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時殿上列將何定佞巧便辟〔1〕,貴
任事。凱面責定曰:「卿見前後事主不忠,傾亂國政,寧有得以壽終者邪〔2〕?何以專爲佞邪,穢塵天聽〔3〕?宜自改厲;不然,方見卿有不測之禍矣!」
定大恨凱,思中傷之。凱終不以爲意,乃心公家,義形於色;表疏皆指事不飾〔4〕,忠懇內發。
建衡元年,疾病。皓遣中書令董朝,問所欲言。凱陳:「何定不可任用!宜授外任,不宜委以國事。奚熙小吏,建起浦里田〔5〕,欲復嚴密故跡,亦不可聽。姚信、樓玄、賀邵、張悌、郭逴、薛瑩、滕修及族弟喜、抗,或清白忠勤,或姿才卓茂〔6〕;皆社稷之楨幹〔7〕,國家之良輔;願陛下重留神思,訪以時務:各盡其忠,拾遺萬一。」
遂卒,時年七十二。
子禕,初爲黃門侍郎。出領部曲〔8〕,拜偏將軍。凱亡後,入爲太子中庶子。
右國史華核表薦禕曰〔9〕:「禕體質方剛,器干強固;董率之才〔10〕,魯肅不過〔11〕。及被召當下〔12〕,徑還赴都;道由武昌,曾不回顧;器械軍資,一無所取;在戎果毅〔13〕,臨財有節。夫夏口〔14〕,賊之衝要,宜選名將以鎮戍之。臣竊思惟,莫善於禕。」
初,皓常銜凱數犯顏忤旨〔15〕,加何定譖構非一〔16〕;既以重臣,難繩以法;又陸抗,時爲大將在疆埸〔17〕:故以計容忍。抗卒後,竟徙凱家於建安〔18〕。
或曰:「寶鼎元年十二月,凱與右大司馬丁奉、御史大夫丁固謀〔19〕:因皓謁廟〔20〕,欲廢皓立孫休子。時左將軍留平領兵先驅,故密語平。平拒而不許,誓以不洩;是以所圖不果。太史郎陳苗奏皓〔21〕,久陰不雨,風氣回逆,將有陰謀:皓深警懼雲。」〔一〕
【注釋】
〔1〕殿上列將:在殿堂上警衛的將領。便(pián)辟:善於逢迎諂媚。
〔2〕寧有:豈有。
〔3〕穢塵天聽:使聖上的耳朵染上汙穢和塵土。
〔4〕飾:掩飾。
〔5〕浦里:陂塘名。在今安徽當塗縣東南。景帝孫休永安三年(公元 260),擔任都尉的嚴密提出建議,興修浦里塘灌溉田地,見本書卷四十八《孫休傳》。
〔6〕姿:品質。卓茂:卓越美好。
〔7〕楨幹:支柱骨幹。
〔8〕部曲:部屬。這裡指陸禕父親陸凱的老部屬。
〔9〕右國史:官名。孫吳置左、右國史,負責撰寫本國史書。
〔10〕董率:統率(軍隊)。
〔11〕不過:不會超過。
〔12〕下:順長江而下。
〔13〕戎:軍隊。
〔14〕夏口:地名。在今湖北武漢市長江南岸。
〔15〕銜:懷恨。犯顏:冒犯威嚴。
〔16〕譖構:詆毀誣陷。
〔17〕疆埸(yì):邊境。
〔18〕建安:郡名。治所在今福建建甌市南。
〔19〕丁奉(?—公元 271):傳見本書卷五十五。御史大夫:官名。地位次於丞相,主管監察、執法和國家文書檔案。兩漢時期,或者實行丞相、御史大夫執政制,或者實行三公執政制,二者並不混用。孫吳到孫皓時官制比較混亂,既有丞相、御史大夫,又設太尉、司徒、司空三公。
〔20〕廟:宗廟。
〔21〕太史郎:官名。協助太史令觀察天象,制定曆法,爲朝廷祭祀、婚、喪活動選擇時辰。
【裴注】
〔一〕《吳錄》曰:「舊拜廟,選兼大將軍領三千兵爲衛;凱欲因此兵以圖之,令選曹白用丁奉。皓偶不欲,曰:『更選。』凱令執據:『雖暫兼,然宜得其人。』皓曰:『用留平。』凱令其子禕,以謀語平。平素與丁奉有隙;禕未及得宣凱旨,平語禕曰:『聞野豬入丁奉營,此凶徵也!』有喜色。禕乃不敢言。還,因具啓凱,故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