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景初中,受詔作《都官考課》。劭上疏曰:「百官考課〔1〕,王政之大較〔2〕,然而歷代弗務〔3〕;是以治典闕而未補,能否混而相蒙〔4〕。陛下以上聖之宏略,愍王綱之弛頹〔5〕,神慮內鑒,明詔外發。臣奉恩曠然〔6〕,得以啓矇,輒作《都官考課》七十二條,又作《說略》一篇。臣學寡識淺,誠不足以宣暢聖旨,著定典制。」
又以爲「宜制禮作樂,以移風俗」,著《樂論》十四篇;事成未上。會明帝崩,不施行〔7〕。
正始中,執經講學〔8〕,賜爵關內侯。凡所撰述,《法論》、《人物誌》之類百餘篇〔9〕。卒,追贈光祿勛〔10〕。子琳嗣。
【注釋】
〔1〕考課:根據官員實際的工作成績進行考核。
〔2〕大較:大事。
〔3〕弗務:不認真執行。
〔4〕能否:能幹的與不能幹的。
〔5〕王綱:朝廷的基本制度。
〔6〕曠然:豁然開朗的樣子。
〔7〕不施行:指《都官考課》的條文沒有施行。
〔8〕執經講學:指爲年輕的皇帝曹芳講授儒經。
〔9〕《人物誌》:書名。今存。分三卷十二篇,論述有關人才的種種問題。
〔10〕光祿勛:官名。九卿之一。統率全部郎官。在東漢是宮廷衛隊的總指揮官。曹魏時宮廷警衛主要由武衛將軍擔任,光祿勛成爲閒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