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題解】
本篇論述名與實的關係。文章指出名實相符國家就治理得好,名實不符國家就會混亂,「正名」是關係到國家生死存亡的大問題。需要指出的是,本篇的「正名」說與孔丘的「正名」說不同。孔丘提倡的「正名」是要以周禮爲尺度,去糾正他認爲不正常的社會秩序;而本篇的「正名」則是與下篇的「審分」相聯繫的,是要「按其實而審其名」,即依照客觀實際來審察名分。
【原文】
八曰:
名正則治 (1),名喪則亂 (2)。使名喪者,淫說也 (3)。說淫則可不可而然不然,是不是而非不非。故君子之說也,足以言賢者之實、不肖者之充而已矣 (4),足以喻治之所悖、亂之所由起而已矣 (5),足以知物之情、人之所獲以生而已矣。
【注釋】
(1)名:與「形」、「實」相對,指名稱或名分。
(2)名喪:指名分不正。
(3)淫說:浮誇失實的言辭。
(4)充:實。
(5)悖:通「勃」,興盛。
【翻譯】
第八:
名分合宜國家就治理得好,名分不正國家就混亂。使名分不正的是浮誇失實的言辭。言辭浮誇失實就會以不可爲可,以不然爲然,以不是爲是,以不錯爲錯。所以君子的言辭,足以說出賢人的賢明、不肖之人的不肖就行了,足以講明治世之所以興盛、亂世由何引起就行了,足以令人知曉事物的真情、人之所以能生存的原因就行了。
【原文】
凡亂者,刑名不當也 (1)。人主雖不肖,猶若用賢 (2),猶若聽善,猶若爲可者。其患在乎所謂賢從不肖也 (3),所爲善而從邪辟 (4),所謂可從悖逆也。是刑名異充,而聲實異謂也。夫賢不肖,善邪辟,可悖逆,國不亂,身不危,奚待也?
【注釋】
(1)刑:通「形」,形體。這裡有實際的意思。
(2)猶若:猶然,仍然。
(3)從:當作「徒」(依王念孫說)。下面兩句中的「從」也當作「徒」。
(4)爲:通「謂」。
【翻譯】
凡是混亂,都是由於名實不符造成的。君主即便不賢,也還是知道任用賢人,還是知道聽從善言,還是知道做可行之事。他們的弊病就在於他們所認爲的賢人只不過是不肖之人,他們所認爲的善言只不過是邪僻之言,他們所認爲的可行之事只不過是悖逆之事。這就是形名異實、名實不符。把不肖當成賢明,把邪僻當成善良,把悖逆當成可行,像這樣,國家不混亂,自身不危殆,還等什麼呢?
【原文】
齊湣王是以知說士,而不知所謂士也。故尹文問其故 (1),而王無以應。此公玉丹之所以見信、而卓齒之所以見任也 (2)。任卓齒而信公玉丹,豈非以自讎邪 (3)?
尹文見齊王,齊王謂尹文曰:「寡人甚好士。」尹文曰:「願聞何謂士。」王未有以應。尹文曰:「今有人於此,事親則孝,事君則忠,交友則信,居鄉則悌。有此四行者,可謂士乎?」齊王曰:「此真所謂士已。」尹文曰:「王得若人,肯以爲臣乎?」王曰:「所願而不能得也。」尹文曰:「使若人於廟朝中深見侮而不鬥 (4),王將以爲臣乎?」王曰:「否。大夫見侮而不鬥 (5),則是辱也,辱則寡人弗以爲臣矣。」尹文曰:「雖見侮而不鬥,未失其四行也。未失其四行者,是未失其所以爲士一矣。未失其所以爲士一,而王以爲臣,失其所以爲士一 (6),而王不以爲臣,則向之所謂士者,乃士乎?」王無以應。尹文曰:「今有人於此,將治其國,民有非則非之,民無非則非之,民有罪則罰之,民無罪則罰之,而惡民之難治,可乎?」王曰:「不可。」尹文曰:「竊觀下吏之治齊也 (7),方若此也。」王曰:「使寡人治信若是,則民雖不治,寡人弗怨也。意者未至然乎!」尹文曰:「言之不敢無說 (8),請言其說。王之令曰:『殺人者死,傷人者刑。』民有畏王之令、深見侮而不敢斗者,是全王之令也,而王曰:『見侮而不敢斗,是辱也。』夫謂之辱者,非此之謂也。以爲臣不以爲臣者,罪之也。此無罪而王罰之也。」齊王無以應。論皆若此,故國殘身危,走而之谷 (9),如衛。齊湣王,周室之孟侯也 (10),太公之所以老也 (11)。桓公嘗以此霸矣,管仲之辯名實審也 (12)。
