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十六年〔1〕,權徙治秣陵〔2〕。
明年,城石頭〔3〕;改秣陵爲建業。聞曹公將來侵,作濡須塢〔4〕。
十八年正月〔5〕,曹公攻濡須。權與相拒月余,曹公望權軍,嘆其齊肅〔6〕,乃退。〔一〕
初,曹公恐江濱郡縣爲權所略〔7〕,徵令內移。民轉相驚,自廬江、九江、蘄春、廣陵戶十餘萬皆東渡江〔8〕;江西遂虛,合肥以南惟有皖城〔9〕。
十九年五月〔10〕,權征皖城。閏月〔11〕,克之,獲廬江太守朱光及參軍董和〔12〕,男女數萬口。
是歲,劉備定蜀。
【注釋】
〔1〕十六年:建安十六年(公元 211)。
〔2〕秣陵:縣名。縣治在今江蘇南京市。
〔3〕石頭:城名。在今江蘇南京市內西面清涼山一帶。石頭城位於建業西部的制高點,西接長江,居高臨下,控制進出建業的水道,形成建業的堅固屏障。現今尚留存高峻的城牆一段,其紫紅色的牆基或高或低,即是孫吳當時建城的實物。附近山頂還有烽火台等遺蹟留存。
〔4〕濡須塢:軍事壁壘名。在今安徽含山縣西南裕溪河兩岸。裕溪河北段當時稱濡須水,南接長江,北通巢湖,是孫吳水軍由長江北上淮南和曹魏水軍由淮南南下長江的要道。孫權聽從大將呂蒙的建議,在濡須水兩岸修築彎月形壁壘,配備強弩一萬張,控扼水道,從此這裡成爲孫吳軍事重要據點。此後便不斷出動水軍從巢湖進攻合肥,迫使後來曹魏守將滿寵,放棄臨近巢湖的合肥舊城,後退到西面險山之上另築合肥新城據守。
〔5〕十八年:建安十八年(公元 213)。
〔6〕齊肅:整齊威嚴。
〔7〕略:侵奪。
〔8〕蘄(qí)春:郡名。治所在今湖北蘄春縣西南。
〔9〕皖城:縣名。縣治在今安徽潛山市。
〔10〕十九年:建安十九年(公元 214)。
〔11〕閏月:據陳垣《二十史朔閏表》,當年閏四月,故閏月不應排在五月之後。此處史文疑有誤。
〔12〕參軍:官名。參謀軍事。
【裴注】
〔一〕《吳歷》曰:「曹公出濡須,作油船,夜渡洲上。權以水軍圍取,得三千餘人,其沒溺者亦數千人。權數挑戰,公堅守不出。權乃自來,乘輕船,從濡須口入公軍;諸將皆以爲是挑戰者,欲擊之。公曰:『此必孫權!欲身見吾軍部伍也。』敕軍中皆精嚴,弓弩不得妄發。權行五六里,回還作鼓吹。公見舟船、器仗,軍伍整肅,喟然嘆曰:『生子當如孫仲謀!劉景升兒子,若豚犬耳!』權爲箋與曹公,說:『春水方生,公宜速去。』別紙言:『足下不死,孤不得安!』曹公語諸將曰:『孫權不欺孤!』乃撤軍還。」
《魏略》曰:「權乘大船,來觀軍。公使弓弩亂發,箭著其船,船偏重將覆;權因回船,復以一面受箭;箭均船平,乃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