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中華歷史/ 三國志/ 年春正月,始耕籍田。南安趙衢、漢陽尹奉等,討超,梟其妻子。超奔漢中。韓遂徙金城,入氐王千萬部,率羌胡萬餘騎與夏侯淵戰。擊,大破之,遂走西平。淵與諸將攻興國,屠之。省安東、永陽郡。安定太守毌丘興將之官,

【原文】

十九年春正月〔1〕,始耕籍田〔2〕。

南安趙衢、漢陽尹奉等,討超,梟其妻子。超奔漢中。韓遂徙金城,入氐王千萬部,率羌胡萬餘騎與夏侯淵戰。擊,大破之,遂走西平〔3〕。淵與諸將攻興國,屠之。省安東、永陽郡〔4〕。

安定太守毌丘興將之官〔5〕,公戒之曰:「羌胡欲與中國通,自當遣人來,慎勿遣人往!善人難得,必將教羌胡妄有所請求,因欲以自利。不從,便爲失異俗意〔6〕;從之,則無益事。」興至,遣校尉范陵至羌中;陵果教羌,使自請爲屬國都尉〔7〕。公曰:「吾預知當爾。非聖也〔8〕,但更事多耳。」〔一〕

三月,天子使魏公位,在諸侯王上;改授金璽、赤紱、遠遊冠〔9〕。〔二〕

秋七月,公征孫權。〔三〕

初,隴西宋建,自稱「河首平漢王」,聚衆枹罕〔10〕;改元,置百官;三十餘年。遣夏侯淵自興國討之。

冬十月,屠枹罕,斬建,涼州平。

公自合肥還。

十一月,漢皇后伏氏坐昔與父故屯騎校尉完書〔11〕,雲帝以董承被誅怨恨公,辭甚醜惡;發聞〔12〕,後廢黜死,兄弟皆伏法。〔四〕

十二月,公至孟津。天子命公置旄頭〔13〕,宮殿設鍾虡〔14〕。

乙未〔15〕,令曰:「夫有行之士未必能進取〔16〕,進取之士未必能有行也。陳平豈篤行,蘇秦豈守信邪〔17〕?而陳平定漢業,蘇秦濟弱燕。由此言之,士有偏短,庸可廢乎〔18〕!有司明思此義〔19〕,則士無遺滯,官無廢業矣。」

又曰:「夫刑,百姓之命也。而軍中典獄者,或非其人,而任以三軍死生之事;吾甚懼之!其選明達法理者,使持典刑〔20〕。」於是置理曹掾屬〔21〕。

【注釋】

〔1〕十九年:建安十九年(公元 214)。

〔2〕耕籍田:古代君主表示重視農業生產的一種禮儀。春天農事開始時,君主到京城近郊農田中進行象徵性耕作,叫做親耕籍田。

〔3〕西平:郡名。治所在今青海西寧市。

〔4〕安東:郡名。治所位置待考。永陽:郡名。治所在今甘肅天水市。

〔5〕毌(guàn)丘興:事附本書卷二十八《毌丘儉傳》。毌丘是複姓。

〔6〕異俗:指與漢族風俗不同的羌族。

〔7〕屬國:東漢在一些少數族聚居的邊境地區設置屬國。屬國設都尉一人,管理屬國內少數族事務。

〔8〕聖:先知先覺的人。

〔9〕紱(fú):系印的絲繩。東漢制度,宗室親王才能用金璽、赤紱、遠遊冠。這時曹操還未封王,先已享受王的待遇,以便爲晉爵爲王作準備。

〔10〕枹(fū)罕:縣名。縣治在今甘肅臨夏市西南。

〔11〕伏氏(?—公元 214):名壽,漢獻帝的皇后。傳見《後漢書》卷十下。伏皇后死後的墓園,相傳在今河南許昌市南蔣李集鎮的冢劉村,現今尚有墓冢等遺蹟留存。墓冢殘高約 10 米,周長約 125 米。完:即伏完(?—公元 209):伏皇后的父親。事附《後漢書》卷十下《伏皇后紀》。

