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呂範字子衡,汝南細陽人也〔1〕。少爲縣吏,有容觀姿貌。邑人劉氏,家富女美。范求之,女母嫌,欲勿與。劉氏曰:「觀呂子衡,寧當久貧者邪〔2〕?」遂與之婚。
後避亂壽春,孫策見而異之。范遂自委暱〔3〕,將私客百人歸策〔4〕。時太妃在江都,策遣范迎之。徐州牧陶謙謂范爲袁氏覘候〔5〕,諷縣掠考范〔6〕;范親客健兒篡取以歸〔7〕。時唯范與孫河常從策〔8〕,跋涉辛苦,危難不避。策亦〔以〕親戚待之,每與升堂,飲宴於太妃前。
後從策攻破廬江。還,俱東渡;到橫江、當利,破張英、於麋,下小丹楊、湖孰〔9〕,領湖孰相〔10〕。策定秣陵、曲阿,收笮融、劉繇餘眾;增范兵二千,騎五十匹。
後領宛陵令,討破丹楊賊。還吳,遷都督〔11〕。〔一〕是時,下邳陳瑀自號吳郡太守,住海西〔12〕,與強族嚴白虎交通〔13〕。策自將討虎,別遣范與徐逸攻瑀於海西,梟其大將陳牧。〔二〕又從攻祖郎於陵陽,太史慈於勇里〔14〕。七縣平定,拜征虜中郎將〔15〕,征江夏;還平鄱陽。
【注釋】
〔1〕細陽:縣名。縣治在今安徽阜陽市西北。
〔2〕寧當:豈會。
〔3〕委暱:投靠附從。
〔4〕私客:私人占有的依附性人口,地位接近奴隸。
〔5〕袁氏:指袁術。覘(chān )候:窺察情況的偵探。
〔6〕諷:暗示。掠考:拷打審問。
〔7〕篡取:奪取。
〔8〕孫河:事見本書卷五十一《孫韶傳》。
〔9〕下:攻克。小丹楊:指丹楊郡的丹楊縣。縣治在今安徽當塗縣東北。
〔10〕相:官名,即侯相。當時制度,某縣如果成爲一侯爵的封地,則改稱某侯國,縣令或縣長隨之改稱侯相,簡稱相。
〔11〕都督:官名。即營都督,協助主將管理軍營雜務。後來孫權開始在長江沿線各戰區設立都督,簡稱督,爲戰區的軍事指揮官,與此處的都督不同。
〔12〕海西:縣名。縣治在今江蘇灌南縣東南。
〔13〕交通:交往聯繫。
〔14〕勇里:地名。在今安徽涇縣西北。
〔15〕征虜中郎將:官名。領兵征伐。
【裴注】
〔一〕《江表傳》曰:「策從容獨與范棋,范曰:『今將軍事業日大,士衆日盛;范在遠,聞綱紀猶有不整者。范願暫領都督,佐將軍部分之。』策曰:『子衡,卿既士大夫,加手下已有大衆,立功於外;豈宜復屈小職,知軍中細碎事乎!』范曰:『不然。今舍本土而托將軍者,非爲妻子也,欲濟世務;猶同舟涉海,一事不牢,即俱受其敗:此亦范計,非但將軍也!』策笑,無以答。范出,更釋褠,著袴褶,執鞭,詣<下啓事,自稱『領都督』。策乃授傳,委以衆事。由是軍中肅睦,威禁大行。」
〔二〕《九州春秋》曰:「初平三年,揚州刺史陳禕死,袁術使瑀領揚州牧。後術爲曹公所敗於封丘,南人叛瑀,瑀拒之。術走陰陵,好辭以下瑀;瑀不知權,而又怯,不即攻術。術於淮北集兵,向壽春。瑀懼,使其弟公琰請和於術。術執之而進,瑀走歸下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