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元興元年八月,以上大將軍施績、大將軍丁奉,爲左、右大司馬;張布爲驃騎將軍,加侍中;諸增位班賞,一皆如舊。九月,貶太后爲景皇后;追諡父和曰文皇帝,尊母何爲太后〔1〕。
十月,封休太子爲豫章王,次子汝南王〔2〕,次子梁王〔3〕,次子陳王〔4〕;立皇后滕氏〔5〕。〔一〕
皓既得志,粗暴驕盈,多忌諱,好酒色;大小失望,興、布竊悔之。或以譖皓,十一月,誅興、布。十二月,孫休葬定陵。封后父滕牧爲高密侯;〔二〕舅何洪等三人,皆列侯。
是歲,魏置交阯太守之郡〔6〕。晉文帝爲魏相國〔7〕,遣昔吳壽春城降將徐紹、孫彧,銜命齎書,陳事勢利害,以申喻皓〔8〕。〔三〕
【注釋】
〔1〕何:即何氏。傳見本書卷五十。
〔2〕次子:即孫
(gōng)。
〔3〕次子:指第三子孫壾(mǎng)。
〔4〕次子:指第四子孫
(bāo)。
〔5〕滕氏:傳見本書卷五十。
〔6〕之:到。
〔7〕晉文帝:即司馬昭。其子司馬炎稱帝建立西晉王朝後,追尊他爲文皇帝。相國:官名。職責與丞相同。
〔8〕申喻:勸告。指勸告孫皓向曹魏投降。
【裴注】
〔一〕《江表傳》曰:「皓初立,發優詔,恤士民;開倉廩,賑貧乏;科出宮女以配無妻,禽獸擾於苑者皆放之:當時翕然,稱爲明主。」
〔二〕《吳歷》曰:「牧本名密;避丁密,改名牧。丁密避牧,改名爲固。」
〔三〕《漢晉春秋》載晉文王與皓書曰:「聖人稱有君臣然後有上下禮義,是故大必字小,小必事大;然後上下安服,羣生獲所。逮至末途,純德既毀;剿民之命,以爭強於天下:違禮順之至理,則仁者弗由也。方今主上聖明,覆幬無外;仆備位宰輔,屬當國重。惟華夏乖殊,方隅圮裂,六十餘載;金革亟動,無年不戰;暴骸喪元,困悴罔定;每用悼心,坐以待旦。將欲止戈興仁,爲百姓請命;故分命偏師,平定蜀漢;役未經年,全軍獨克。於時猛將謀夫,朝臣庶士;咸以奉天時之宜,就既征之軍,藉吞敵之勢;宜遂回旗東指,以臨吳境:舟師泛江,順流而下;陸軍南轅,取徑四郡;兼成都之械,漕巴漢之粟;然後以中軍整旅,三方雲會;未及浹辰,可使江表底平,南夏順軌。然國朝深惟伐蜀之舉,雖有靜難之功,亦悼蜀民獨罹其害;戰於綿竹者,自元帥以下,並受斬戮,伏屍蔽地,血流丹野。一之於前,猶追恨不忍,況重之於後乎?是故旋師按甲,思與南邦共全百姓之命。夫料力忖勢,度資量險;遠考古昔廢興之理,近鑒西蜀安危之效;隆德保祚,去危即順,屈己以寧四海者,仁哲之高致也。履危偷安,隕德覆祚,而不稱於後世者,非智者之所居也。今朝廷遣徐紹、孫彧,獻書喻懷。若書御於前,必少留意;回慮革算,結歡弭兵,共爲一家。惠矜吳、會,施及中土,豈不泰哉!此昭心之大願也,敢不承受。若不獲命,則普天率土,期於大同;雖重干戈,固不獲已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