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陳震字孝起,南陽人也。先主領荊州牧,闢為從事,部諸郡〔1〕。隨先主入蜀;蜀既定,爲蜀郡北部都尉,因易郡名爲汶山太守。轉在犍爲。
建興三年,入拜尚書。遷尚書令,奉命使吳。七年〔2〕,孫權稱尊號,以震爲衛尉〔3〕,賀權踐阼〔4〕。諸葛亮與兄瑾書曰〔5〕:「孝起忠純之性,老而益篤;及其贊述東西〔6〕,歡樂和合,有可貴者。」
震入吳界,移關侯曰〔7〕:「東之與西,驛使往來,冠蓋相望〔8〕;申盟初好,日新其事。東尊應保聖祚〔9〕,告燎受符〔10〕,剖判土宇〔11〕;天下響應,各有所歸。於此時也,以同心討賊,則何寇不滅哉!西朝君臣,引領欣賴〔12〕。震以不才,得充下使,奉聘敘好;踐界踴躍〔13〕,入則如歸。獻子適魯〔14〕,犯其山諱〔15〕,《春秋》譏之;望必啓告〔16〕,使行人睦焉〔17〕。即日張旍誥衆〔18〕,各自約誓。順流漂疾〔19〕,國典異制〔20〕;懼或有違,幸必斟誨〔21〕,示其所宜。」
震到武昌〔22〕,孫權與震升壇歃盟〔23〕,交分天下:以徐、豫、幽、青,屬吳;並、涼、冀、兗,屬蜀;其司州之土〔24〕,以函谷關爲界。震還,封城陽亭侯。
九年〔25〕,都護李平坐誣罔廢〔26〕。諸葛亮與長史蔣琬、侍中董允書曰:「孝起前臨至吳,爲吾說『正方腹中有鱗甲〔27〕,鄉黨以爲不可近』。吾以爲『鱗甲者』,但不當犯之耳;不圖復有蘇、張之事出於不意〔28〕。可使孝起知之。」
十三年〔29〕,震卒。子濟嗣。
【注釋】
〔1〕部:督察。當時州政府有部郡國從事,負責督促郡國公文,舉報郡國官員的不法行爲。
〔2〕七年:建興七年(公元 229)。
〔3〕衛尉:官名。負責皇宮大門警衛和宮內流動巡查。
〔4〕踐阼(zuò):踏上台階。指登帝位。
〔5〕瑾:即諸葛瑾(公元 174—241)。當時在孫吳任要職。傳見本書卷五十二。
〔6〕贊述:讚美稱述。東:指孫吳。西:指蜀漢。
〔7〕移:不相統屬的官府之間發送公文。關侯:官名。守衛邊關。這裡指蜀、吳邊境上孫吳一方的關侯。
〔8〕冠蓋:禮帽與車蓋。代指官員。
〔9〕東尊:指孫權。
〔10〕告燎:祭祀名。稱帝時設壇祭告上天,點燃柴火,把獻給上天的禮品放在柴堆上一併燃燒,叫做告燎。又叫燎柴。受符:接受上天賜給的符命。
〔11〕剖判土宇:(與蜀漢)分割天下的土地。
〔12〕引領:伸長脖子。比喻急於聽到好消息。
〔13〕踐界:踏上邊界。踴躍:(興奮得)跳躍起來。
〔14〕獻子:即范獻子。士氏,名鞅。春秋時晉國的臣僚。
〔15〕犯其山諱:《國語·晉語》九記載:前 521 年,范獻子出使魯國,詢問具山、敖山。由於魯國從前的君主中,魯獻公名敖,魯武公名具,所以范獻子詢問這兩座山犯了魯國君主的名諱,他爲此深感羞愧。
〔16〕啓告:啓示告知(在孫吳的注意事項)。
〔17〕行人:使者。
〔18〕旍(jīng):古代一種用犛牛尾和羽毛裝飾的旗幟,用於指揮或開道。誥衆:告戒部下。
〔19〕疾:快速。
〔20〕國典異制:兩國典章的內容不同。
〔21〕斟誨:加以考慮和教誨。
〔22〕武昌:縣名。縣治在今湖北鄂州市。
〔23〕歃(shà):訂立盟誓時,各方參加者輕啜一點牲口的血,或者以血塗口,以表示誠意,稱之爲歃血。
〔24〕司州:京城洛陽所在的州。通常稱司隸校尉部。治所在今河南洛陽市東。
〔25〕九年:建興九年(公元 231)。
〔26〕都護:官名。即中都護。劉備臨死前任命李嚴爲中都護,統內外諸軍,鎮守永安(今重慶市原奉節縣東),是蜀漢全軍的統帥。劉禪繼位後,中都護的軍權減弱。後來全軍指揮權由丞相諸葛亮接管。李平:即李嚴。傳見本書卷四十。誣罔:造謠欺騙。廢:廢黜。
〔27〕正方:李嚴的字。有鱗甲:比喻性格孤傲,難以接近。
〔28〕蘇、張:即蘇秦、張儀。蘇、張之事指玩弄詭詐手段。
〔29〕十
二年:建興十二年(公元 2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