬祖,才識深博,有經國體儀,位亦至太宰,諡康公。子蕤嗣。邵庶兄遵,字思祖,有干能;少經清職,終於太僕。遵子綏,字伯蔚,亦以幹事稱;永嘉中,爲尚書,爲司馬越所殺。」
《傅子》稱曾及荀顗曰:「以文王之道事其親者,其穎昌何侯乎?其荀侯乎?古稱曾、閔,今日荀、何。內盡其心以事其親,外崇禮讓以接天下。孝子,百世之宗;仁人,天下之令也。有能行仁孝之道者,君子之儀表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