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瑜弟皎,字叔朗。始拜護軍校尉〔1〕,領衆二千餘人。是時曹公數出濡須,皎每赴拒,號爲精銳。遷都護〔2〕,征虜將軍,代程普督夏口。黃蓋及兄瑜卒,又並其軍。賜沙羡、雲杜、南新市、竟陵爲奉邑〔3〕;自置長吏。
輕財能施,善於交結。與諸葛瑾至厚,委廬江劉靖以得失,江夏李允以衆事,廣陵吳碩、河南張梁以軍旅〔4〕:而傾心親待,莫不自盡〔5〕。皎嘗遣兵候〔6〕,獲魏邊將吏美女,以進皎。皎更其衣服,送還之,下令曰:「今所誅者曹氏,其百姓何罪?自今以往,不得擊其老弱!」由是江淮間多歸附者。
嘗以小故與甘寧忿爭〔7〕,或以諫寧。寧曰:「臣、子一例〔8〕:征虜雖公子〔9〕,何可專行侮人邪!吾值明主,但當輸效力命〔10〕,以報所天;誠不能隨俗屈曲矣!」
權聞之,以書讓皎曰〔11〕:「自吾與北方爲敵,中間十年〔12〕;初時相持,年小,今者且三十矣!孔子言『三十而立』,非但謂五經也。授卿以精兵,委卿以大任,都護諸將於千里之外;欲使如楚任昭奚恤〔13〕,揚威於北境:非徒相使逞私志而已。近聞卿與甘興霸飲〔14〕,因酒發作,侵陵其人;其人求屬呂蒙督中。此人雖粗豪〔15〕,有不如人意時;然其較略大丈夫也〔16〕:吾親之者,非私之也。我親愛之,卿疏憎之;卿所爲每與吾違,其可久乎?夫居敬而行簡,可以臨民;愛人多容〔17〕,可以得衆。二者尚不能知,安可董督在遠,禦寇濟難乎?卿行長大,特受重任;上有遠方瞻望之視,下有部曲朝夕從事:何可恣意有盛怒邪?人誰無過?貴其能改;宜追前愆〔18〕,深自咎責!今故煩諸葛子瑜重宣吾意〔19〕。臨書摧愴〔20〕,心悲淚下!」
皎得書,上疏陳謝,遂與寧結厚。後呂蒙當襲南郡,權欲令皎與蒙爲左、右部大督〔21〕。蒙說權曰:「若至尊以征虜能〔22〕,宜用之;以蒙能,宜用蒙。昔周瑜、程普,爲左、右部督,共攻江陵;雖事決於瑜,普自恃久將,且俱是督,遂共不睦,幾敗國事:此目前之戒也!」權悟,謝蒙曰:「以卿爲大督,命皎爲後繼。」擒關羽,定荊州,皎有力焉。
建安二十四年卒。權追錄其功,封子胤爲丹楊侯。胤卒,無子。弟晞嗣,領兵;有罪自殺,國除〔23〕。弟咨、彌、儀,皆將軍,封侯。咨,羽林督〔24〕;儀,無難督〔25〕。咨爲滕胤所殺,儀爲孫峻所害。
【注釋】
〔1〕護軍校尉:官名。領兵征伐。
〔2〕都護:官名。孫吳給少數重要將領的一種加銜。享有者可以指揮長江一大段防區的駐守將領。有時分置左右都護,職權相同。征虜將軍:官名。領兵征伐。
〔3〕雲杜:縣名。縣治在今湖北京山市。南新市:縣名。縣治在今湖北京山縣東北。竟陵:縣名。縣治在今湖北潛江市西北。奉邑:一種可以收取民戶上交的租稅以供私人享用的縣。奉邑制度是孫吳特有的制度,實施於孫權尚未稱王自立之前的建安時期。這一時期孫吳大力擴展地盤,爲了籠絡立有大功的重要將領,孫權下令賜給他們奉邑。奉邑都靠近將領的駐守地;少者一縣,多者可達四縣;受賜者可以收取奉邑中民戶上交的租稅供自己享用;受賜者如果死亡,奉邑將轉給繼任的將領,而不是由子弟承襲;受賜者的駐守地發生變動,奉邑也隨之變動;受賜者還可以自行任命奉邑的縣令、縣長,不必經過中央批准。總之,奉邑制即來源於東漢的封爵制,但又有所不同。孫權稱王自立後,襲用東漢的封爵制,奉邑制即不再實行。
〔4〕河南:郡名。即河南尹。是東漢京城洛陽所在的郡。治所在今河南洛陽市東。
〔5〕自盡:儘自己的力量。
〔6〕兵候:偵察兵。
〔7〕甘寧:傳見本書卷五十五。
〔8〕臣、子一例:君主的臣僚和君主的公子在地位上是一樣的。語出《公羊傳》僖公元年。
〔9〕征虜:指擔任征虜將軍的孫皎。公子:即公族子弟。公族指諸侯的家族。這裡指孫氏家族。
〔10〕輸效力命:貢獻力量和以生命報效。
〔11〕讓:責備。
〔12〕中間:指歷時。
〔13〕昭奚恤:戰國時楚國的大臣。楚宣王讓他領兵鎮守北部邊境,中原各國都很畏懼。事見《戰國策·楚策》一。
〔14〕甘興霸:甘寧字興霸。
〔15〕粗豪:粗魯。
〔16〕較略:大體上(算是)。
〔17〕容:容忍。
〔18〕迫:追悔。愆:過失。
〔19〕諸葛子瑜:諸葛瑾字子瑜。
〔20〕摧愴:傷悲。
〔21〕大督:官名。即大都督,各路軍隊的總指揮官。發動大戰役時設立,不常置。
〔22〕至尊:對君主的尊稱。
〔23〕國除:封地被撤銷。
〔24〕羽林督:官名。孫吳皇帝衛隊指揮官之一,統領羽林分隊。
〔25〕無難督:官名。孫吳皇帝衛隊指揮官之一,統領無難分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