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中華歷史/ 三國志/ 建興元年,封都鄉侯,假節,加光祿勛。年,轉為前將軍。以諸葛亮欲出軍漢中,嚴當知後事,移屯江州;留護軍陳到駐永安,皆統屬嚴。嚴與孟達書曰:「吾與孔明俱受寄託,憂深責重,思得良伴。」亮亦與達書曰:「部分如

【原文】

建興元年,封都鄉侯,假節,加光祿勛。

四年〔1〕,轉爲前將軍。以諸葛亮欲出軍漢中,嚴當知後事〔2〕,移屯江州;留護軍陳到駐永安,皆統屬嚴〔3〕。嚴與孟達書曰:「吾與孔明俱受寄託,憂深責重,思得良伴。」亮亦與達書曰:「部分如流〔4〕,趨舍罔滯〔5〕,正方性也。」其見貴重如此。〔一〕

八年〔6〕,遷驃騎將軍。以曹真欲三道向漢川,亮命嚴將二萬人赴漢中。亮表嚴子豐爲江州都督〔7〕,督軍,典嚴後事〔8〕。亮以明年當出軍,命嚴以中都護署府事〔9〕。嚴改名爲「平」。

九年春〔10〕,亮軍祁山,平催督運事。秋夏之際,值天霖雨,運糧不繼。平遣參軍狐忠、督軍成藩喻指〔11〕,呼亮來還,亮承以退軍。平聞軍退,乃更佯驚,說:「軍糧饒足〔12〕,何以便歸?」欲以解己不辦之責,顯亮不進之愆也〔13〕。又表後主,說:「軍僞退,欲以誘賊與戰。」

亮具出其前後手筆書疏本末,平違錯章灼〔14〕;平辭窮情竭,首謝罪負〔15〕。於是亮表平曰:「自先帝崩後,平所在治家〔16〕,尚爲小惠;安身求名,無憂國之事。臣當北出,欲得平兵以鎮漢中;平窮難縱橫〔17〕,無有來意,而求以五郡爲巴州刺史。去年臣欲西征,欲令平主督漢中,平說司馬懿等開府辟召〔18〕,臣知平鄙情,欲因行之際逼臣取利也。是以表平子豐,督主江州,隆崇其遇,以取一時之務。平至之日,都委諸事,羣臣上下皆怪臣待平之厚也。正以大事未定,漢室傾危;伐平之短,莫若褒之。然謂平情在於榮利而已,不意平心顛倒乃爾。若事稽留,將致禍敗;是臣不敏,言多增咎。」〔二〕

乃廢平爲民,徙梓潼郡。〔三〕

十二年〔19〕,平聞亮卒,發病死。平常冀亮當自補復〔20〕;策後人不能,故以激憤也。〔四〕

豐,官至朱提太守〔21〕。〔五〕

【注釋】

〔1〕四年:建興四年(公元 226)。

〔2〕知後事:處理後方事務。

〔3〕皆統屬嚴:都受李嚴的統轄。

〔4〕部分:處理(公事)。

〔5〕罔滯:沒有滯留。

〔6〕八年:建興八年(公元 230)。

〔7〕江州都督:官名。江州地區的軍事指揮官。

〔8〕典嚴後事:負責處理李嚴留下的公事。

〔9〕署府事:處理丞相府事務。

〔10〕九年:建興九年(公元231)。

〔11〕喻指:說明意思。

〔12〕饒足:充足。

〔13〕愆(qiān):過錯。

〔14〕違錯:錯誤。章灼:明顯。

〔15〕首謝:坦白承認。罪負:罪責。

〔16〕治家:擴展自家的財產。

〔17〕窮難縱橫:使用種種手段來抵制。

〔18〕開府:設置獨立的辦公府署。辟召:自行任命府署的下屬官員。開府辟召通常是三公和地位尊崇的輔政大臣所享有的待遇。李嚴向諸葛亮提說司馬懿享受開府辟召的特殊待遇意見,是表示自己的權位應當提高,並向諸葛亮看齊。當時蜀漢只有諸葛亮一人開府,李嚴認爲自己也是接受託孤的輔政大臣,不應當低諸葛亮一等。

