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中華歷史/ 晉書/ 羽蟲之孽

魏文帝黃初四年五月,有鵜鶘鳥集靈芝池。案劉向說,此羽蟲之孽,又青祥也。詔曰:「此詩人所謂汙澤者也。《曹詩》『刺共公遠君子近小人』,今豈有賢智之士處於下位,否則斯鳥何爲而至哉!其博舉天下俊德茂才獨行君子,以答曹人之刺。」於是楊彪、管寧之徒咸見薦舉,此所謂睹妖知懼者也。然猶不能優容亮直而多溺偏私矣。京房《易傳》曰「辟退有德,厥妖水鳥集於國中」。

黃初元年,未央宮中又有燕生鷹,口爪俱赤,此與商紂、宋隱同象。

景初元年,又有燕生巨鷇於衛國李蓋家,形若鷹,吻似燕,此羽蟲之孽,又赤眚也。高堂隆曰:「此魏室之大異,宜防鷹揚之臣於蕭牆之內。」其後宣帝起誅曹爽,遂有魏室。

漢獻帝建安二十三年,禿鶖鳥集鄴宮文昌殿後池。明年,魏武王薨。魏文帝黃初三年,又集雒陽芳林園池。七年,又集。其夏,文帝崩。景初末,又集芳林園池。已前再至,輒有大喪,帝惡之。其年,明帝崩。

蜀劉禪建興九年十月,江陽至江州有鳥從江南飛渡江北,不能達,墮水死者以千數。是時諸葛亮連年動衆,志吞中夏,而終死渭南,所圖不遂。又諸將分爭,頗喪徒旅,鳥北飛不能達墮水死者,皆有其象也。亮竟不能過渭,又其應乎!此與漢時楚國烏斗墮泗水粗類矣。

景初元年,陵霄闕始構,有鵲巢其上。鵲體白黑雜色,此羽蟲之孽,又白黑祥也。帝以問高堂隆,對曰:「《詩》雲『惟鵲有巢,惟鳩居之』,今興起宮室而鵲來巢,此宮室未成身不得居之象也。天戒若曰,宮室未成,將有他姓制御之,不可不深慮。」於是帝改顏動色。

吳孫權赤烏十二年四月,有兩烏銜鵲墮東館,權使領丞相朱據燎鵲以祭。案劉歆說,此羽蟲之孽,又黑祥也。視不明、聽不聰之罰也。是時權意溢德衰,信讒好殺,二子將危,將相俱殆,睹妖不悟,加之以燎,昧道之甚者也。明年,太子和廢,魯王霸賜死,朱據左遷,陸議憂卒,是其應也。東館,典教之府;鵲墮東館,又天意乎?

吳孫權太元二年正月,封前太子和爲南陽王,遣之長沙,有鵲巢其帆檣。和故宮僚聞之,皆憂慘,以爲檣末傾危,非久安之象。是後果不得其死。

孫亮建興二年十一月,有大鳥五見於春申,吳人以爲鳳皇。明年,改元爲五鳳。漢桓帝時有五色大鳥,司馬彪云:「政道衰缺,無以致鳳,乃羽蟲孽耳。」孫亮未有德政,孫峻驕暴方甚,此與桓帝同事也。案《瑞應圖》,大鳥似鳳而爲孽者非一,宜皆是也。

孫皓建衡三年,西苑言鳳皇集,以之改元,義同於亮。

武帝泰始四年八月,有翟雉飛上閶闔門。天戒若曰,閶闔門非雉所止,猶殷宗雉登鼎耳之戒也。

惠帝永康元年,趙王倫既篡,京師得異鳥,莫能名。倫使人持出,周旋城邑匝以問人。積日,宮西有小兒見之,遂自言曰:「服留鳥翳。」持者即還白倫,倫使更求,又見之,乃將入宮,密籠鳥,並閉小兒戶中,明日視之,悉不見。此羽蟲之孽。時趙王倫有目瘤之疾,言服留者,謂倫留將服其罪也。尋而倫誅。

趙王倫篡位,有鶉入太極殿,雉集東堂。天戒若曰,太極東堂皆朝享聽政之所,而鶉雉同日集之者,趙王倫不當居此位也。《詩》云:「鵲之強強,鶉之奔奔,人之無良,我以爲君。」其此之謂乎!尋而倫滅。

孝懷帝永嘉元年二月,洛陽東北步廣里地陷,有蒼白二色鵝出,蒼者飛翔沖天,白者止焉。此羽蟲之孽,又黑白祥也。陳留董養曰:「步廣,周之狄泉,盟會地也。白者,金色,國之行也。蒼爲胡象,其可盡言乎?」是後,劉元海、石勒相繼亂華。

明帝太寧三年八月庚戌,有大鳥二,蒼黑色,翼廣一丈四尺,其一集司徒府,射而殺之,其一集市北家人舍,亦獲焉。此羽蟲之孽,又黑祥也。及閏月戊子而帝崩,後遂有蘇峻、祖約之亂。

成帝咸和二年正月,有五鷗鳥集殿庭,此又白祥也。是時庾亮苟違衆謀,將召蘇峻,有言不從之咎,故白祥先見也。三年二月,峻果作亂,宮掖焚毀,化爲汙萊,此其應也。

咸康八年七月,有白鷺集殿屋。是時康帝始即位,不永之祥也。後涉再期而帝崩。案劉向曰:「野鳥入處,宮室將空。」此其應也。

海西初以興寧三年二月即位,有野雉集於相風。此羽蟲之孽也。尋爲桓溫所廢也。

孝武帝太元十六年六月,鵲巢太極東頭鵄尾,又巢國子學堂西頭。十八年東宮始成,十九年正月鵲又巢其西門。此殆與魏景初同占。學堂,風教之所聚;西頭,又金行之祥。及帝崩後,安皇嗣位,桓玄遂篡,風教乃穨,金行不競之象也。

安帝義熙三年,龍驤將軍朱猗戍壽陽。婢炊飯,忽有羣烏集竈,競來啄啖,婢驅逐不去。有獵狗咋殺兩烏,余烏因共啄殺狗,又啖其肉,唯余骨存。此亦羽蟲之孽,又黑祥也。明年六月,猗死,此其應也。

作者:房玄齡等(唐代)

房玄齡(579年-648年),名喬,字玄齡,齊州臨淄(今山東臨淄)人。唐初政治家、史學家。曾任宰相,與褚遂良等人主持編撰《晉書》,是研究晉代歷史的重要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