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鮑勛字叔業,泰山〔東〕平陽人也〔1〕。漢司隸校尉鮑宣九世孫〔2〕;宣後嗣有從上黨徙泰山者,遂家焉。勛父信,靈帝時爲騎都尉,大將軍何進遣東募兵;後爲濟北相,協規太祖,身以遇害。語在《董卓傳》、《武帝紀》。〔一〕
建安十七年,太祖追錄信功,表封勛兄邵,新都亭侯;〔二〕辟勛,丞相掾。〔三〕二十二年〔3〕,立太子,以勛爲中庶子〔4〕。徙黃門侍郎。出爲魏郡西部都尉。太子郭夫人弟,爲曲周縣吏,斷盜官布,法應棄市〔5〕。太祖時在譙;太子留鄴,數手書爲之請罪。勛不敢擅縱,具列上〔6〕。勛前在東宮,守正不撓,太子固不能悅;及重此事,恚望滋甚。會郡界休兵有失期者〔7〕,密敕中尉奏免勛官。久之,拜侍御史。
【注釋】
〔1〕東平陽:縣名。是西漢時泰山郡的下屬縣。縣治在今山東新泰市。
〔2〕鮑宣(?—公元 3):字子都,勃海郡高城(今河北鹽山縣東南)人。西漢哀帝時任諫大夫,上書批評時政。後任司隸校尉。王莽執政時,被迫自殺。傳見《漢書》卷七十二。
〔3〕二十二年:建安二十二年(公元 217)。
〔4〕中庶子:官名。太子的侍從官員。
〔5〕棄市:在市場上被殺死。當時的死刑有三種。最重是砍頭示衆,稱梟首;其次是腰斬;最下是棄市。
〔6〕上:上報。
〔7〕休兵:從戍守地輪換回家休整的兵士。失期:超過規定的休整期限。
【裴注】
〔一〕《魏書》曰:「信父丹,官至少府、侍中,世以儒雅顯。〔信〕少有大節,寬厚愛人,沉毅有謀。大將軍何進辟。拜騎都尉。遣歸募兵,得千餘人。還到成皋,而進已遇害。信至京師,董卓亦始到。信知卓必爲亂,勸袁紹襲卓,紹畏卓不敢發。語在《紹傳》。信乃引軍還鄉里,收徒衆二萬,騎七百,輜重五千餘乘。是歲,太祖始起兵於己吾;信與弟韜,以兵應太祖。太祖與袁紹,表信行破虜將軍,韜裨將軍。時紹衆最盛,豪傑多向之。信獨謂太祖曰:『夫略不世出,能總英雄以撥亂反正者,君也。苟非其人,雖強必斃。君殆天之所啓!』遂深自結納,太祖亦親異焉。汴水之敗,信被創,韜在陣戰亡。紹劫奪韓馥位,遂據冀州。信言於太祖曰:『奸臣乘釁,盪覆王室;英雄奮節,天下響應者,義也。今紹爲盟主,因權專利,將自生亂,是復有一卓也。若抑之,則力不能制,只以遘難,又何能濟?且可規大河之南,以待其變。』太祖善之。太祖爲東郡太守,表信爲濟北相。會黃巾大衆入州界,劉岱欲與戰,信止之;岱不從,遂敗。語在《武紀》。太祖以賊恃勝而驕,欲設奇兵,挑擊之於壽張。先與信出行戰地,後步軍未至,而猝與賊遇,遂接戰。信殊死戰,以救太祖;太祖僅得潰圍出,信遂沒。時年四十一。雖遭亂起兵,家本修儒,治身至儉;而厚養將士,居無餘財,士以此歸之。」
〔二〕《魏書》曰:「邵,有父風,太祖嘉之;加拜騎都尉,使持節。邵薨,子融嗣。」
〔三〕《魏書》曰:「勛,清白有高節,知名於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