〔19〕十二年:建興十二年(公元 234)。

〔20〕補復:彌補和恢復。指重新起用李嚴。

〔21〕朱提(shú shí):郡名。治所在今雲南昭通市。

【裴注】

〔一〕《諸葛亮集》有嚴與亮書,勸亮「宜受九錫,進爵稱王」。亮答書曰:「吾與足下,相知久矣,可不復相解?足下方誨以光國,戒之以勿拘之道,是以未得默已。吾本東方下士,誤用於先帝,位極人臣,祿賜百億;今討賊未效,知己未答,而方寵齊、晉,坐自貴大:非其義也!若滅魏斬叡,帝還故居,與諸子並升;雖十命可受,況於九邪!」

〔二〕亮公文上尚書曰:「平爲大臣,受恩過量;不思忠報,橫造無端;危恥不辦,迷罔上下;論獄棄科,導人爲奸;狹情志狂,若無天地!自度奸露,嫌心遂生;聞軍臨至,西向託疾還沮、(漳)〔沔〕;軍臨至沮,復還江陽,平參軍狐忠勤諫乃止。今篡賊未滅,社稷多難;國事惟和,可以克捷;不可苞含,以危大業。輒與行中軍師,車騎將軍、都鄉侯臣劉琰,使持節、前軍師、征西大將軍、領涼州刺史、南鄭侯臣魏延,前將軍、都亭侯臣袁綝,左將軍、領荊州刺史、高陽鄉侯臣吳壹,督前部、右將軍、玄鄉侯臣高翔,督後部、後將軍、安樂亭侯臣吳班,領長史、綏軍將軍臣楊儀,督左部、行中監軍、揚武將軍臣鄧芝,行前監軍、征南將軍臣劉巴,行中護軍、偏將軍臣費禕,行前護軍、偏將軍、漢成亭侯臣許允,行左護軍、篤信中郎將臣丁咸,行右護軍、偏將軍臣劉敏,行護軍、征(南)〔西〕將軍、當陽亭侯臣姜維,行中典軍、討虜將軍臣上官雍,行中參軍、昭武中郎將臣胡濟,行參軍、建義將軍臣閻晏,行參軍、偏將軍臣爨習,行參軍、裨將軍臣杜義,行參軍、武略中郎將臣杜祺,行參軍、綏戎都尉臣盛勃,領從事中郎、武略中郎將臣樊岐等議:輒解平任,免官祿、節傳、印綬、符策,削其爵土。」

〔三〕諸葛亮又與平子豐教曰:「吾與君父子戮力以獎漢室,此神明所聞,非但人知之也。表都護典漢中,委君於東關者,不與人議也。謂至心感動,終始可保;何圖中乖乎?昔楚卿屢絀,亦乃克復;思道則福,應自然之數也。願寬慰都護,勤追前闕。今雖解任,形業夫故;奴婢賓客,百數十人;君以中郎、參軍居府:方之氣類,猶爲上家。若都護思負一意,君與公琰推心從事者,否可復通,逝可復還也。詳思斯戒,明吾用心。臨書長嘆,涕泣而已!」

〔四〕習鑿齒曰:「昔管仲奪伯氏駢邑三百,沒齒而無怨言,聖人以爲難;諸葛亮之使廖立垂泣,李平致死:豈徒無怨言而已哉!夫水至平而邪者取法,鏡至明而丑者(亡)〔忘〕怒;水鏡之所以能窮物而無怨者,以其無私也。水鏡無私,猶以免謗;況大人君子懷樂生之心,流矜恕之德;法行於不可不用,刑加乎自犯之罪;爵之而非私,誅之而不怒:天下有不服者乎?諸葛亮於是可謂能用刑矣。自秦、漢以來,未之有也!」

〔五〕蘇林《漢書音義》曰:「朱,音銖;提,音時,如北方人名匕曰匙也。」

作者:陳壽(晉代)

陳壽(233年-297年),字承祚,巴西安漢(今四川南充)人。西晉史學家。曾任著作郎、治書侍御史等職。著有《三國志》,記述了三國時期的歷史,與《史記》《漢書》《後漢書》並稱為前四史,是研究三國歷史的重要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