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文帝即王位,拜昭將作大匠。及踐阼,遷大鴻臚,進封右鄉侯。二年〔1〕,分邑百戶,賜昭弟訪,爵關內侯;徙昭爲侍中。
三年〔2〕,征東大將軍曹休,臨江在洞浦口,自表:「願將銳卒虎步江南〔3〕,因敵取資〔4〕,事必克捷;若其無臣〔5〕,不須爲念!」帝恐休便渡江,驛馬詔止。時昭侍側,因曰:「竊見陛下有憂色,獨以休濟江故乎?今者渡江,人情所難。就休有此志,勢不獨行,當須諸將。臧霸等既富且貴,無復他望;但欲終其天年,保守祿祚而已:何肯乘危自投死地,以求僥倖?苟霸等不進,休意自沮〔6〕。臣恐陛下雖有敕渡之詔,猶必沉吟〔7〕,未便從命也。」是後無幾,暴風吹賊船,悉詣休等營下;斬首獲生,賊遂迸散。詔敕諸軍「促渡」,軍未時進,賊救船遂至。
大駕幸宛,征南大將軍夏侯尚等攻江陵。未拔,時江水淺狹,尚欲乘船將步騎,入渚中安屯〔8〕;作浮橋,南北往來。議者多以爲「城必可拔」。昭上疏曰:「武皇帝智勇過人,而用兵畏敵,不敢輕之若此也。夫兵,好進惡退,常然之數。平地無險,猶尚艱難;就當深入,還道宜利〔9〕。兵有進退,不可如意〔10〕。今屯渚中,至深也;浮橋而濟,至危也;一道而行,至狹也:三者兵家所忌,而今行之。賊頻攻橋,誤有漏失〔11〕,渚中精銳,非魏之有,將轉化爲吳矣。臣私戚之,忘寢與食;而議者怡然不以爲憂,豈不惑哉?加江水向長,一旦暴增,何以防禦?就不破賊,尚當自完;奈何乘危,不以爲懼?事將危矣,惟陛下察之!」
帝悟昭言,即詔尚等「促出」。賊兩頭並前,官兵一道引去,不時得洩。將軍石建、高遷,僅得自免。軍出旬日,江水暴長。帝曰:「君論此事,何其審也!正使張、陳當之〔12〕,何以復加?」
五年〔13〕,徙封(成)都鄉侯,拜太常。其年,徙光祿大夫、給事中。從大駕東征。七年還〔14〕,拜太僕。
明帝即位,進爵樂平侯,邑千戶。轉衛尉。分邑百戶,賜一子爵關內侯。太和四年,行司徒事。六年拜真〔15〕。
昭上疏陳末流之弊曰〔16〕:「凡有天下者,莫不貴尚敦樸忠信之士,深疾虛僞不真之人者,以其毀教亂治,敗俗傷化也。近魏諷則伏誅建安之末,曹偉則斬戮黃初之始〔17〕。伏惟前後聖詔,深疾浮僞;欲以破散邪黨,常用切齒。而執法之吏,皆畏其權勢,莫能糾擿〔18〕;毀壞風俗,侵欲滋甚。竊見當今年少,不復以學問爲本,專更以交遊爲業;國士不以孝悌清修爲首,乃以趨勢游利爲先。合黨連羣,互相褒嘆;以毀訾爲罰戮〔19〕,用黨譽爲爵賞;附己者則嘆之盈言,不附者則爲作瑕釁〔20〕。至乃相謂:『今世何憂不度邪?但求人道不勤〔21〕,羅之不博耳〔22〕;又何患其不(知己)〔己知〕矣?但當吞之以藥而柔調耳〔23〕。』又聞或有使奴客名作在職家人〔24〕,冒之出入,往來禁奧,交通書疏,有所探問。凡此諸事,皆法之所不取,刑之所不赦;雖諷、偉之罪,無以加也!」帝於是發切詔〔25〕,斥免諸葛誕、鄧颺等。昭年八十一,薨。諡曰定侯。
子胄嗣。胄歷位郡守、九卿。
【注釋】
〔1〕二年:黃初二年(公元 221)。
〔2〕三年:黃初三年(公元222)。
〔3〕虎步:比喻橫行無敵。
〔4〕取資:奪取軍用的糧草物資。
〔5〕無臣:指戰死捐軀。
〔6〕沮:打消。
〔7〕沉吟:猶豫拖延。
〔8〕渚:江中的沙洲。當時江陵南面長江中有一大片沙洲,叫做江陵中洲。
〔9〕利:通暢。
〔10〕不可:不一定。
〔11〕誤:偶然間。
〔12〕張、陳:張良、陳平。
〔13〕五年:黃初五年(公元 224 )。
〔14〕七年:黃初七年(公元 226)。
〔15〕拜真:正式任命。
〔16〕上疏:據本書卷三《明帝紀》,魏明帝下詔禁絕浮華朋黨,事在太和四年二月,董昭上疏應當在這時。此處記在太和六年之下,疑有誤。
〔17〕曹偉:事附本書卷二十七《王昶傳》。
〔18〕糾擿(tì):糾舉揭發。
〔19〕毀訾:眠毀。
〔20〕爲作瑕釁:故意找岔子挑過錯。
〔21〕人道不勤:人情交際是不是頻繁。
〔22〕羅之不博:網羅朋友是不是廣泛。
〔23〕吞之以藥而柔調:指用籠絡手段搞好關係。
〔24〕在職家人:在官府內列入名冊的大官僚私人跟班隨從。他們可以跟隨官員出入官府。
〔25〕切詔:措辭嚴厲的詔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