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姜維字伯約,天水冀人也。少孤,與母居。好鄭氏學。〔一〕仕郡上計掾〔1〕;州(郡)〔辟〕爲從事。以父冏昔爲郡功曹,值羌戎叛亂,身衛郡將〔2〕,沒於戰場;賜維官中郎,參本郡軍事。
建興六年,丞相諸葛亮軍向祁山。時天水太守適出案行〔3〕,維及功曹梁緒、主簿尹賞、主記梁虔等從行〔4〕。太守聞蜀軍垂至,而諸縣響應;疑維等皆有異心,於是夜亡保上邽〔5〕。維等覺太守去,追遲;至城門,城門已閉,不納。維等相率還冀,冀亦不入維。維等乃俱詣諸葛亮。會馬謖敗於街亭,亮拔將西縣千餘家及維等還,故維遂與母相失。〔二〕
亮辟維爲倉曹掾,加奉義將軍〔6〕,封當陽亭侯,時年二十七。
亮與留府長史張裔、參軍蔣琬書曰:「姜伯約忠勤時事,思慮精密;考其所有,永南、季常諸人不如也〔7〕;其人,涼州上士也!」又曰:「須先教中虎步兵五六千人〔8〕。姜伯約甚敏於軍事,既有膽義,深解兵意。此人心存漢室,而才兼於人;畢教軍事〔9〕,當遣詣宮,覲見主上。」〔三〕
【注釋】
〔1〕上計掾:官名。郡太守府下屬。負責向中央政府定期報告人口、墾田等各項統計數字。
〔2〕郡將:指郡太守。
〔3〕案行:巡視。
〔4〕主記:官名。郡太守府下屬。主管文書起草。
〔5〕亡:逃亡。
〔6〕奉義將軍:官名。領兵征伐。
〔7〕永南:即李邵。邵字永南。事見本書卷四十五《楊戲傳》。季常:即馬良。良字季常。傳見本書卷三十九。
〔8〕中:中軍。直屬蜀軍統帥部的精銳軍隊。虎步兵:蜀軍中軍的精銳步兵。
〔9〕畢教軍事:完成軍事教練任務。
【裴注】
〔一〕《傅子》曰:「維爲人,好立功名,陰養死士,不修布衣之業。」
〔二〕《魏略》曰:「天水太守馬遵,將維及諸官屬,隨雍州刺史郭淮偶自西至洛門案行。會聞亮已到祁山,淮顧遵曰:『是欲不善!』遂驅東,還上邽。遵念所治冀縣界在西偏,又恐吏民樂亂,遂亦隨淮去。時維謂遵曰:『明府當還冀。』遵謂維等曰:『卿諸人(回)〔叵〕覆信,皆賊也!』各自行,維亦無如遵何;而家在冀,遂與郡吏上官子修等,還冀。冀中吏民見維等大喜,便推令見亮。二人不獲已,乃共詣亮;亮見,大悅。未及遣迎冀中人,會亮前鋒爲張郃、費繇等所破,遂將維等卻縮。維不得還,遂入蜀。諸軍攻冀,皆得維母妻子;亦以維本無去意,故不沒其家,但系保官以延之。」此語與本傳不同。
〔三〕孫盛《雜記》曰:「初,姜維詣亮,與母相失;復得母書,令求當歸。維曰:『良田百頃,不在一畝;但有遠志,不在當歸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