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二年春,公以二軍下,次於陽樊[1]。右師取昭叔於溫,殺之於隰城[2]。左師迎王於鄭。王入於成周,遂定之於郟[3]。王饗禮,命公胙侑。公請隧[4],弗許。曰:「王章也,不可以二王,無若政何。」賜公南陽陽樊、溫、原、州、陘、組、攢茅之田[5]。陽人不服,公圍之,將殘其民,倉葛呼曰:「君補王闕,以順禮也。陽人未狎君德[6],而未敢承命。君將殘之,無乃非禮乎!陽人有夏、商之嗣典,有周室之師旅,樊仲之官守焉,其非官守,則皆王之父兄甥舅也。君定王室而殘其姻族,民將焉放?敢私布於吏,唯君圖之!」公曰:「是君子之言也。」乃出陽人。
【注釋】[1]陽樊:周邑名在今河南濟源東南。
[2]隰(xí)城:周邑名,在今河南武涉縣境。
[3]郟(jiá):周的王城,在今河南省。
[4]胙:賜給祭肉。侑(yòu):從祀之物,侑幣。隧:隧地,指墓地。
[5](chī):古邑名,在今河南省沁陽縣西南。陘(xíng):在今河南沁陽。攢茅:在今河南修武西北。
[6]狎(xiá):習慣,熟悉。
【翻譯】晉文公二年的春天,文公派左、右二軍東下,駐紮在陽樊附近。右軍在溫地俘虜了昭叔,並把他殺死在隰城。左軍去鄭國迎接周襄王。襄王返回周的東都後,就在郟城定居下來。襄王特設甜酒款待,賜給文公祭肉、幣帛。文公請求死後用隧道墓葬,襄王沒有允許,說:「這是天子所用的葬禮,國家不可以有兩個天子,否則無法實施政令。」於是賜給文公南陽地區所屬的陽樊、溫、原、州、陘、絺、組、攢茅等八邑的田地。陽樊人都不願歸服於文公。文公便派軍隊包圍了陽樊,準備屠殺陽樊的百姓。倉葛大喊道:「你幫助周襄王恢復王位,是爲了遵循周禮呀。由於陽樊人不熟悉你的德教,因而沒有接受你的命令。你卻要屠殺他們,這不是又違反了周禮嗎?陽樊人有夏、商的後代和遺留下來的法典,有周王室的軍隊和民衆,有樊仲一樣忠誠的官員守在陽樊,即使他們不是官員,也都是王室的父兄甥舅。你安定周王室卻屠殺周的親族,百姓怎麼會依附你呢?我私下斗膽向軍吏陳說此情,請您仔細地考慮考慮!」晉文公說:「這是君子所說的話啊。」於是就下令允許陽樊的百姓自由出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