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中華歷史/ 三國志/ 亮卒,以琬為尚書令。俄而加行都護,假節,領益州刺史。遷大將軍,錄尚書事,封安陽亭侯。時新喪元帥,遠近危悚。琬出類拔萃,處群僚之右;既無戚容,又無喜色,神守舉止,有如平日:由是眾望漸服。延熙元年,詔琬曰

【原文】

亮卒,以琬爲尚書令。俄而加行都護〔1〕,假節,領益州刺史。遷大將軍,錄尚書事〔2〕,封安陽亭侯。時新喪元帥,遠近危悚〔3〕。琬出類拔萃,處羣僚之右;既無戚容〔4〕,又無喜色,神守舉止〔5〕,有如平日:由是衆望漸服。

延熙元年,詔琬曰:「寇難未弭,曹叡驕凶;遼東三郡苦其暴虐〔6〕,遂相糾結,與之離隔。叡大興衆役,還相攻伐。曩秦之亡〔7〕,勝、廣首難〔8〕;今有此變,斯乃天時。君其治嚴〔9〕,總帥諸軍,屯住漢中;須吳舉動〔10〕,東西掎角〔11〕,以乘其釁。」又命琬開府。

明年,就加爲大司馬〔12〕。

東曹掾楊戲,素性簡略〔13〕;琬與言論,時不應答〔14〕。或欲構戲於琬曰〔15〕:「公與戲語而不見應,戲之慢上〔16〕,不亦甚乎!」琬曰:「人心不同,各如其面;面從後言〔17〕,古人之所誡也。戲欲贊吾是耶,則非其本心;欲反吾言〔18〕,則顯吾之非;是以默然,是戲之快也〔19〕。」又督農楊敏曾毀琬曰:「作事憒憒〔20〕,誠非及前人〔21〕。」或以白琬,主者請推治敏〔22〕。琬曰:「吾實不如前人,無可推也!」主者重據〔23〕,聽不推則乞問其「憒憒」之狀。琬曰:「苟其不如,則事不當理〔24〕;事不當理,則憒憒矣!復何問邪?」後敏坐事系獄,衆人猶懼其必死;琬心無適莫〔25〕,得免重罪。其好惡存道〔26〕,皆此類也。

琬以爲,昔諸葛亮數窺秦川〔27〕,道險運艱,竟不能克;不若乘水東下。乃多作舟船,欲由漢沔襲魏興、上庸〔28〕。會舊疾連動〔29〕,未時得行〔30〕。而衆論咸謂:「如不克捷,還路甚難,非長策也〔31〕。」於是遣尚書令費禕、中監軍姜維等喻指〔32〕。

琬承命上疏曰:「芟穢弭難〔33〕,臣職是掌。自臣奉辭漢中〔34〕,已經六年。臣既暗弱,加嬰疾疢;規方無成〔35〕,夙夜憂慘。今魏跨帶九州〔36〕,根蒂滋蔓,平除未易。若東西併力,首尾掎角;雖未能速得如志,且當分裂蠶食,先摧其支黨〔37〕。然吳期二三〔38〕,連不克果〔39〕;俯仰惟艱,實忘寢食。輒與費禕等議〔40〕:以涼州胡塞之要〔41〕,進退有資〔42〕,賊之所惜;且羌胡乃心,思漢如渴;又昔偏軍入羌,郭淮破走;算其長短,以爲事首〔43〕。宜以姜維爲涼州刺史。若維征行,銜持河右〔44〕;臣當帥軍,爲維鎮繼。今涪水陸四通,惟急是應;若東、北有虞〔45〕,赴之不難。」

由是琬遂還住涪。疾轉增劇〔46〕,至九年卒〔47〕。諡曰恭。

【注釋】

〔1〕行都護:官名。代理中都護職務。

〔2〕錄尚書事:一種表示處理朝廷政事權力的名號。錄的意思是總管。凡享有這一名號的大臣,有權過問尚書台的一切公務,成爲朝廷的首席執政官。

〔3〕危悚:由於面臨危險局勢而恐懼。

〔4〕戚容:悲傷的面容。

〔5〕神守:神態。

〔6〕遼東三郡:指遼東、玄菟、樂浪三郡。這三郡當時被公孫淵占據。不過,東漢末公孫氏又分樂浪郡南部立帶方郡,所以公孫淵實際占據四郡。但蜀漢對此變化不了解,仍然說成三郡。詳見本書卷八《公孫淵傳》。

〔7〕曩(nǎng):從前。

〔8〕勝:即陳勝。廣:即吳廣(?—前 208)。字叔。陽夏(今河南太康縣)人。出身貧苦農民,秦二世元年(前 209)被徵調入軍戍守北方邊境,途中與陳勝在大澤鄉(今安徽宿州市東南)發動起義。後被部將田臧假借陳勝命令殺害。事見《史記》卷四十八《陳涉世家》。首難:首先發難。

〔9〕治嚴:(下令全軍)收拾行裝。

〔10〕須:等待。

〔11〕掎角:夾擊。

〔12〕大司馬:官名。蜀漢全國軍隊最高統帥。

〔13〕簡略:高傲而不講求禮節。

〔14〕時:有時。

〔15〕構:設計陷害。

〔16〕慢:怠慢。

〔17〕面從後言:當面贊同背後又有非議。

〔18〕反:反對。

〔19〕快:爽快。

〔20〕憒憒:糊塗。

〔21〕非及:不及。前人:這裡指蜀漢從前的執政官諸葛亮。

〔22〕主者:有關公務的主辦官員。這裡指督察百官的主辦官員。

〔23〕重據:再次堅持。

〔24〕當理:恰當治理。

〔25〕適(dí)莫:偏見。

〔26〕好惡(wù ):喜好和厭惡。存道:不偏離正道。

〔27〕窺:指進攻。

〔28〕魏興:郡名。治所在今陝西安康市西北。上庸:郡名。治所在今湖北竹山縣西南。

〔29〕動:發作。

〔30〕時:及時。

〔31〕長策:好計策。

〔32〕喻指:說明意思。

〔33〕芟穢:清除汙穢。弭難:平定禍難。

〔34〕奉辭:奉命。

〔35〕規方:規劃。

〔36〕九州:指東漢全國十三州部中的司隸校尉部、兗州、豫州、青州、徐州、冀州、幽州、并州和涼州。

〔37〕支黨:分支部分。指曹魏的邊遠地區。

〔38〕吳期二三:與孫吳約定(共同向曹魏發動進攻)已有兩三次。

〔39〕克果:能夠實現預定計劃。

〔40〕輒:擅自。

〔41〕胡塞(sài):少數族聚居的邊區。

〔42〕資:憑藉。

〔43〕事首:首要的事情。

〔44〕銜持:咬住和抓住。比喻占據。河右:地區名。與河西含義相同。當時指今河西走廊與湟水流域。

〔45〕有虞:有憂慮。指出現外來威脅。

〔46〕劇:嚴重。

〔47〕九年:延熙九年(公元246)。蔣琬的祠墓,在今四川綿陽市西郊的西山,現今尚有古雅幽靜的祠墓、園林完好留存,是蜀地三國名勝古蹟之一。

作者:陳壽(晉代)

陳壽(233年-297年),字承祚,巴西安漢(今四川南充)人。西晉史學家。曾任著作郎、治書侍御史等職。著有《三國志》,記述了三國時期的歷史,與《史記》《漢書》《後漢書》並稱為前四史,是研究三國歷史的重要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