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中華歷史/ 三國志/ 年春正月,天子立公中女為皇后。省雲中、定襄、原、朔方郡,郡置縣領其民;合以為新興郡。月,公西征張魯。至陳倉,將自武都入氐。氐人塞道,先遣張郃、朱靈等攻破之。夏月,公自陳倉以出散關,至河池。氐王竇茂,眾

【原文】

二十年春正月〔1〕,天子立公中女爲皇后〔2〕。省雲中、定襄、五原、朔方郡〔3〕,郡置一縣領其民;合以爲新興郡〔4〕。

三月,公西征張魯。至陳倉〔5〕,將自武都入氐〔6〕。氐人塞道,先遣張郃、朱靈等攻破之〔7〕。

夏四月,公自陳倉以出散關〔8〕,至河池〔9〕。氐王竇茂,衆萬餘人,恃險不服。五月,公攻屠之。西平、金城諸將麴演、蔣石等,共斬送韓遂首。〔一〕

秋七月,公至陽平〔10〕。張魯使弟衛與將楊昂等據陽平關,橫山築城十餘里。攻之不能拔,乃引軍還。賊見大軍退,其守備解散。公乃密遣解(、高祚等乘險夜襲。大破之,斬其將楊任。進攻衛,衛等夜遁;魯潰,奔巴中〔11〕。公軍入南鄭〔12〕,盡得魯府庫珍寶。〔二〕巴、漢皆降〔13〕。復漢寧郡爲漢中;分漢中之安陽、西城爲西城郡〔14〕,置太守;分錫、上庸(郡)〔15〕,置都尉。

八月,孫權圍合肥;張遼、李典擊破之。

九月,巴七姓夷王朴胡、)邑侯杜濩舉巴夷、)民來附〔16〕。〔三〕於是分巴郡〔17〕:以胡爲巴東太守,濩爲巴西太守,皆封列侯。天子命公承制封拜諸侯、守相〔18〕。〔四〕冬十月,始置名號侯至五大夫〔19〕。與舊列侯、關內侯凡六等〔20〕,以賞軍功。〔五〕

十一月,魯自巴中將其餘衆降。封魯及五子皆爲列侯。劉備襲劉璋,取益州〔21〕,遂據巴中。遣張郃擊之。

十二月,公自南鄭還,留夏侯淵屯漢中。〔六〕

【注釋】

〔1 〕二十年:建安二十年(公元 215 )。

〔2〕中女:即曹節。

〔3〕雲中:郡名。治所在今內蒙古自治區和林格爾縣西北。定襄:郡名。治所在今山西右玉縣西南。五原:郡名。治所在今內蒙古自治區包頭市西。朔方:郡名。治所在今內蒙古自治區磴口縣北。

〔4〕新興:郡名。治所在今山西忻州市。這次曹操撤銷的雲中、定襄、五原、朔方四郡,都在塞外。而新設立的新興郡,則在塞內太原郡的東北部。因此,上述行政機構的變動,實際上是完全放棄了塞外四郡大片地區。東漢末年戰亂,匈奴與鮮卑的勢力乘機南下,導致中原漢王朝的西北邊境線大幅度向內地壓縮。首當其衝的并州,轄地損失將近三分之二。在這種情況下,曹操不得不撤銷并州五個名存實亡的邊郡(還有一個上郡,與雲中等四郡同年撤銷,此處史文未記載)。但是,匈奴族的內遷趨勢並未就此停止。他們繼續南下,深入汾水流域,逼近京城洛陽。這種進逼所帶來的嚴重後果,將在西晉後期充分展現出來。

