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中華歷史/ 三國志/ 濟陽懷王玹,建安年,封西鄉侯。早薨,無子。年,以沛王林子贊,襲玹爵邑;早薨,無子。文帝復以贊弟壹,紹玹後。黃初年,改封濟陽侯。年,進爵為公。太和年,追進玹爵,諡曰懷公。年,又進號曰懷王;追諡贊曰西鄉哀

【原文】

濟陽懷王玹,建安十六年,封西鄉侯。早薨,無子。二十年〔1〕,以沛王林子贊,襲玹爵邑;早薨,無子。文帝復以贊弟壹,紹玹後。黃初二年,改封濟陽侯。四年〔2〕,進爵爲公。太和四年,追進玹爵,諡曰懷公。六年〔3〕,又進號曰懷王;追諡贊曰西鄉哀侯。壹薨,諡曰悼公。子恆嗣。景初、正元、景元中,累增邑;並前千九百戶。

陳留恭王峻,字子安。建安二十一年,封郿侯。二十二年〔4〕,徙封襄邑。黃初二年,進爵爲公。三年〔5〕,爲陳留王。五年〔6〕,改封襄邑縣。太和六年,又封陳留。甘露四年,薨。子澳嗣。景初、正元、景元中,累增邑;並前四千七百戶。

范陽閔王矩,早薨,無子。建安二十二年,以樊安公均子敏,奉矩後,封臨晉侯。黃初三年,追封諡矩爲范陽閔公。五年〔7〕,改封敏范陽王。七年〔8〕,徙封句陽。太和六年,追進矩號曰范陽閔王;改封敏琅邪王。景初、正元、景元中,累增邑;並前三千四百戶。敏薨,諡曰原王。子焜嗣。

趙王幹,建安二十年,封高平亭侯。二十二年〔9〕,徙封賴亭侯。其年,改封弘農侯。黃初二年,進爵,徙封燕公。〔一〕三年〔10〕,爲河間王。五年〔11〕,改封樂(城)〔成〕縣〔12〕。七年,徙封鉅鹿〔13〕。太和六年,改封趙王。

幹母,有寵於太祖。及文帝爲嗣,幹母有力。文帝臨崩,有遺詔,是以明帝常加恩意。

青龍二年,私通賓客,爲有司所奏;賜幹璽書誡誨之,曰:「《易》稱『開國承家,小人勿用〔14〕』;《詩》著『大車惟塵』之誡〔15〕。自太祖受命創業,深睹治亂之源,鑒存亡之機;初封諸侯,訓以恭慎之至言,輔以天下之端士。常稱馬援之遺誡〔16〕,重諸侯賓客交通之禁〔17〕,乃使與犯妖惡同〔18〕。夫豈以此薄骨肉哉〔19〕?徒欲使子弟無過失之愆〔20〕,士民無傷害之悔耳。高祖踐阼,祗慎萬機,申著諸侯不朝之令〔21〕。朕感詩人《棠棣》之作〔22〕,嘉《采菽》之義〔23〕;亦緣詔文曰『若有詔得詣京都』〔24〕,故命諸王以朝聘之禮。而楚、中山並犯交通之禁〔25〕,趙宗、戴捷咸伏其辜〔26〕。近東平王復使屬官毆壽張吏〔27〕,有司舉奏,朕才削縣〔28〕。(令)〔今〕有司以『曹纂、王喬等,因九族時節〔29〕,集會王家〔30〕;或非其時,皆違禁防』。朕惟王幼少有恭順之素;加受先帝顧命,欲崇恩禮,延乎後嗣;況近在王之身乎?且自非聖人,孰能無過?已詔有司,宥王之失。古人有言:『戒慎乎其所不睹〔31〕,恐懼乎其所弗聞;莫現乎隱〔32〕,莫顯乎微:故君子慎其獨焉〔33〕。』叔父茲率先聖之典〔34〕,以纂乃先帝之遺命;戰戰兢兢,靖恭厥位:稱朕意焉。」

