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明帝即位,進封博平侯;增邑五百戶,並前千三百戶。轉拜太尉,〔一〕歆稱病乞退,讓位於寧。帝不許。臨當大會,乃遣散騎常侍繆襲〔1〕,奉詔喻指曰〔2〕:「朕新蒞庶事,一日萬機。懼聽斷之不明,賴有德之臣,左右朕躬;而君屢以疾辭位。夫量主擇君,不居其朝;委榮棄祿,不究其位〔3〕;古人固有之矣,顧以爲周公、伊尹則不然〔4〕。潔身徇節〔5〕,常人爲之,不望之於君。君其力疾就會,以惠予一人。將立席几筵,命百官總己〔6〕;以須君到,朕然後御坐。」又詔襲:「須歆必起,乃還。」歆不得已,乃起。
【注釋】
〔1〕繆襲(公元 186—245):傳附本書卷二十一《劉劭傳》。
〔2〕喻指:表達意思。
〔3〕究:終。
〔4〕顧:不過。
〔5〕徇節:追求節操的高尚。
〔6〕總己:這裡指約束自己,恭敬等待。
【裴注】
〔一〕《列異傳》曰:「歆爲諸生時,嘗宿人門外。主人婦,夜產。有頃,兩吏詣門,便辟易卻,相謂曰:『公在此。』躊躇良久,一吏曰:『籍當定,奈何得住?』乃前向歆拜,相將入。出,並行,共語曰:『當與幾歲?』一人曰:『當三歲。』天明,歆去。後欲驗其事,至三歲,故往問兒消息,果已死。歆乃自知當爲公。」
臣松之按《晉陽秋》,說魏舒少時寄宿事,亦如之;以爲理無二人俱有此事,將由傳者不同。今寧信《列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