【注釋】
(1)尹文:戰國時齊人,其學說與黃老、申、韓之學相近。
(2)公玉丹:齊湣王之臣,其事可參見《審己》。見:表被動。卓齒:楚人,在齊國做官,齊湣王之臣。
(3)自讎:湣王寵信公玉丹、卓齒,行無道,後被卓齒所殺,所以這裡說他「自讎」。讎,樹立仇敵。
(4)廟朝:古代帝王、中朝之諸侯皆有三朝,即外朝、中朝、內朝。宗廟在左,聘享、命官等事都在這裡進行,與朝廷出政令並重,故合稱廟朝。這裡是廣庭大衆的意思。
(5)大夫:當作「夫士」(依許維遹說)。
(6)「而王」二句:這十二個字當是衍文(依陳昌齊說)。
(7)下吏:實指齊湣王,這是一種委婉的說法。
(8)說:解說,道理。
(9)谷:齊邑。
(10)齊湣王,周室之孟侯也:衍「湣王」二字,當作「齊,周室之孟侯也」(依俞樾說)。孟侯,諸侯之長。按:這裡就齊始封而言。
(11)太公:即太公望。老:養老。這裡是得以壽終的意思。
(12)辯:通「辨」,辨別。
【翻譯】
齊湣王就是這樣知道喜歡士,卻不知道什麼叫做士。所以尹文問他什麼叫士,湣王無話回答。這就是公玉丹之所以被信任、卓齒之所以被任用的原因。任用卓齒,信任公玉丹,難道不是給自己安排仇人嗎?
尹文謁見齊王,齊王對尹文說:「我非常喜歡士。」尹文說:「我希望聽您說說什麼樣的人叫做士。」齊王沒有話來回答。尹文說:「假如有這樣一個人,侍奉父母很孝順,侍奉君主很忠誠,結交朋友很守信用,住在鄉里敬愛兄長。有這四種品行的人,可以叫做士嗎?」齊王說:「這真是人們所說的士了。」尹文說:「您得到這個人,肯用他做臣子嗎?」齊王說:「這是我所希望的,但卻不能得到。」尹文說:「假如這個人在大庭廣衆之中受到莫大侮辱卻不爭鬥,您還讓他作臣子嗎?」齊王說:「不。士受到侮辱卻不爭鬥,這就是恥辱。甘心受辱,我就不讓他做臣子了。」尹文說:「這個人雖然受到侮辱而不爭鬥,但他並沒有喪失上述四種品行。沒有喪失上述四種品行,這就是說沒有喪失一點成爲士的條件。沒有喪失一點成爲士的條件,可是大王您卻不讓他做臣子,那麼您先前所認爲的士還是士嗎?」齊王無話回答。尹文說:「假如有這樣一個人,將治理他的國家,人民有錯誤就責備他們,人民沒有錯誤也責備他們,人民有罪就懲罰他們,人民沒有罪也懲罰他們。這樣做,反倒埋怨人民難於治理,可以嗎?」齊王說:「不可以。」尹文說:「我私下觀察您的臣屬治理齊國,正像這樣。」齊王說:「假如我治理國家真的像這樣,那麼人民即使治理不好,我也不怨恨。或許我還沒有到達這個地步吧!」尹文說:「我既然這樣說就不能沒有理由,請允許我說一說理由。您的法令說:『殺人的處死,傷人的受刑。』人民中有的敬畏您的法令,受到莫大侮辱而不敢爭鬥,這是顧全您的法令啊,可是您卻說:『受侮辱而不敢爭鬥,這是恥辱。』真正叫做恥辱的,不是說的這個。本該做臣子的,您卻不讓他做臣子,等於是懲罰他。這就是沒有罪過而您卻懲罰他啊。」齊王無話回答。湣王的議論都像這樣,所以國家殘破,自身危急,逃到谷邑,又到了衛國。齊國是周朝分封的諸侯之長,太公在這裡得以壽終。桓公曾憑藉齊國稱霸諸侯,這是由於管仲辨察名實非常詳明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