景初、正元、景元中,累增邑;並前五千戶。

【注釋】

〔1〕二十年:建安二十年(公元 215)。

〔2〕四年:黃初四年(公元223)。

〔3〕六年:太和六年(公元 232)。

〔4〕二十二年:建安二十二年(公元 217)。

〔5〕三年:黃初三年(公元 222)。

〔6〕五年:黃初五年(公元 224)。

〔7〕五年:黃初五年(公元 224)。

〔8〕七年:黃初七年(公元 226)。

〔9〕二十二年:建安二十二年(公元 217)。

〔10〕三年:黃初三年(公元 222 )。

〔11〕五年:黃初五年(公元 224 )。

〔12〕樂成:縣名。縣治在今河北獻縣東南。

〔13〕鉅鹿:縣名。縣治在今河北雞澤縣東北。

〔14〕開國承家,小人勿用:這兩句是《周易·師卦》的象辭。

〔15〕大車惟塵:《詩經·無將大車》中有「無將大車,維塵冥冥」的句子,意思是不要去推車,那揚起的塵土一片昏暗。但鄭玄的解釋認爲是在告誡人們不應使用小人,以免被他們蒙蔽眼睛。

〔16〕馬援(前 14—公元 49):字文淵,扶風茂陵(今陝西興平市東北)人。先曾在新莽手下做官,不久依附隗囂。最後歸順劉秀,任伏波將軍,多有戰功。他曾寫信告誡在京城的侄兒,要他們不要亂交朋友。又勸告部屬不要在皇室親王的門下頻繁出入,以免招致殺身之禍。傳見《後漢書》卷二十四。

〔17〕交通:交往。

〔18〕同:同罪。

〔19〕薄骨肉:使親屬感情變得淡薄。

〔20〕徒:只是。

〔21〕不朝之令:指要求諸王公離開朝廷各回封國的命令。

〔22〕《棠棣》:《詩經》篇名。主題強調兄弟間應相互友愛。

〔23〕《采菽》:《詩經》篇名。是周天子歡迎來朝諸侯時演唱的樂歌。

〔24〕緣:依據。

〔25〕楚:指楚王曹彪。中山:指中山王曹袞。

〔26〕趙宗、戴捷:與曹彪、曹袞交往的賓客姓名。伏其辜:伏法處死。

〔27〕東平王:指曹徽。壽張:縣名。縣治在今山東東平縣西南。當時是東平王國的都城。

〔28〕才削縣:只是處以削減所封縣數的懲罰。

〔29〕九族時節:本家族一年四季各種節日的聚會。

〔30〕王:指趙王曹幹。

〔31〕不睹:看不見的東西。指無處不有無時不在但又看不見聽不到的普遍真理。下面的「弗聞」、「隱」、「微」,都指這種普遍真理。這四句出自《禮記·中庸》。

〔32〕莫現乎隱:再沒有比看不見的真理更清晰可見的了。

〔33〕慎其獨:在獨自一人時做事也要慎重。

〔34〕茲率:更加遵守。

【裴注】

〔一〕《魏略》曰:「幹,一名良。良本陳妾子,良生而陳氏死,太祖令王夫人養之。良年五歲,而太祖疾困,遺令語太子曰:『此兒三歲亡母,五歲失父,以累汝也!』太子由是親待,隆於諸弟。良年小,常呼文帝爲『阿翁』;帝謂良曰:『我,汝兄耳。』文帝又愍其如是,每爲流涕。」臣松之按:如傳以母貴賤爲次,不計兄弟之年;故楚王彪,年雖大,傳在幹後。尋《朱建平傳》,知彪大幹二十一歲。

作者:陳壽(晉代)

陳壽(233年-297年),字承祚,巴西安漢(今四川南充)人。西晉史學家。曾任著作郎、治書侍御史等職。著有《三國志》,記述了三國時期的歷史,與《史記》《漢書》《後漢書》並稱為前四史,是研究三國歷史的重要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