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青龍中,山陽公薨〔1〕,漢主也。肅上疏曰:「昔唐禪虞,虞禪夏;皆終三年之喪,然後踐天子之尊。是以帝號無虧,君禮猶存。今山陽公承順天命,允答民望;進禪大魏,退處賓位。公之奉魏,不敢不盡節;魏之待公,優崇而不臣〔2〕。既至其薨,櫬斂之制〔3〕,輿徒之飾〔4〕,皆同之於王者;是故遠近歸仁,以爲盛美。且漢總帝皇之號,號曰『皇帝』。有別稱『帝』〔5〕,無別稱『皇』,則『皇』是其差輕者也〔6〕。故當高祖之時,土無二王〔7〕;其父見在而使稱『皇』〔8〕,明非二王之嫌也。況今以贈終,可使稱『皇』,以配其諡。」
明帝不從使稱「皇」,乃追諡曰「漢孝獻皇帝」。〔一〕
【注釋】
〔1〕山陽公:即被廢黜的漢獻帝。
〔2〕不臣:不把山陽公當做臣僚對待。
〔3〕櫬(chèn):棺材。
〔4〕輿徒:指治喪時的儀仗隊伍。
〔5〕別:特殊的區別。
〔6〕差:稍微。
〔7〕王:指統治天下的君主。
〔8〕使稱皇:劉邦稱帝後,尊稱其父爲太上皇。
【裴注】
〔一〕孫盛曰:「化合神者曰皇,德合天者曰帝。是故三皇創號,五帝次之。然則皇之爲稱,妙於帝矣。肅謂爲輕,不亦謬乎!」臣松之以爲:上古謂皇皇后帝,次言三、五;先皇后帝,誠如盛言。然漢氏諸帝,雖尊父爲皇;其實則貴而無位,高而無民:比之於帝,得不謂之輕乎?魏因漢禮,名號無改;孝獻之崩,豈得遠考古義?肅之所云,蓋就漢制而爲言耳。謂之爲謬,乃是譏漢,非難肅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