〔5〕陳倉:縣名。縣治在今陝西寶雞市東。

〔6〕武都:郡名。治所在今甘肅成縣西北。

〔7〕張郃(?—公元 231):傳見本書卷十七。

〔8〕散關:關隘名。在今陝西寶雞市西南。

〔9〕河池:縣名。縣治在今甘肅徽縣西北。

〔10〕陽平:關隘名。在今陝西勉縣西。

〔11〕巴中:巴族聚居區之中。巴:爲古代西南少數族名。

〔12〕南鄭:縣名。縣治在今陝西漢中市。

〔13〕巴、漢:巴族與漢族居民。

〔14〕安陽:縣名。縣治在今陝西城固縣東。西城:縣名。縣治在今陝西安康市西北。新設的西城郡治所在這裡。

〔15〕錫:縣名。縣治在今陝西白河縣東。上庸:縣名。縣治在今湖北竹山縣西南。

〔16〕七姓:巴族的七大姓。即羅、朴(fú)、昝(zǎn)、鄂、度、夕、龔。)(cóng):巴族的別稱。邑侯:漢朝給巴族首領的封號。

〔17〕巴郡:郡名。治所在今重慶市。據常璩《華陽國志》卷一《巴志》,分巴郡立巴東、巴西二郡,是建安六年(公元201)益州牧劉璋首先作出的決定,與這裡記載不同。

〔18〕承制:承受皇帝命令而擁有某種特別權力。通常是官員任命權和爵位授予權。

〔19〕名號侯:爵位名。即只有美好的名號冠於「侯」字之上,而無實際封地和封戶的侯爵封號。五大夫:爵位名。五大夫和名號侯都只有爵號而不享有收取民戶田租的權利。

〔20〕關內侯:爵位名。據下文裴注引《魏書》,當時曹操新設置的爵位名稱,有名號侯、關中侯、關外侯、五大夫四種。加上以往已有的列侯、關內侯,一共是六種。

〔21〕益州:州名。治所在今四川成都市。

【裴注】

〔一〕《典略》曰:「遂字文約。始與同郡邊章俱著名西州。章爲督軍從事。遂奉計,詣京師。何進宿聞其名,特與相見。遂說進,使誅諸閹人,進不從;乃求歸。會涼州宋揚、北宮玉等反,舉章、遂爲主。章尋病卒;遂爲揚等所劫,不得已,遂阻兵爲亂。積三十二年,至是乃死,年七十餘矣。」

劉艾《靈帝紀》曰:「章,一名(元)〔允〕。」

〔二〕《魏書》曰:「軍自武都,山行千里,升降險阻,軍人勞苦;公於是大饗,莫不忘其勞。」

〔三〕孫盛曰:「朴,音浮。濩,音戶。」

〔四〕孔衍《漢魏春秋》曰:「天子以公典任於外,臨事之賞,或宜速疾;乃命公得承制封拜諸侯、守相。詔曰:『夫軍之大事,在茲賞罰;勸善懲惡,宜不旋時。故《司馬法》曰「賞不逾日」者,欲民速睹爲善之利也。昔在中興,鄧禹入關,承制拜軍祭酒李文爲河東太守;來歙又承制拜高峻爲通路將軍。察其本傳,皆非先請;明臨事刻印也。斯則世祖神明,權達損益,蓋所用速示威懷而著鴻勛也。其《春秋》之義,大夫出疆,有專命之事,苟所以利社稷安國家而已。況君秉任二伯,師尹九有,實征夷夏;軍行藩甸之外,失得在於斯須之間;停賞俟詔以滯世務,固非朕之所圖也。自今以後,臨事所甄,當加寵號者,其便刻印章假授。咸使忠義得相獎勵,勿有疑焉。』」

〔五〕《魏書》曰:「置名號侯爵十八級,關中侯爵十七級,皆金印、紫綬;又置關(內)外侯十六級,銅印龜紐、墨綬:五大夫十五級,銅印環紐,亦墨綬。皆不食租,與舊列侯、關內侯凡六等。」

臣松之以爲:今之虛封,蓋自此始。

〔六〕是行也,侍中王粲作五言詩以美其事曰:「從軍有苦樂,但問所從誰?所從神且武,安得久勞師?相公征關右,赫怒振天威。一舉滅獯虜,再舉服羌夷。西收邊地賊,忽若俯拾遺。陳賞越山嶽,酒肉逾川坻。軍中多饒飫,人馬皆溢肥。徒行兼乘還,空出有餘資。拓土三千里,往返速如飛。歌舞入鄴城,所願獲無違。」

作者:陳壽(晉代)

陳壽(233年-297年),字承祚,巴西安漢(今四川南充)人。西晉史學家。曾任著作郎、治書侍御史等職。著有《三國志》,記述了三國時期的歷史,與《史記》《漢書》《後漢書》並稱為前四史,是研究三國歷史的重要文獻。