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中華歷史/ 三國志/ 楊俊字季才,河內獲嘉人也。受學陳留邊讓,讓器異之。俊以兵亂方起,而河內處達之衢,必為戰場;乃扶持老弱詣京、密山間,同行者百餘家。俊賑濟貧乏,通共有無。宗族、知故為人所略作奴僕者凡家,俊皆傾財贖之。司馬

【原文】

楊俊字季才,河內獲嘉人也〔1〕。受學陳留邊讓〔2〕,讓器異之。俊以兵亂方起,而河內處四達之衢,必爲戰場;乃扶持老弱詣京、密山間〔3〕,同行者百餘家。俊賑濟貧乏,通共有無。宗族、知故爲人所略作奴僕者凡六家〔4〕,俊皆傾財贖之。

司馬宣王年十六七,與俊相遇。俊曰:「此非常之人也。」又司馬朗早有聲名〔5〕;其族兄芝〔6〕,衆未之知。惟俊言曰:「芝雖夙望不及朗〔7〕,實理但有優耳〔8〕。」俊轉避地并州。本郡王象,少孤特〔9〕。爲人仆隸,年十七八,見使牧羊而私讀書,因被箠楚〔10〕。俊嘉其才質,即贖象著家;聘娶立屋,然後與別。

太祖除俊曲梁長〔11〕。入爲丞相掾、屬。舉茂才,安陵令〔12〕。遷南陽太守。宣德教,立學校,吏民稱之。徙爲征南軍師〔13〕。魏國既建,遷中尉〔14〕。

太祖征漢中,魏諷反於鄴,俊自劾詣行在所〔15〕。俊以身方罪免,箋辭太子〔16〕。太子不悅,曰:「楊中尉便去,何太高遠邪〔17〕!」遂被書左遷平原太守。

【注釋】

〔1〕獲嘉:縣名。縣治在今河南新鄉市西南。

〔2〕邊讓:字文禮,陳留郡浚儀(今河南開封市)人。東漢文學家。曾任九江郡太守。漢末大亂,棄官回鄉,因輕視曹操而被殺。作品多散失,今存《章華賦》等。傳見《後漢書》卷八十下《文苑列傳》。

〔3〕京:縣名。縣治在今河南滎陽市東南。密:縣名。縣治在今河南新密市東南。

〔4〕知故:知交舊友。

〔5〕司馬朗(公元 171—217):傳見本書卷十五。

〔6〕芝:即司馬芝。傳見本書卷十二。

〔7〕夙望:素來的名望。

〔8〕實理:實際的行政才幹。

〔9〕孤特:孤獨無依靠。

〔10〕箠(chuí)楚:用鞭子和荊條抽打。

〔11〕曲梁:縣名。縣治在今河北永年縣東南。

〔12〕安陵:縣名。縣治在今陝西咸陽市東北。

〔13〕征南軍師:官名。即征南將軍府的軍師,負責參謀軍事。曹魏重要將領出征時,都設有軍師。

〔14〕中尉:官名。負責都城宮殿外圍的警戒,防火防洪,並保衛中央的武器庫。後改爲執金吾。

〔15〕自劾:自我彈劾。行在所:皇帝所在的地點叫做行在所。簡稱行在。這裡指曹操所在的地點長安。當時曹操在長安指揮軍隊作戰,並動身前往洛陽。由於他已享有皇帝的種種威權,所以陳壽用了這個詞。

〔16〕太子:指曹丕。他當時在鄴縣留守。

〔17〕高遠:指行爲過分突出,與衆不同。魏諷本是魏國相國鍾繇的十屬,他的反抗行動在實施前就被人告發,參與行動的人全部被捕。無論從事情的起因還是從處理過程來看,楊俊都沒有大過錯。但是,他不僅彈劾自己,從鄴縣跑到長安去認罪,而且臨行時也沒有和曹丕見面請示,這就使留鎮鄴縣的曹丕感到不愉快。

作者:陳壽(晉代)

陳壽(233年-297年),字承祚,巴西安漢(今四川南充)人。西晉史學家。曾任著作郎、治書侍御史等職。著有《三國志》,記述了三國時期的歷史,與《史記》《漢書》《後漢書》並稱為前四史,是研究三國歷史的重要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