〔12〕發聞:發覺。

〔13〕旄頭:皇帝出行時,披著長發手執武器在前面開路的騎兵隊。

〔14〕虡(jù):懸掛編鐘的木架立樁。上面用猛獸圖案裝飾。東漢制度,旄頭和鍾虡只有同姓宗王中最親貴的才能使用。不過,獻帝的詔命雖下在此月,但是鍾虡的製作完成,則在兩年之後建安二十一年的五月。所鑄鐘虡有蕤賓鍾、無射鍾各一件。對稱安放在鄴城魏宮的主體建築文昌殿前,用作朝會四方的禮儀重器。詳見《文選》卷六左思《魏都賦》李善注。

〔15〕乙未:舊曆十九日。

〔16〕行(xìng):德行。

〔17〕蘇秦:字季子,戰國時洛陽人。曾奉燕昭王的指示到齊國鼓動戰爭,使之疲於外戰,以便燕國攻齊復仇,因此有人罵他是「賣國反覆之臣」。1973 年馬王堆出土帛書《戰國縱橫家書》,保存有蘇秦的書信與遊說辭十六章。傳見《史記》卷六十九。

〔18〕庸:豈。

〔19〕有司:有關官員。

〔20〕持典刑:掌握法律。

〔21〕理曹:官署名。丞相府中的分支機構,掌管刑獄。 掾屬:丞相和三公府內辦事官員的泛稱。府內的分支機構叫做曹。各曹的主辦官員叫做掾,掾的副手叫做屬。

【裴注】

〔一〕《獻帝起居注》曰:「使行太常事、大司農、安陽亭侯王邑,與宗正劉艾,皆持節;介者五人,齎束帛駟馬;及給事黃門侍郎、掖庭丞、中常侍二人:迎二貴人於魏公國。二月癸亥,又於魏公宗廟授二貴人印綬。甲子,詣魏公宮延秋門,迎貴人升車。魏遣郎中令、少府、博士、御府乘黃廄令、丞相掾屬,侍送貴人。癸酉,二貴人至洧倉中。遣侍中丹,將冗從虎賁前後絡繹往迎之。乙亥,二貴人入宮;御史大夫、中二千石將、大夫、議郎會殿中,魏國二卿及侍中、中郎二人,與漢公卿並升殿,宴。」

〔二〕《獻帝起居注》曰:「使左中郎將楊宣、亭侯裴茂,持節、印授之。」

〔三〕《九州春秋》曰:「參軍傅幹諫曰:『治天下之大具有二:文與武也。用武則先威,用文則先德。威德足以相濟,而後王道備矣。往者天下大亂,上下失序;明公用武攘之,十平其九。今未承王命者,吳與蜀也。吳有長江之險,蜀有崇山之阻;難以威服,易以德懷。愚以爲可且按甲寢兵,息軍養士;分土定封,論功行賞;若此則內外之心固,有功者勸,而天下知制矣。然後漸興學校,以導其善性而長其義節。公神武震於四海,若修文以濟之,則普天之下,無思不服矣。今舉十萬之衆,頓之長江之濱。若賊負固深藏,則士馬不能逞其能,奇變無所用其權;則大威有屈而敵心未能服矣。唯明公思虞舜舞干戚之義,全威養德,以道制勝。』公不從,軍遂無功。幹字彥材,北地人。終於丞相倉曹屬。有子曰玄。」

〔四〕《曹瞞傳》曰:「公遣華歆勒兵入宮,收後;後閉戶,匿壁中。歆壞戶發壁,牽後出。帝時與御史大夫郗慮坐;後被發徒跣過,執帝手曰:『不能復相活邪?』帝曰:『我亦不自知命在何時也!』帝謂慮曰:『郗公,天下寧有是邪!』遂將後殺之,(完)〔兄弟〕及宗族死者數百人。」

作者:陳壽(晉代)

陳壽(233年-297年),字承祚,巴西安漢(今四川南充)人。西晉史學家。曾任著作郎、治書侍御史等職。著有《三國志》,記述了三國時期的歷史,與《史記》《漢書》《後漢書》並稱為前四史,是研究三國歷史的重要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